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從“領土方案”到“最終解決”(第3/4頁)

除了針對猶太人的滅絕行動,早在1939年納粹還開始了另一項同樣反人類的罪行,那就是所謂“安樂死計劃”。它所針對的,是納粹所說心理上或者生理上有缺陷的德國人。到1941年8月因引起公眾不安而不再執行為止,被這個“計劃”殺害的德國人(並非猶太人!)超過萬名,大多數是用一氧化碳窒息而死的。

1942年1月20日,海德裏希在柏林市西南郊簸箕湖召集黨衛隊高級軍官開會,那就是臭名昭著的“簸箕湖會議”。會議通知上附有納粹二號人物戈林給海德裏希的一個指示,要求他們討論在整個歐洲範圍內“最終解決猶太人問題”。海德裏希告訴與會者,凡是不適合服勞役的猶太人都要殺死;那些經過強制勞役仍能活下來、顯示了頑強生命力的猶太人也要殺死。納粹對猶太人的政策由“排猶”變成了“滅猶”。

1942年7月,納粹黨衛隊和秘密警察(蓋世太保)頭目希姆萊提出一個消滅猶太人的行動日程表,那個行動被命名為“萊因哈德行動”。為實施這個“行動”專門建立了三個毒氣殺人中心,兩個位於波蘭東南部、離盧布林不遠的別烏澤茨和索比波爾,另一個位於華沙東北的特雷布林卡。被納粹用毒氣殺死的猶太人,在別烏澤茨有60萬,在索比波爾有20萬,在特雷布林卡更高達75萬~95萬。其他集中營則兼具強迫勞役與肉體消滅兩重職能,這裏面最著名的無疑就是建在上西裏西亞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它位於波蘭南部大城市克拉科夫西南大約50公裏處,原來是一個只有12,000人的小鎮,有一個奧地利騎兵留下的營房。那裏建了三個集中營,小一點的叫“Auschwitz I”(奧斯威辛一號集中營),建於1940年4月,當時是為了關押波蘭政治犯和從德國本土轉來的囚犯。大一點的叫“Auschwitz II”(奧斯威辛二號集中營),也叫“Birkenau”(比克瑙,波蘭名字Brzenzinka,布熱津卡,意思是“白樺林”),始建於1941年10月,1942年8月專門設立了女犯部。它是一個“滅絕營”,專門建了四個設計成淋浴室樣子的毒氣室,使用由殺蟲劑公司生產的一種叫做“Zyklon-B”的氰化物毒氣,配有四座焚屍爐,每天可殺死2萬人並把他們的屍體化為青煙。在奧斯威辛周圍還建了約40個“衛星營”,主要關押苦役犯,它們被統稱為“Auschwitz III”(奧斯威辛三號集中營)。

囚犯開始是用汽車運送的,後來因為運輸量太大,修築了專門的鐵路線,改用火車運輸。囚犯到下後即被分成三組,第一組是納粹認為已經派不上用場的人,送往比克瑙,幾小時內就直接送進毒氣室。第二組是身體強壯一點的人,送到各個苦役營(Arbeitslager),為法本(I. G. Farben)、克虜伯(Krupp)等德國公司開設在那裏的工廠工作。法本是德國最大的化學工業公司,克虜伯則是以生產大炮聞名的軍火工業巨頭,猶太囚犯主要是做危險和有害健康的工作。根據留下來的記錄,在1940-45年間,在奧斯威辛服苦役的囚犯大約有40萬人,其中34萬人被折磨致死。這告訴我們,苦役營其實也是一種“滅絕營”,用納粹的話來說就是“通過苦役滅絕”。第三組是一些特殊群體,主要是雙胞胎和侏儒,他們被送到有“死亡天使”之稱的納粹醫生約瑟夫·門格勒(Josef Mengele,1911—1979)手裏,成為醫學實驗的犧牲品。

1945年1月27日蘇聯紅軍解放奧斯威辛集中營,幸存者只有約7,600人。納粹撤退時擄走了沒來得及殺害的囚犯58,000多人,他們中許多人後來也沒能逃脫死亡的命運,其中就有以《安妮日記》為世人熟知的安妮·弗蘭克(Anne Frank,1929—1945)和她的姐姐。她們被轉送到漢諾威附近的貝爾根-貝爾森集中營(Bergen-Belsen),後來因傷寒死在那裏。1982年我曾去過那裏,只見郁郁蔥蔥的樹林,原來集中營的建築只能在圖片上看到了。它是1945年4月15日被英國軍隊解放的,為防止瘟疫擴散,一把火燒掉了一切。湊巧的是,就在我寫這段文字的時候,無意中在西安文藝路舊書店買到一本德國1983年出版的《安妮日記》德文版Das Tagebuch der Anne Frank,為“費舍爾袖珍本圖書”之一,版權頁上注明是該書“未刪節本”1983年3月印行的第57版,印行10萬冊,累計印數200萬冊。當時聯邦德國人口還不到5,000萬。

在奧斯威辛被用毒氣殺死以及因饑餓、疾病而死亡的人有多少,已無法知曉。被送去服苦役和用作醫學試驗的人還留下了档案,到下後即被直接送進毒氣室的人則沒有留下任何記錄。不同研究者估計的死亡數字在150萬到400萬之間,曾任集中營司令官的魯道夫·霍斯(Rudolf Ηöß,1900—1947)戰後在波蘭受審並被判處絞刑。他被指控殺害了350萬人,但他辯解說:“不,我殺害的只有250萬人,其余的人是死於饑餓和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