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分子對國民黨政府的批評

自由主義責任感在知識分子對國民黨政府的批評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自由主義者首先指責國民黨背叛了選民賦予當選政黨的執政權——正是它使得國民黨的統治在原則上具有合法性。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不一定將孫中山的三民主義綱領作為自己的政治信仰,他們也不特別重視孫的治國方略。但是碰巧地,三條原則——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盡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還是概括了知識分子團體的三個最基本的政治關注點。

國民黨官方將孫中山的方案作為其政治綱領,這其中包括了作為準備階段的“訓政”將最終通向“憲政”的概念。他們這麽做是為了給自己保留一個外殼,這個外殼就是孫的聲望和作為現代中國締造者的權威。在這種情況下,蔣介石的國民黨曾保證要執行這套方案,但是實際上它是不願意這樣做的。國民黨從抗日戰爭中獲得的民族主義者的信賴和累積的聲望,卻由於在戰後無法滿足大眾的渴求而迅速消耗。這些渴求包括:對和平的渴求,對經濟重建的渴求和對一定形式有求必應的政府的渴求。因此自由分子對政府的譴責包含兩條主要罪狀:一條與國民黨統治的形式有關,另一條則與其統治的表現有關。

國民黨統治的形式

政府存在著,不僅應該“民享”,也應該“民有”和“民治”——這個想法被一次又一次地提及。要說國民黨二十年的“訓政”是合理的,唯一可能的理由是像孫中山所說的那樣,為“憲政”預備道路。而所有人的看法是一致的:國民黨遠未完成這個任務。1946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值上海小販暴動之際,儲安平寫下一些諷刺的評論以饗讀者:

大商店的被打,跳舞場、電影院的被打,過路汽車的被打,都是出於一種貧者仇視富者的心理。然而凡此現象,未嘗不是一種可喜的現象。就後者論,貧富階級的懸殊本不合理,貧民階級開始了解這是一種不合理的社會現象,並以行動表示其意志,足以說明中國社會已有進步。就前者而論,我們一向認為二十年來國民黨的“訓政”,無甚成績可言,而現在一般民眾居然敢公開抗議“為什麽不讓我們吃飯”,國民黨當局亦大可引以為驕,因為“訓政”的目的,乃在提高人民的政治意識,行使政權……我們竟因此不得不承認國民黨訓政二十年,非一無成績可言者。[12]

南京國立中央大學教授吳世昌說得更坦率:

國民黨之一黨專政,無疑的是模仿蘇聯的。不過國民黨政綱規定訓政以後有憲政,不像蘇聯的長期一黨專政,是仍以民主政體為目的,訓政不過是一段過程。但不幸這段過程太長,甜頭太多,竟使它還沒有走到目的地,便腐化起來。[13]

憲政

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以相當懷疑的眼光看待正在以代議政府的名義確立的機構和程序。這些懷疑的最初源頭是政治協商會議——一次於1946年1月11日到31日召開的多黨會議,旨在和平解決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之間的爭端。38名代表參加了會議:8名來自國民黨,7名來自共產黨,5名來自青年黨,2名來自民盟,2名來自民主社會黨,2名來自救國會,1名來自中華職業教育社,1名來自鄉村建設協會,1名來自第三黨,9名無黨派人士。會議就國共兩黨間發生紛爭的五個主要領域達成了協議,因而至少在理論上奠定了一個真正聯合政府的基礎。

協議解決了以下問題:改組國民政府;擬定結束國民黨“訓政”,引進“憲政”的政治綱領;修改1936年的憲法草案;規定全國制憲會議代表資格(全國制憲會議將采納經修改的憲法);將政府和中國共產黨軍隊重組成統一的武裝力量。

自由派人士多半對這些協議滿意。但是政協並沒有執行權,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所在。國民黨內部的右翼分子反對會議做出的很多正式決定,並成功地在3月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上修改了國民黨在幾個要點上的立場。兩個最重要的改動是限制各省的自治權以及規定延續總統政體而不是像會議通過的那樣采用內閣制。

在受到來自國民黨右翼的一擊後,[14]會議達成的協議越來越不具效力——或多或少與1月停火協議的失效同時(當初正是因為停火協議,協議才得以達成)。除了國民黨單方地修改協定,1946年出現了爭論關鍵點,涉及:將共產黨武裝並入國家軍隊;國民黨拒絕在40個席位的國民政府委員會中,給予共產黨和民盟聯合否決權。國民政府委員會在憲政正式確立前將成為國家權力的最高機構。共產黨和民盟稱國民黨無論在形式還是在實質上都侵犯了原先的會議協議,所以他們拒絕受協議的約束並拒絕參與協議的執行。政府隨後在1946年11月15日繼續單方面召開國家制憲會議,通過了1936年憲法的修正案;單方面地在1947年1月1日公布新憲法;單方面地在11月選舉第一屆國民大會的代表,1948年4月,單方面地在國民大會的會議上選舉出了國家的總統和副總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