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一場大熱鬧

歐文·菲茨斯蒂芬後來就再沒有跟我說過話。他再也不肯見我。他一朝被關了起來,在裏邊就不能那麽隨便了,於是就不再說話,從此不吭一聲。他所以這樣突然恨起我來——說他恨我是決不為過的——依我看其原因就在於他知道了我認為他精神不正常。他希望滿天下的人除了我都只當他是個瘋子,至少希望到審判他的時候代表天下人的陪審團裏那十二位會只當他是個瘋子——事實上他也果然使他們都把他當成了瘋子——但是他卻不希望我也跟他們一般見識。一個非癲非狂的人裝作精神病患者,為所欲為,而又逃過了懲處,要說這是開個玩笑的話,那他是開了天下人一個大玩笑。可是如果他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不知自己本來就是個瘋子,卻自以為他這個精神病患者是裝出來的,要說這也是開個玩笑的話,那他開這個玩笑結果戲弄的還是他自己。我一句話點明了他這是在開自己的玩笑,他這個極端自負的人就受不了了,盡管他心裏恐怕永遠也不見得會承認自己真是個瘋子,或者有可能真是個瘋子。不管他心裏是怎麽想的吧,反正我在醫院裏跟他一會,指明了從法律上講他可以免於上絞台以後,他就沒有跟我再說過話。

過了幾個月,他身體養得差不多了,可以出庭受審了。不出他的所料,他這一審果然審得滿城風雨,大大的熱鬧了一番,報紙都開心得拍手大笑。他以殺害柯頓太太的罪名給送上了縣裏的法庭。這件案子又找到了三位新的證人,兩位證人看見他那天早上從柯頓家的後門出來,還有一位證人證明了他的汽車上一天晚上在四條馬路以外停了整整一夜——至少是從後半夜起一直停到了天明。市裏和縣裏的地方檢察官一致認為這個證據過硬,就柯頓一案對他提起公訴把握最大。

菲茨斯蒂芬當即以精神失常為由,辯稱自己無罪——法律上的用語不一定如此,反正就是這個意思吧。由於殺害柯頓一案在他的諸多罪行中發生在最後,所以他的律師盡可以把他在前此諸案中的所作所為作為他精神失常的證據——當庭陳述,這些他們確也都詳詳細細講了。那幫律師幹這個還不是輕而易舉、勝任愉快?他們完全貫徹了他的本意,就是:要證明他是個瘋子,最好的辦法就是去證明他犯下的案子實在太多,是個正常人的話是不可能犯那麽多案子的。是啊,這還不是明擺著的:他犯下的案子實在太多了。

他當年是在紐約認識他的表姐艾麗絲·戴恩的,當時艾麗絲帶了還是個孩子的嘉波莉在紐約住。對此嘉波莉也無法提出佐證,我們只能以菲茨斯蒂芬的話為準,不過估計情況很可能就是這樣。他說他們對旁人始終沒有透露過他跟她有這一層親屬關系,因為當時艾麗絲還在尋找姑娘的父親,將來找到的話,可不能讓他知道艾麗絲跟那禍害無窮的過去並沒有徹底一刀兩斷,身上還帶著些藕斷絲連的關系呢。菲茨斯蒂芬說在紐約時艾麗絲是他的情婦:那可能是實情,不過這也關系不大。

艾麗絲和嘉波莉離開了紐約去舊金山以後,菲茨斯蒂芬同艾麗絲之間時而還有書信往來,不過也只是一般的書信往來而已。後來菲茨斯蒂芬碰上了霍爾東夫婦。辦那個教會本是他的主意:創辦是他,出資是他,遷來舊金山也都是由他主其事的,不過他跟教會的這層關系卻始終秘而不宣,因為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對宗教素來是抱懷疑態度的,要是讓人知道了這個教會是他一力所辦,那不等於告訴人們這個教會明明是個假貨嗎?他說,他把這個教會既當玩具,又當飯票;他喜歡對人家發揮影響,特別是發揮潛移默化的影響,可是人家似乎都不大愛買他的書看。

阿羅妮亞·霍爾東是他的情婦。約瑟夫不過是個傀儡,在教會裏是個傀儡,在家庭裏也是個傀儡。

在舊金山,菲茨斯蒂芬和艾麗絲特意作了精心的安排,通過艾麗絲家其他朋友的關系,讓菲茨斯蒂芬認識了她的丈夫和嘉波莉。嘉波莉此時已長成個大姑娘了。姑娘形體上的特異之處使他愛得入了迷,對這些特異現象他有他的一套看法,跟姑娘說的都差不多。他當時就想在姑娘身上碰碰運氣,可是運氣不佳。這卻越發堅定了他的決心,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就是這麽個脾氣。艾麗絲成了他的盟友。她是了解他的,再說她也恨透了姑娘——因此她很願意他把姑娘弄到手。艾麗絲早已把那段家史都告訴了菲茨斯蒂芬。姑娘的父親這時候卻還不知道姑娘早已受到了挑唆,把他看成了殺死她母親的兇手。他知道姑娘對他恨得不得了,卻不知道原因在哪裏。他還以為是由於自己在獄中受盡了煎熬,逃出監獄以後又歷盡磨難,人已經變得冷酷了,自然要引得小姑娘反感了。姑娘雖說是自己的親骨肉,可實際上還只是個新相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