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第2/8頁)



  “這些事情我從未對別人說過,所以你一定要保守秘密。”說到這裏,泰諾把聲音壓到了最低限度,湊到我的跟前,這才繼續說了下去,“吉米一直秘密地為我提供消息,他整天整夜地同科恩幫的那些人在一起鬼混,為他們幹一些諸如跑腿、送信這一類的小事情。他經常開著卡車四處走,不帶任何槍支或武器,他所做的最出格的事不過是賣一些私酒。他主要是密切觀察周圍那些黑幫分子的一舉一動,通過與他們聊天了解他們的底細,然後再悄悄地把這些消息傳遞給我。”說到這裏,他的聲音變得有幾分自豪了,“如果真有什麽大的黑社會新聞發生,我們這邊的報道幾乎和芝加哥的報道同步,因為我有一個像吉米這樣出色的內線。”

  我難以置信地問他:“你居然鼓勵吉米這麽做?”

  泰諾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冷冰冰的,他指縫間的雪茄煙已經熄滅了,可是他一點兒也沒有覺察到。

  他坦率地回答道;“我付給他錢。”

  我冷笑了一下,“哦,我明白了。”

  泰諾的眉頭緊鎖,“不,你不明白的,你要知道,吉米自己一定要這麽做。一開始的時候,我也對他說這麽幹下去他會有危險的,可是……”他的聲音又低了下來,“你知道我是一名記者,在吉米傳遞過那麽多有價值的新聞線索之後,我就情不自禁……再說,那時候吉米已經快到二十歲了,已經可以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在哪一個地區附近活動呢?究竟他和黑社會幫派中的哪些人交上了‘朋友’呢?”

  泰諾冷笑了一下,“這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問題,我從來不和吉米直接碰面,他也從不在我的附近出現,否則那會泄露我們之間的秘密的。”他想了一下,又補充道,“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一些非法酒店的位置。”

  他開始說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店名字和一些陌生的地名,我好不容易才插了進去,打斷了他的敘述。

  “不,我真的不知道他和幫派中的哪些人接觸較多,因為他從來不向我說起這些。據我估計,他不可能和幫派中的頭面人物直接打交道,所以去找塔拉裏科或是盧內談一點兒用處也沒有,他們很可能都沒有聽說過吉米這個名字。科恩認識吉米,可惜他已經死了。”

  我又問道:“你還知道其他一些情況嗎,有關吉米的?”

  泰諾想了想,說:“我知道他曾經去過幾次芝加哥,都是在他上大學的時候,好像都是在夏天。”泰諾用手指敲了敲額頭,又繼續說了下去,“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當時我很為他擔心,他的朋友科恩和芝加哥的幫派分子聯系十分密切。你聽說過泰德·紐伯利這個名字嗎?”

  是的,那是躺在電話亭附近路溝裏的一具屍體。

  我回答說:“是的,我聽說過他。”

  泰諾又繼續說了下去:“他是芝加哥一個幫派的老大,三城一帶的私酒販賣業全都仰仗著他。在一九三一年秋天的時候,我曾經報道過一項審判,那次紐伯利和科恩把塔拉裏科和盧內送上了法庭。在審判期間,吉米曾經去過芝加哥幾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在替科恩跑腿送信。後來,我曾經問過他幾次,他都說他只是去芝加哥玩。我不太相信他的話,一直覺得吉米私下有事瞞著我。”

  “你們曾經談到過他去芝加哥找工作的事嗎?”

  泰諾點了點頭,“是的,我曾經說過他,勸他說他的理想太不現實了,那些《特布報》社的人是不會接納他這樣一個生手的,可是他執意要去芝加哥闖蕩一番。我覺得每個年輕人都得經歷這樣一個闖蕩世界的階段,也就沒有阻攔他,還給他寫了一封推薦信,希望他能夠創造出一個奇跡。我還叮囑他。如果他失敗的話,還可以回到三城來,我可以在《民主報》社裏為他找一個抄抄寫寫的工作。你猜他是怎麽說的?”泰諾苦笑了一下,“吉米非常自負,近乎於狂妄,他對我的勸告置若罔聞。他說,‘喔,等著瞧吧,他們一定會搶著刊登我寫的文章的。’哎,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泰諾搖了搖頭,評論道,“我很少聽過這麽狂妄的話。”

  在帕默斯自助餐廳吃午飯時,我把這些話有所保留地告訴了瑪麗·安。

  自助餐廳在主教學樓邊上的一個狹窄的平房裏,在入口處用粗重的黑色大字寫著這樣一條警句:“生命有價值嗎?它的價值全在於生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