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帽子戲法(第6/6頁)

德斯潘瞪著內德·博蒙特良久,好像被嚇呆了。然後半聲沒吭,走過躺在地板上的小子,領著內德·博蒙特走出那棟建築。內德·博蒙特走下階梯前,把那把左輪放回上衣口袋,可是手還握在上頭。

“上那輛出租車,”他告訴德斯潘,指著傑克待的那輛車。上了車之後,他告訴司機隨便開,“繞圈子就行,晚點我再告訴你去哪兒。”

德斯潘開口時,車子已經上路。他說:“這是搶劫。你要什麽我都給,因為我不想送命,可是這根本是搶劫。”

內德·博蒙特不同意的笑著搖搖頭。“別忘了我一開始就宣布過,我是地檢署辦公室派來的。”

“可是我沒被起訴,沒被通緝。你說過——”

“我是唬你的,伯尼,我有我的理由。其實你已經被通緝了。”

“為什麽?”

“殺害泰勒·亨利。”

“那個?要命,我會回去面對的。你們憑什麽通緝我?我有幾張他的借據,沒錯。我是在他被殺害當天夜裏離開的,沒錯。我因為他沒還錢給了他一點苦頭吃,沒錯。對一個一流律師來說,這個官司有多好打?耶穌啊,如果我是在九點半之前把那些借據放在保險箱裏面——就像麗所說的——那不就表示我還指望對方還錢嗎?”

“不,而且我們的證據不止這些。”

“頂多也就這些了,”德斯潘認真地說。

內德·博蒙特冷笑。“錯了,伯尼。還記得早上我去找你時,頭上戴了頂帽子嗎?”

“或許吧,我想你是戴了頂帽子。”

“還記得我離開的時候,從大衣口袋拿出另一頂便帽戴上嗎?”

狼狽、恐懼,開始出現在黑臉男子的一雙小眼睛裏。“老天在上!那又怎樣?你到底有什麽?”

“我有證據。你記得那頂帽子尺寸跟我不太合適嗎?”

伯尼·德斯潘的聲音變得嘶啞:“我不知道,內德。看在老天分上,你什麽意思?”

“我的意思是,那頂帽子不合適,因為那不是我的。你記得泰勒被謀殺後,他的帽子不見了嗎?”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的任何事情。”

“嗯,我是想告訴你,我早上戴的那頂帽子,現在正放在巴克曼大廈你住過的那間公寓裏,就塞在那張棕色安樂椅的坐墊和靠背之間。你想想這個,再想想其他的,這樣夠不夠讓你燙手?”

德斯潘正要驚駭尖叫起來,內德·博蒙特忙掩住他的嘴巴,在他耳邊吼道:“閉嘴。”

德斯潘黝黑的臉淌下汗水。他倒在內德·博蒙特身上,雙手抓著他外套的翻領,絮絮叨叨地說:“內德,你不能這樣對我。我欠你的每分錢都會還,外加利息,只要你別這麽搞我。我從沒打算要訛你,內德,老天在上,真的。我只是一時手頭緊,當作是貸款似的先欠著。上帝知道我句句實言,內德。我現在手頭錢不多,可是今天我會想辦法把麗的珠寶賣掉籌到錢,把該給你的還給你,一毛都不會少的。總共是多少錢,內德?我馬上就弄給你,今天上午一定給。”

內德·博蒙特把黝黑男子推到他自己那一側:“總共三千兩百五十元。”

“三千兩百五十元。你會拿到的,一毛也不少,今天上午,馬上就給。”德斯潘看看手表。“沒問題,大爺,我們一到那兒就能拿到錢,老斯坦應該已經在店裏了。不過你得先讓我去,內德,看在老交情的分上吧。”

內德·博蒙特思索著,兩手搓一搓。“我不能讓你去,我的意思是,現在不行。我得記住還有地檢署的職責在身,他們想訊問你。所以唯一能通融的,就是那頂帽子。條件是這樣:把錢還給我,我再趁四下無人找回那頂帽子,然後此事只有你知我知。要不然,我看半個紐約的警察都會站在我這邊好好對付你。你要不就接受,要不就拉倒。”

“喔,天哪!”伯尼·德斯潘呻吟道,“叫司機載我們去斯坦那兒吧,地址是……”


[1] Rickey,一種雞尾酒,通常以杜松子酒為基酒,調和蘇打水、酸橙或檸檬汁、糖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