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一場大熱鬧(第3/4頁)

菲茨斯蒂芬聽說科林森要找個清靜些的地方,讓他太太去休養一陣,以便等待霍爾東一案開審,當下就推薦了凱薩達:喔,那個地方可清靜了,也許算得上是加利福尼亞最清靜的地方了。菲茨斯蒂芬隨即又去找惠登,說只要能替他殺了埃裏克,願意給他一千塊錢。惠登起先不肯,不過這個人頭腦不怎麽機靈,加以菲茨斯蒂芬一條舌頭又來得,所以這樁買賣最後還是敲定了。

星期四晚上惠登第一次下手幹砸了,驚動了科林森,科林森就打電報給我,惠登在電報局裏看到了電報,心想只能一不做,二不休,不然自己就得完蛋。他為了壯膽,灌飽了威士忌,於星期五晚上跟蹤上了科林森,把他推下了懸崖。他於是又灌了好些威士忌,來到了舊金山,這時候他已經自以為是一條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漢了。他給叫他殺人的主兒打了電話:“哎,我把他殺了,也用不了多少力氣,他早見了閻王爺啦。快把錢拿來吧。”

菲茨斯蒂芬的電話是通過公寓大樓裏的總機接進來的:他吃不準惠登的話是不是有人聽到。他決定要防備萬一。他假裝不知道這電話是誰打來的,也聽不懂他在說些什麽。惠登以為菲茨斯蒂芬在耍兩面三刀,他了解這個小說家心裏想要的是什麽,就一狠心決定綁架那姑娘,要對方拿錢來贖,現在不是要原先說好的一千塊,而是要一萬塊了。他雖然醉醺醺的卻仍不失其狡詐,寫那封信給菲茨斯蒂芬時故意變換了筆跡,又不署名,措辭也很巧妙,菲茨斯蒂芬如要告訴警方這信是誰寄來的,就不能不先講清楚:他又怎麽知道這信是誰寄來的。

菲茨斯蒂芬的日子也是不怎麽好過的。他接到了惠登的信,就決定大著膽子博一下:他至今一直運氣很不錯,何妨再試試運氣看呢。他把接到電話的事告訴了我,把那封信也給了我。這樣他也就可以名正言順在凱薩達露面了。不過他卻提前到達了,他第二天來找我,頭天晚上卻早就到了,他去司法官的家裏,問柯頓太太惠登在哪兒,說是要找惠登有事,因為柯頓太太跟惠登的關系他是知道的。惠登當時就瞞著司法官,躲在那裏。惠登本來就不是個機靈的人,何況菲茨斯蒂芬那條舌頭要鼓搗起來那真是死的也能讓他說活:菲茨斯蒂芬當下就解釋說,都怪惠登太魯莽,逼得他接到了電話只好裝糊塗,推說聽不懂。現在菲茨斯蒂芬自有辦法可以保證讓惠登穩穩當當拿到這一萬塊錢,反正他是花言巧語說得惠登真的都相信了。

惠登就回到他的藏身洞裏去了。菲茨斯蒂芬卻還留在柯頓太太那兒沒走。可憐的女人,她現在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而且她知道的事情又都是她不贊成的。她是在劫難逃的了,因為菲茨斯蒂芬最近的一段段親身經歷無不證明了一條:要防備人家泄漏秘密,最妥當、最保險的辦法就是殺人滅口。萊格特一案的作案經驗告訴他:如果他能讓柯頓太太留下一份自白,對種種疑點作出一個可以自圓其說的解釋——盡管都是不太符合事實的解釋——那他的處境還可以得到進一步的改善。柯頓太太對他的意圖有所察覺,不願意被他利用來達到他的目的。她雖然最後還是寫下了他要她那麽寫的自白,但是時間已經拖到第二天上午很晚了。菲茨斯蒂芬自己交代了這份自白最後是用怎樣的手段逼出來的,那可真是令人不忍卒聽,不過他終於還是弄到了手,東西一到手就把她扼死了,他這裏剛剛完事,在外搜索了一夜的那女人的丈夫也到家了。

菲茨斯蒂芬出後門逃走了——看見他從柯頓家出來的那兩位人證起初也沒當回事,是直到後來在報上看到了他的照片,才又想起而出來作證的。他隨即就到旅館裏來找到了我和弗農。他跟著我們一起去了惠登在鈍岬南邊的藏身洞。他是了解惠登其人的,知道這個腦筋遲鈍的家夥見到了他這第二次背信棄義會產生怎樣的反應。他知道,柯頓也好,菲尼也好,要是出於無奈而打死了惠登的話,是決不會感到遺憾的。菲茨斯蒂芬相信他的運氣是錯不了的,賭徒的所謂中彩幾率是低不了的。萬一不行的話,他打算就在跳出船去的時候故意絆一跤,裝作自己手裏的槍不慎走火,把惠登打死。(他記得自己把萊格特太太收拾得有多幹凈利落)幹出這樣的事來他也許會受到責備,甚至會受到懷疑,但是要辦他的罪,那是什麽罪也安不到他頭上的。

他又一次走了運。惠登看見菲茨斯蒂芬跟我們在一起,氣得七竅生煙,拔出槍來就要打死他,結果卻死在我們的槍下。

菲茨斯蒂芬這個瘋子就是這樣,他自以為精神很正常,就刻意要去做一個精神錯亂的人,結果竟讓他得了手。本來他還背著好幾條罪名,後來一條也沒有提出起訴。他被送進了納帕的州立精神病院。一年以後就給放了出來。我看精神病院裏的管事人員之所以放他,倒不見得是認為他的病已經治好,而是覺得他已經根本成了個廢人,再要去作惡也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