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滄浪濯纓(第4/12頁)

張建侯應了一聲,包拯忙道:“建侯現下也是疑犯,不如我來幫馮翁拔刀。”上前彎腰,右手握住刀柄,一下竟未能拔出。雙手握了上去,使盡吃奶的氣力才將那柄尖刀拔了出來,刀尖上猶在滴血。

馮大亂是有名的仵作,生平驗過的屍首有數十具之多,有男有女,也不以死者是婦人為忌諱,掀起野利裙衣襟,驗過傷口,才道:“你們都親眼看到了,包公子這樣一名年輕男子,都要用盡全身之力才能拔出刀來。再看這柄兇器,這就是市集上最普通的尖刀,雖然新開了刃,但不算鋒利,刀質也一般。”

楊文廣道:“馮翁的意思是,兇手要麽力氣驚人,要麽身懷武藝?”馮大亂道:“嗯。”

楊文廣便命人放了崔槐。崔槐居然感到受到了侮辱,憤然道:“你們都覺得我力氣小麽?”

張建侯笑道:“力氣小也有好處啊,不用當嫌犯。”崔槐“哼”了一聲,悻悻離去。

楊文廣道:“張公子,眼下以你的嫌疑最大,你身手了得,大夥兒都知道。我也親眼看到你從野利裙身邊離開,你還有什麽話好說?”張建侯道:“不錯,我是到過……”

沈周生怕張建侯說出本來是要去殺野利裙的話來,起意殺人,即使未能成行,也是有罪,忙咳嗽了聲,打斷道:“這柄兇器明顯是兇手臨時從市集上買的,楊將軍不妨派人拿著刀到市集上,比照刀樣找到賣刀的鋪子,向鋪主查問買主是誰。”

包拯卻搖頭道:“這條路行不通。野利裙被殺,人人拍手稱快,可見人心所向。鋪主即使不心向兇手,也會迫於輿論壓力,絕不會吐露買刀人的姓名,他只需推諉不記得就行。楊將軍,我不妨實言告訴你,建侯確實是要去殺野利裙,只不過有人搶了先,你從他身上搜到的廚刀就是證據。”

楊文廣道:“我早猜到會是這樣。唉,當時現場亂極了,這可要如何查起?”

張建侯道:“應天府和提刑司都不肯接這件案子,可見是個燙手山芋。小楊將軍也是個正派人,為什麽一定要抓住兇手呢?他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呀。”

楊文廣搖搖頭,道:“這件事不是那麽簡單,如果不盡快查出真兇,只會牽累更多的無辜百姓。”轉頭問道:“包公子,你聰明絕頂,之前屢破奇案,可有什麽好法子?我真的不是貪圖自己立功,而是……”

包拯道:“我明白,而今的局面,必須找到兇手。”想了半天,也沒有什麽好法子。

馮大亂道:“我該做的事都做完了,得趕緊走了。”楊文廣不便強留,忙命人送他回去。

忽有兵士進來稟報道:“慕容娘子求見。”

楊文廣料想她是聽到野利裙被刺的消息,想來看看故主,便命人讓她進來。慕容英傷勢雖然好轉了不少,但行動仍是遲緩不便,扶著拐杖慢慢踱了進來,與眾人見禮,這才走到野利裙的屍體旁,嘆了口氣,目光中頗見復雜意味。

楊文廣道:“英娘傷還沒有完全好,先過來坐下。”親自扶著慕容英,神情間頗為殷切。

慕容英道:“是誰殺了她?”

張建侯一直忌恨黨項人害死了妹妹,聞言忍不住譏諷道:“怎麽,英娘還想為故主復仇?”

慕容英道:“我是西夏王宮女官,並不是太子妃屬下,這次是臨時受命才跟隨於她,她無故濫用私刑殺我,於天道不合。我們黨項人恩怨分明,既是結下怨仇,必須要設法報復。有諺語稱:‘若不復仇,谷麥不收,男女禿癩,六畜死,蛇入帳。’若不是我重傷未復,不等旁人動手,我一定會親自索她性命。我問殺她的人是誰,是想好好感謝他。”

西夏人喜愛諺語[4],常常舉辦諺語競賽,有話雲:“諺語不熟不善談話,牛馬太少就吃不飽。”又有話雲:“賢婦穿粗毛布衣也很受看,君子用諺語辯勝人思要點。”言談中引用諺語是司空見慣之事。但包拯等人聽在耳中,未免有些怪異。尤其慕容英背叛怨恨舊主,眾人心中均覺得不是滋味,然而轉念想到野利裙心狠手辣,對待己方的女官如此殘忍,慕容英心灰意冷之下,轉而效力大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張建侯尤其覺得喜出望外,道:“對,我也想好好謝謝這個殺死野利裙的人,可惜……”

包拯忙道:“建侯,這種話不可再說。”又正色道:“我也勸英娘別再隨意說這種話。你既已投靠大宋,朝廷利益當高於個人利益,切莫以私仇為念。眼下野利裙在南京城外遇刺身亡是一樁天大的麻煩事,必須得盡快找到兇手。”

慕容英沉默許久,才道:“包公子說得極是。既然你們難以從物證追蹤兇手,我有個法子,也許可以讓兇手自投羅網。”

眾人正苦無良策,忽聽慕容英說她有辦法,不由得半信半疑,急忙催她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