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集權皇帝(第2/5頁)

(《論語·子路》)。“正名”對維持整個社會秩序的穩定與有序,以及對老百姓的統治都有很大的意義。所以,贏政統一天下後首先忙著為自己正名。

神化是樹立皇帝權威的必經之路。贏政自稱“皇帝”,獨占“朕”字,政令稱“制書”、“詔書”等,目的都是為了神化自己,通過這一系列的形式把自己和全體臣民嚴格區別開來,最大程度地把自己標榜得與眾不同,顯示出自己的獨一無二。這套神化造勢術,一方面源自韓非學說中的“術”和“勢”,另一方面則源自贏政自己的政治需求。為了讓別人感覺自己的地位神聖不可侵犯,贏政認為必須有一整套形式上的儀式作為神化自己的手段。

“皇帝”稱號本身就是在神化自己。“皇”是“天人之總稱”。贏政不要“泰皇”,但取“皇”,因為“皇”是尊貴之稱。“帝”是“天號”。

“皇”與“帝”合稱“皇帝”,神化的意義更為明顯。

聖化是樹立權威的又一條重要途徑。贏政廢王稱皇帝,確有“稱成功,傳後世”、展示並炫耀自己功德的一面,但是,贏政更改稱號更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聖化自己,使自己成為天下一切崇拜的集中代表。

神化、聖化自己的基礎是皇帝意識。

秦始皇是一個皇帝意識非常濃厚的帝王。具體表現在什麽地方呢?

第一,帝王心態。在秦始皇的“皇帝”稱謂中,還有一種隱性稱號,即“龍”。“龍”在先秦是一種神物,也是民間對“皇帝”的一種通俗稱呼。

秦朝的臣民稱秦始皇為“祖龍”,《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有“今年祖龍死”一說,暗示秦始皇將死。秦始皇聽說之後,對“祖龍”一詞做了新的解釋:“祖龍者,人之先也。”這說明秦始皇默認“祖龍”指的就是他自己。

第二,壟斷心態。秦始皇壟斷心態極其強烈,在現實生活中獨斷乾坤。

“朕”字在先秦是第一人稱的通稱,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到秦始皇之時,他便獨占了表示自稱的“朕”字,使其成為帝王的專稱,並嚴格禁止他人使用。這表現了秦始皇強化“一人”的獨占性,皇帝制度就是“一人”政體,皇帝是天下擅攬大權的唯一“一人”。秦始皇盡管只壟斷了一個“朕”字,但在實際上,這件事本身就充分體現了秦始皇的四海之內唯我至尊的思想。

正名、神化、聖化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強化現實統治。秦始皇創立的是一個空前龐大的帝國,控制臣民,特別是控制被秦國兼並的六國臣民,這是秦始皇建國伊始的既定方針。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稱皇帝,壟斷“朕”字,都只不過是秦始皇控制天下的一種手段。秦始皇之所以選擇通過這種手段威懾天下,是因為他自己非常清楚,天下並不會完全臣服於他的統治。

皇帝制度的存在及其職能的實現,不僅僅依賴它所具有的物質力量,還需要社會成員的普遍認同。認同可分為主動的、自為的維護和被動的、自在的接受兩種情形。兩者結合在一起,就會產生巨大的能量,就會呈現轟轟烈烈的歷史畫面。

廢除謚法剝奪了後世對前代君王的評議權。中國歷史上的君王死後,即位的新君和禮官等大臣要給先君一個評價,這就是“謚”。

秦始皇廢除謚法之舉,意義深刻。首先,體現了他對大秦帝國永世長存的自信;其次,表現了他不許“以下議上”的思想;另外,還為了杜絕後世對前代皇帝的任何批評的出現。謚法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評價,是後世對先王的評價。先王死後,要根據他們生前的表現取一個稱號來概括其一生。贏政認為,前代君王死後由後代繼位君王和大臣們議定謚號的做法是“子議父,臣議君”,非常不合適。因此力主廢除謚法,自己是始皇帝,後代君王的稱號只用數字表示,下面依次是“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秦始皇不能允許任何對皇帝的說三道四,在他看來,威嚴無比的皇帝四海之內唯我獨尊。廢除謚法,即是取消了後世對先王的任何評議。由此可見,秦始皇連一點點批評也不能容忍。

在大喜的時刻,贏政把廢除謚號與稱皇帝、萬世相傳一並宣布,似乎有點煞風景,然而這正是秦始皇極高明的政治藝術和嫻熟的政治權術的具體表現。他規定死後不準人們對他評頭論足,那麽他在世時禁止臣民對他的評論也就不言而喻了。在中國歷史上,我們經常看到有作為的專制帝王一次又一次地為身後立法。秦始皇可謂是最為突出的一位;他反復宣布一切法令“永為儀則”,世世代代都要遵守。

秦始皇在兼並六國後,運用了各種手段加強鞏固自己的統治。可以說他所建立的皇帝制度,在許多方面都具有首創性,而這些制度絕大部分被漢王朝繼承,並稍加改動,使之更加完善。此後的兩千多年間,雖然歷代王朝都對皇帝制度有所損益,但秦始皇確立的這個制度的框架和精神基本沒有變化,可謂根深蒂固,它影響了中國社會兩千多年。此時,秦始皇仍然有一個問題不能回避,那就是他畢竟強奪了周朝的江山,以武力兼並了天下,這樣的兼並是否具有合法性?關於這一點,秦始皇又該如何向天下人作出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