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之章(一):加賀恭一郎的記錄(第2/6頁)

應該是這樣。

“這些事你和警察說了嗎?”

“全說了。但這種事警察也未必解決得了,不是嗎?”

正如她所言,不過,我也不能就此當成沒這回事。

“電話和信件的內容都以什麽居多?”

“什麽樣的都有。比如要我歸還至今為止的版稅,說什麽枉費他們的支持;也有人把信連同外子的著作一起用紙箱寄過來。寫信要求我們退回文學獎的也很多。”

“哦。”

據我推斷,這些存心攻擊的人應該都是日高邦彥的書迷,真正的文學愛好者恐怕很少。不,說不定這其中大部分人從頭到尾就只知道日高邦彥這個名字。這種人凈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還一天到晚注意哪裏有這樣的機會,至於對象是誰,他們根本不在乎。

聽到我這麽分析,日高理惠也深表認同地點了點頭。

“諷刺的是,外子的書竟意外地賣得很好,這也算是種偷窺的樂趣吧。”

“這世上本來就有千百種人。”

日高邦彥的書賣得好,這我也知道。不過,現在市面流通的都是庫存的部分,出版社那邊好像還沒有要再版加印的意思。我想起反對我的影子作家說法的編輯,他們應該也打算再觀望一陣子。

“對了,連野野口的親戚也跟我聯絡了。”

她好像渾不以為意,我聽了卻驚訝極了。

“野野口的親戚?都說些什麽?”

“好像要我把之前著作所得的利益歸還,他們認為對於以野野口作品為草稿的那些書,他們至少有權索取原創費,我記得是他舅舅作為代表來談的。”

推舅舅為代表,也許是因為野野口沒有兄弟,父母又都已過世。他們竟然提出利益歸還的要求,我非常震驚,這世上真是什麽樣的人都有。

“那你怎麽回答他們?”

“我說等和律師談過以後再作回復。”

“這樣做是正確的。”

“說老實話,我心裏在想,這到底是怎麽回事?明明我們是被害者,還被案犯的親戚勒索金錢,真是聽都沒聽過。”

“這個案例是奇怪了點,雖然我對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熟,但我想應該沒有支付的必要。”

“嗯,我也這樣想,可這不是錢的問題。我不甘心的,是在世人口中,我先生的死成了自作自受、罪有應得。連那個自稱野野口舅舅的人,也一點歉意都沒有。”

日高理惠咬著下唇,顯現出個性中好強的一面,看來憤怒戰勝了哀傷。我放心多了。如果她在這個地方哭起來可就麻煩了。

“之前我好像也跟你提過,我絕不相信外子會剽竊他人的作品,因為每次他講起新作的時候,眼裏總是閃爍著如孩童般的興奮光芒。那讓我覺得,能夠按照自己的心意創作故事,真的讓他很快樂。”

對於日高理惠的說辭,我只是點了點頭。她的心情我非常理解,然而要我就此出言附和卻辦不到。她大概讀出了我的心思,並沒有繼續說下去,轉而問我有什麽事。

我從上衣的內袋裏拿出一份資料,放到桌上。“可否請你先看看這個?”

“這是什麽?”

“野野口修的手記。”

日高理惠明顯表現出不悅的神情。“我不想看。裏面只是洋洋灑灑地寫著我丈夫是如何欺負他的,對吧?大致內容我通過報紙已經知道了。”

“你說的是野野口被逮捕後所寫的自白書吧?這個手記和那個不同。你也知道,野野口在犯案之後,為了掩人耳目,特地寫了與事實不符的記錄,這就是那記錄的副本。”

她好像明白了,不過臉上厭惡的表情依然沒變。

“哦?那我讀這與事實不符的東西又有什麽意義呢?”

“請別這樣說,總之你先看看好不好?頁數不太多,我想應該很快就可以讀完。”

“現在?在這裏?”

“拜托你了。”

她一定覺得我的話很奇怪,但她沒再問任何問題,伸手把資料拿了過去。

十五分鐘後,她擡起了頭。

“我看完了,然後呢?”

“有關這份手記裏不實記述的部分,野野口親口承認的有兩點。首先,描寫和日高邦彥對話的地方,實際上並沒有那麽和睦,他們的應對可說十分兇險。”

“好像是這樣。”

“其次,之前也曾向你求證過,野野口走出你家時的情況。事實上,你只送他到玄關,他卻在這裏寫道,你一直送到大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