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第2/6頁)

格利高裏·朗費羅滿臉不高興,向他揮手,示意他別開口;戈德溫閉上嘴,後退回去,意識到他把自己給泄露了——但顯然為時已晚,凱瑞絲心想。法官應該看得明白,戈德溫發火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深知那文件有利於鎮上人,才盡力把它壓下去。

弗朗西斯會隨之應聲而起的——凱瑞絲覺得這是個很好的機會,因為戈德溫的口是心非在法官的頭腦裏還新鮮,這時不利於格利高裏為此案作辯護。

但格利高裏的招法使他們所有的人大吃一驚。

他向前邁步,對法官說:“閣下,王橋不是個特許的自治市。”他點到為止,仿佛他只有這麽多話可說了。

從嚴格意義上說是這麽回事。大多數城鎮都有頒給它們的國王特許證書,允許他們不受當地的伯爵或男爵約束而擁有貿易和主辦市場的自由權。那些城鎮的居民是自由民,只對國王一人效忠。然而,少數鎮子,如王橋,仍是領主——通常是主教或副院長的財產:聖奧爾本斯和貝裏聖埃德蒙茲就是實例。它們的地位不夠清楚。

法官說:“那就不一樣嘍。只有自由民可以向王家法庭投訴。你們對此還有何可說,弗朗西斯·布克曼?你的當事人是佃戶身份吧?”

弗朗西斯轉臉對著埃德蒙。他低聲催促說:“鎮上人以前到王家法庭來投訴過嗎?”

“沒有。修道院——”

“教區公會也沒有嗎?連你之前的時候?”

“沒有這樣的記錄——”

“這樣我們就無法援例爭論了。倒黴。”弗朗西斯又回過頭去面對法官。轉眼間,他的面容從憂慮變成了自信,說起話來就如屈尊去處理什麽雞毛蒜皮的小事。“閣下,鎮上人是自由的,他們享有自由民的使用權。”

格利高裏馬上說:“並沒有自由民權利的統一模式。在不同地方意味著不同情況。”

法官說:“有書面的習慣陳述嗎?”

弗朗西斯看著埃德蒙,老人搖了搖頭。“沒有一個副院長曾經同意過把這種事寫下來。”他咕噥著說。

弗朗西斯又轉過去面對法官。“沒有書面陳述,閣下,但顯然——”

“這樣,本法庭就要確定你們是不是自由民。”法官說。

埃德蒙直接對法官講話了。“閣下,居民有買賣他們住宅的自由權。”這是不會給予佃戶的重要權利,佃戶則要他們地主的允許。

格利高裏說:“但你們有封建義務。你們得使用修道院的磨坊和魚塘。”

威爾伯特爵士說:“別談魚塘了。關鍵的因素是居民與王家法律體系的關系。鎮子是否自由接納國王的治安官?”

格利高裏就此作出答復。“不,他得獲準才能進入鎮子。”

埃德蒙憤憤地說:“那是修道院的決定,不是我們的!”

威爾伯特爵士說道:“好極了。居民們是否會充任王家陪審團,抑或有權豁免?”

埃德蒙遲疑了。戈德溫一副興高采烈的神氣。充任陪審團是個耽擱時間的雜差,只要可能,人人都巴不得避免。停了一陣之後,埃德蒙說:“我們要求豁免。”

“這樣,問題就定下來了,”法官說,“若是基於你是佃戶的前提而拒絕那項職責,你就不能越過你的領主向國王的法庭申訴。”

格利高裏勝利地說:“有鑒於此,我請求您對鎮上人的投訴不予受理。”

“就這樣裁決。”法官說。

弗朗西斯滿臉不平之色。“閣下,我可以說話嗎?”

“當然不能,”法官說。

“可是閣下——”

“再說一句我就認定你蔑視法庭。”

弗朗西斯閉上了嘴,低下了頭。

威爾伯特爵士說:“下一個案子。”

另一名律師開始陳述。

凱瑞絲茫然了。

弗朗西斯用抗議的口吻對她和她父親說:“你們早該告訴我,你們是佃戶!”

“我們不是。”

“法官剛剛裁決說你們是。我沒能贏得官司是因為信息不全。”

她決定不和他爭執。他是那種不肯認錯的青年人。

戈德溫自鳴得意到了頂點。他邊走開,卻禁不住最後再說句尖刻話。他朝埃德蒙和凱瑞絲搖著一根手指。“我希望,你們今後會明白屈從於上帝的意見才是明智的。”他一本正經地說。

凱瑞絲說了聲“噢,討厭”,就轉過了身。

她對她父親說:“這下我們就徹底無權了!我們證明了我們有權免費使用漂坊,但戈德溫仍能收回這一權利!”

“看來是這樣。”他說。

她轉向弗朗西斯。“總有些我們能做的事。”她氣惱地說。

“好吧,”他說,“你能夠把王橋變成一個正經八百的自治市,有皇家特許證給你們權利和自由。然後你們就可以到王家法庭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