三十三 自白書 續(第2/4頁)

那孩子慢吞吞地將放繃帶的地方指給我看。交錢時,光是找零錢就核算了兩次,焦慮不安的我不禁惡語相向。我說的是中文,那孩子應該聽不懂,但我很清楚,在這種地方說中文實在過於引人注目。我似乎給那少年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當時情緒激動,也由不得我。

一對情侶正在“鷗莊”的後門附近緩緩漫步,我不得不超過他們。我豎起大衣的衣領,戴上墨鏡和口罩,一動不動地躲在電線杆後面——那時的時間慢得真是令人難熬啊!

在確認左右無人後,我便偷偷溜進了後門。幸運的是,走廊裏空無一人。自我離開後,已經過了十多分鐘,或許已經有人進入徐銘義的房間,發現了屍體,並立即報了警。不不,不會的——我對自己如此說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應該早已變得一片混亂。

我偷偷溜進五號房間,從裏面悄悄將門反鎖。鑰匙串上一共掛了六把不同的鑰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順利地鎖上了門。看來這是個好兆頭。我脫下大衣,放在客廳的圓桌上,然後摘下了墨鏡。我走進臥室,任憑鑰匙插在鎖孔裏。徐銘義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無變化。我站在衣櫃鏡子面前,開始往頭上纏繃帶。然後,我又強忍不快,從屍體身上剝下紅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我和徐銘義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過,只要彎腰曲背地坐在椅子裏,應該就不會被識破。只要裝作在下象棋就行了。頭上誇張的繃帶、遮住半張臉的口罩,以及極其惹眼的紅色套衫——只要有這三樣,想必任何人都不會發現破綻。我特意挑了與徐銘義極為相似的褲子穿著,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銘義沒有這三個顯著的特征,我肯定不會想到要假扮他。總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裝成了徐銘義。

裝有象棋棋盤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屜裏。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後將桌子的位置盡量擺偏。必須讓其他人進入“客廳”,那人將會成為目睹徐銘義活著的有力證人。按照計劃,那個證人將端著咖啡壺,來到客廳的圓桌旁。

我將咖啡杯洗凈,放在圓桌上,然後向裏屋望去。裏屋——也就是臥室,擺在那裏的方桌一端被墻擋住,站在圓桌旁無論如何都是無法瞧見的。也就是說,“白宮”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銘義下象棋的人是誰。總之,她所能確認的就只有背對著她的徐銘義正在和人下象棋這一事實。

準備完畢。墻上的電話號碼一覽表中記有“白宮”的號碼。我模仿徐銘義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將聲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轉動門上的鑰匙,將門打開。在“白宮”的女招待來之前,若有其他人進來,我就完了。不過,一切都是賭博,只能碰運氣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經回去了,徐銘義不是說很少會有客人來嗎——我明顯感覺到渾身冒汗。我一邊用顫抖的手擺弄象棋棋子,發出“啪啪”的聲音,一邊等待。我覺得已經等了很久,但手表指針顯示,其實只過了不到五分鐘。“白宮”就在公寓旁邊,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來了咖啡。

“白宮”的女招待進入房間後,我終於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離開後不久,外面便響起了九點的報時聲。這也在我的計算之中。該做的都已做了。我將紅色套衫重新穿回屍體身上,這費了我不少時間——看來我果然還是很驚慌的。然後,我摘下頭上的繃帶塞進口袋,拿起客廳圓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將門悄悄地打開一條細縫,一邊脫鞋一邊窺視走廊——空無一人。於是,我躥出門去,從走廊拼命跑到後門,一頭沖進了巷子。來到大街上後,我才想起應該穿鞋,大衣也還被我抱在懷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終於結束了——我將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鐵絲。還沒結束,必須把鐵絲扔掉。而立交橋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歸屬。

除旅行提包遺失外,計劃大體已經完成,我也松了口氣……不對!我想我當時一定臉色大變。我突然想起,我忘記在手提保險箱裏亂翻一氣,好裝作是小偷所為。不,這個並不重要。但是,在我離開時,那個手提保險箱的箱蓋應該是開著的,而當我過了十分鐘左右回去後,看到箱蓋已經合上了——我當時果然太過驚慌了,竟然沒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長舒一口氣時,才終於想了起來。箱蓋的確是合上的!我的雙腿突然顫抖起來。箱蓋不可能自動合上,也不可能有風吹進那個房間。是因為門的開閉嗎?不會,我應該已盡量做到悄無聲息。自然,也沒有地震發生。很明顯,在那十分鐘裏,有人進入了徐銘義的房間。不用說,那人肯定已經發現了徐銘義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