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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報在一月二十七日的晨報上公布了“年度讀者新聞攝影獎”。

其實舉辦這種活動的並非只有A報一家,B報、C報也都舉辦讀者攝影大獎賽,並且大獎賽所設的獎項也都大同小異。其中,A報所公布的是這樣的:

月度獎:以當月投稿的攝影作品為評獎對象,由東京、大阪、西部、名古屋各地總部分別評審,評審結果將在報上發表,並予以獎勵。金獎(一幅):五萬日元(特別出色的給予十萬日元的特別獎);銀獎(一幅):三萬日元;佳作(數幅):一萬日元。

年度獎:將委托著名攝影家對四個總部自一月一日起在全年中所收到的應征作品進行評審(評審員原則上三年更換一次),評審結果將在報上公布,並對獲獎者贈予獎杯、獎狀和獎金。

最高獎(一幅):獎杯、獎狀、獎金一百萬日元;

優秀獎(三幅):獎杯、獎狀、獎金三十萬日元;

入闈作品(五幅):獎杯、獎狀、獎金五萬日元。

A報還在二十七日的晨報上,用整整一個版面刊登了去年的年度最高獎獲獎作品《沖撞》,以及優秀獎獲獎作品《機艙內:緊急迫降前的十分鐘》《公寓大火》《沉浸》。其中,最高獎《沖撞》當然是放得最大的,被擺在最為顯赫的位置上。這幅照片所拍攝的是發生在東名高速公路上夜間車輛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獲獎者是家住藤澤市南仲大街五十七號的山鹿恭介。據他說,交通事故發生在去年十月三日夜間十一點鐘左右,東名高速公路靜岡縣禦殿場和沼津之間的一段下行公路上。事故中,三輛汽車所燃起的熊熊大火將周圍照得亮如白晝。打頭的是一輛十二噸的鋁板廂式貨車,已經翻倒在地,高高的頂棚橫亙在路面上。撞上這輛廂式車的是一輛中型轎車,冒出滾滾烈焰。緊接著撞上來的也是一輛中型轎車,同樣被烈火包裹著。後面一輛是客貨兩用車,當時也已經著火。第五輛是兩噸左右的帶車篷的卡車,它當時似乎想避免撞車,向右打了方向盤,但已為時太晚,結果還是撞上了前面的第四輛車。並且,它還撞斷了路中央的綠化隔離帶,沖到了相反方向的上行路段,與剛好從對面駛來的一輛中型轎車撞在了一起,兩輛車的損壞都很嚴重。

這張照片好像就是在事故剛剛發生時拍攝的,從畫面上看不到有人從車中爬出來。令人震撼的是從三輛汽車上升起的火焰,可謂是烈火滔天,翻騰著直沖雲霄。雖然不是彩色照片,但黑白的畫面反而強化了沖擊力,再現了車禍現場的慘烈氛圍。照片中的烈焰是雪白的,而公路兩旁的斷崖是黑色的,長長地伸延著,給照片增添了縱深感。

拍攝者的位置在公路左側的山坡上,其拍攝角度就相當於從現場五米之上向下俯瞰。正因為這樣,六輛起火損毀的汽車的位置拍得一清二楚,就像一幅車禍現場示意圖一般。真是一張令人心驚膽戰的照片。

與三幅獲得優秀獎的作品相比,無論是視覺沖擊力還是表現效果,這張照片都是鶴立雞群的。

同一版面上刊載著評審委員主席——攝影家古家庫之助的評語:

本次大賽共收到四千二百三十二幅應征作品,比去年多了八十多幅,在報紙上刊登比率(月度獎)為7.2%,為該活動開展以來之最,由此可以感受到讀者的參與熱情。這次參賽的作品,質量普遍較高。

最高獎《沖撞》拍攝的是在當時已有過報道的、導致六人死亡的東名高速公路上的惡性交通事故。在月度獎的評選中該作品也曾得到金獎,而在此次年度評選中獲得了最高獎。可以說,很少有攝影作品能像這張照片一樣,將照相機逼真的表現力發揮得如此淋漓盡致。表現交通事故的照片,一般都是在事故發生過後較長時間才趕到現場拍攝的。因此,所拍攝到的對象也往往是殘破的車輛、在現場取證的警察以及在遠處圍觀的群眾。但這張照片卻大不相同,簡直就像在事故發生的那一瞬間拍下的。熊熊火光之中看不到一個人影的原因也正在於此,整個畫面洋溢著一種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氛圍。不僅如此,觀眾只要一想到在拍攝這幅照片的瞬間,還有受害者被死死困在車門之後,立刻就能體會到這是一幅多麽悲慘的場景,簡直讓人不忍直視。然而,事實上交通事故頻頻發生,為此而喪命的也大有人在。我們考慮到,這樣一張極富臨場感的照片,若能以此引起司機的自律,能對交通事故的減少有所裨益的話,將是一種莫大的功德。因此,盡管這是一張“黑色”的照片,我們還是將它評選為本年度的最高獎並在此公開發表。不管怎麽說,拍攝者能夠遭遇這種有著決定性瞬間的場面,恐怕也只是十萬分之一的偶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