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 我把他殺了(第3/4頁)

“我始終只當這個電話裏說的都是胡謅,直到昨天早上從報上看到了科林森的死訊,才又想了起來。當時我是在北邊羅斯的科爾曼家。我是星期六早上上那兒去的,是去度周末的,我終於把拉爾夫給找到啦。”說著他咧嘴一笑。“我逗得他可高興啦,今天早上他還送我上車呢。”他又收起了笑容。“即便是得知了科林森的死訊,我還是不大相信我接到的這個電話真會有什麽要緊,其中真會有什麽含意。這種事情也實在太無聊了。不過說呢,我自然還是打算要跟你說的。可是你看——今天早上我回到家裏,看到郵件裏有這麽封信。”

他從口袋裏取出一個信封來,往我面前一扔。那是一個亮光光的白信封,極普通的,哪兒都能買到。四角已經烏糟糟的,都卷了角,似乎放在口袋裏已經很有些時候了。信封正面用印刷體寫著菲茨斯蒂芬的姓名地址,是硬鉛筆的筆跡,寫的人這手印刷體字寫得實在差勁,不過也可能是故意裝成這樣的。上面蓋的是舊金山星期六上午九點的郵戳。信封裏是撕下的小半張褐色包裝紙,撕得參差不齊,弄得又很臟,上面只有一句話,也是用印刷體寫的,寫得也跟信封上的字一樣蹩腳:

有誰如果想要卡特太太

交一萬贖金就可以放她

沒有日期,沒有稱呼,沒有具名。

“就在星期六上午七點,還有人看見她獨自一人開著汽車出去,”我說。“這封信呢,是在八十英裏以外的這兒寄出的,居然還趕得及蓋上九點鐘的郵戳——那樣的話,就應該是郵筒早上第一次開筒收的信。這就著實叫人費解了。不過這還不算蹊蹺,更蹊蹺的是信怎麽會寄給你,而不是寄給安德魯斯,那姑娘的事都是安德魯斯一手經管的,也不是寄給她的公爹,她公爹可是最有錢的一位啦。”

“說蹊蹺就蹊蹺,說不蹊蹺也不蹊蹺,”菲茨斯蒂芬回答說。他瘦削的臉上是一副急不可耐的神情。“從這裏說不定就可以看出些問題。你知道,凱薩達這個地方是我推薦給科林森的,因為去年春天我為了要把《亞實突之墻》這本書加緊寫完,曾在那裏住過兩三個月。我給了他一張名片,讓他化名埃裏克·卡特,去找那裏一個名叫羅利的地產商——也就是當地治安助理的父親。凱薩達的本地人不會知道她就是嘉波莉·科林森,娘家姓萊格特。那樣的話也就無從去跟她的親友聯系,唯一的途徑就是找到我,因為是我介紹她和她先生去那裏的。所以信就寄給了我,但是開頭用了有誰如果的字樣,好由我轉交給有關的人。”

“幹這個事的,可能是個凱薩達的本地人,”我放慢了語調說,“不過也可能是個綁匪,他就是要我們當他是凱薩達的本地人,不希望我們知道他認識科林森兩口子。”

“一點不錯。而據我所知,凱薩達的本地人誰也不知道我這裏的地址。”

“羅利呢?”

“也不會知道,除非科林森告訴了他。我介紹科林森去的時候,只是在名片的背面草草寫了一兩行字。”

“電話的事,還有這封信的事,對別人說起過嗎?”我問。

“電話的事,星期五晚上我對在場的幾個人提起過——當時我還當那是有人開玩笑,要不就是打錯的。這封信,除你以外我再沒有給別人看過。說實在的,”他說,“我真有點不大敢給人家看——到現在還不大敢給人家看。這事會不會給我帶來麻煩?”

“是的,是會有點麻煩的。可這種事你怕什麽呢。你不是一向喜歡親身體驗體驗麻煩事兒是怎麽個滋味嗎?不過你最好還是把那幾位客人的姓名地址都抄給我。如果他們,再加上科爾曼,能夠替你證明一下你星期五晚上和周末兩天人在哪裏,那就不會有什麽大不了的事;不過你總還少不了要去凱薩達跑一趟,那邊縣裏的官員一番嚴格的盤問總是逃不過的。”

“我們這就去嗎?”

“我是打算今天晚上就回去的。你還是明天早上跟我在那邊的夕照旅館碰頭吧。這樣我時間上可以充裕些,好先跟那邊的官員通通氣——免得他們一看見你,就把你往土牢裏一扔。”

我回到事務所,就給凱薩達那邊打電話。地方檢察官弗農和治安官菲尼都沒找到,倒是司法官柯頓接通了。我就把我從菲茨斯蒂芬那兒得到的消息告訴了他,說好明天上午把這位小說家帶去,接受他們的訊問。

司法官說尋找那個姑娘的工作仍在進行,至今沒有什麽結果。根據送來的報告來看,好些地方據說都有人看到了她的影蹤,而且差不多都在同一個時候:洛杉磯,尤裏卡,卡森城,丹佛,波特蘭,蒂華納,奧格登,聖何塞,溫哥華,波特維爾,以至遠到夏威夷,據說都有人看到了。現在報告漸漸少了,就是這種荒唐透頂的傳聞,還是來個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