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終卷) 定鼎 第一十七章 公府治政(四)(第3/3頁)

在新政頻出之前,林縛一次將四百余名戰犯絞殺於南城口,又將遺屍統一交給醫學堂供解剖以代淩遲之刑。四百余戰犯一起絞殺的場景還是相當震撼人心的,誰知道林縛會不會將這個手段用在反對者的身上?

要有反對聲音,也只能是淮東內部。眼下有條件,有能力大規模兼並土地,唯有淮東諸人。一旦林縛廢元越而立朝,林氏及淮東將臣必將成為新的皇族及勛貴集團——林縛所行的新稅政,就是要在不禁土地買賣的同時,強力壓制以食租利為目的土地兼並,更廢除掉林氏及淮東將臣將來能夠作為皇族及勛貴集團所能享受的經濟特權。

淮東內部為什麽沒有反對的聲音?

看看殖商銀莊、淮東錢莊以及南洋船社、黑水洋船社的掌事者,與宋浮、林夢得、林續文等淮東重臣同列為國公府參知政事大臣;看看荊襄會戰之後,林縛將十四萬戰俘裏的八萬俘兵,直接交給南洋船社及黑水洋船社負責將他們流放到海外去以行苦役之刑,便知道這四家以及那些在江寧,在淮東新興的工場以及散於各府縣歸國公府所有,歸樞密院礦監司所轄的礦山,才是淮東諸人真正的利益所在。

林氏所擁的土地早就轉為錢莊、船場及諸多新興工場的本金;宋氏附淮東,更是將數百萬畝田地折價四百萬兩銀折入錢莊;此時出領宣政司的陳華章陳氏也是如此;像胡文穆、張翰等後附淮東的勢力,必然也是依照此例進行處理給予一定的補償……

元錦秋以為新政會惹出一些紛爭,那是他對淮東看得還不夠透徹。趙舒翰、張玉伯這些年來與淮東的關系忽冷忽淡,大概是除淮東諸人外最了解準東體系的人。

行攤丁入畝,田畝稅差及免權貴稅役特權之新制,實際上也是林縛防止淮東諸人走回舊路的一個步驟。這個步驟甚至不能拖到北伐成功,新朝確立之後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