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謀不臧 山窮水盡(第5/35頁)

問:健公在勝利後主張先剿匪後整軍,先剿匪後行憲,眼光遠大,請問健公除了向蔣委員長建議外,有沒有公開發表過這種主張?有沒有與健公意見相同的大員?

答:關於「先剿匪而後整軍」的主張,我曾在南京召集的復員整軍會議上發表過。那時陳參謀總長要我上去講話,我說:「從古打仗的歷史,戰時擴軍,並鼓勵各級幹部敢於犧牲,敢打。現在打共匪,不能裁,一起去打,鼓勵人去打,要裁只有在剿匪之後,承平之後放馬南山才沒問題,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亦在承平之時。」全體鼓掌。委員長當場對我說:「這是國家既定的政策,你這樣講與政策違背。」我說:「我是國防部長,管政策的,我不同意這個政策。」事實上政府不要遊擊部隊,不要偽滿軍,整軍時把兩千多將領都裁了,我都不同意;把各軍炮兵集中處理,我是國防部部長,事先一點也不知道。

關行憲一點,有張繼和我意見相同。

我不敢說先剿匪後整軍、先剿匪後行憲就國泰民安,但情形一定不一樣。整了軍,遊雜部眾都投了共,被裁的沒戰志,即沒被裁的情緒也受影響。至於行憲的缺點,那我講了多少次了,剿匪軍事的停頓、內部意見的分歧,都不必贅述;而就行憲本身來說,一開始代表的選舉就不能完全照憲法所規定的實行,至言論、集會、結社、出版的自由,打仗時是做不到的,頒布了許多臨時條款,什麽戒嚴法、動員戡亂時期總動員法、動員戡亂時期緊急處置條款,這些既與憲法有沖突的地方,何不在未到行憲時機之前不行憲?為什麽要背起行憲的名,再做違背憲法的事實?

兵荒馬亂遽行大選

黃宇人[2]

擁護蔣校長不做總統的錯覺

民國三十七年三月,行憲的首屆國民大會開會,選舉總統副總統。國民黨舉行臨時中央全會,討論候選人的提名問題。蔣校長宣稱無意做總統,主張「由國民黨推舉一位黨外人士為候選人,並提出三項人選標準:(一)在學術上有成就者;(二)在國際間有聲望者;(三)愛國家者(大意如此)。」當時很多人都認為他指的是胡適,還盛傳他曾要王世傑徵求胡的同意,胡已首肯。在全會發言的中委,仍主張應推蔣校長為總統候選人。蔣校長頗表不耐,指責大家不了解他的意思,指定由中常委再加審查。當晚,審查會開會,賀衷寒、袁守謙及其他與青年團有關的中常委,都主張接受蔣校長的意見。張道藩、谷正綱及其他與CC有關的常委則擁護蔣校長做總統。道藩且說:「如果贊成總裁不做總統,請問,有什麽辦法可以要國大代表另選他人?」他似乎認為國大代表除了蔣校長而外,決不會再選第二個人的。國民黨的元老們只有戴季陶發言,其余的都守口如瓶。我的本意,原希望蔣校長做總統,而以胡適為行政院長,遵守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以期奠立憲政的初基;但從各種跡象看去,蔣決不願放棄行政實權。他所謂不做總統,就是準備做行政院長之意。我覺得他既不願意放棄行政權力,為了不願見他以總統身份來幹預行政權力,破壞憲法體制,所謂不得已而求其次,讓他不做總統而做行政院院長也好。因此,我也主張全會應接受蔣校長的意見,推一位黨外人士為總統候選人。我起立請求發言時,坐在前排的戴季陶也請求發言。主席孫科告以我起立在先,戴四頭望我,我請他先發言。他轉彎抹角的說了很久,暗示蔣並非不願做總統。我繼起發言時,列舉四大理由:

「第一,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只是國家元首,行政院長才是國家的行政首長。我認為此一規定與我們的民族性,最為適合。因為我國歷史上的盛世,幾乎都是政治領袖不做國家元首而負行政責任,遠者,如幾乎婦孺皆知的舜相堯,禹相舜,伊尹相湯,周公相成王,無一而非如此。近者,如民國成立以來,也是林主席做超然主席,而由政治領袖負國家行政責任的十年期間最為安定。今天總裁是我們的政治領袖,他不願出任總統,只準備做行政院長,不但適應憲法的需要,且與我國優良的政治傳統相吻合,我們應該贊成。

第二,總裁大半生的歷史,顯出:凡是他專負一項實責的時期,都有優良的成績,反之,凡是他一身而兼若幹名實不符的職務時期,還可能引起紛亂。例如在廣東時,他專做黃埔軍校校長,很快的便培養成一批優良的革命幹部,組成一支百戰百勝的黨軍,對討平陳炯明和統一廣東,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北伐軍興,總裁被任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復兼中央黨部主席,黨內即起紛爭,幾乎影響了北伐的軍事。後來,總裁辭去中央黨部主席,專負軍事責任,北伐才迅速完成。再後,總裁被推為國府主席,內戰即不斷發生,直到九一八事變,總裁辭去國府主席,專任軍事委員長,國內的政局才逐漸平定下來。此後,總裁駐節南昌,專負剿匪責任,很快便將共區完全收復。抗戰開始,總裁也只是做行政院長,並未兼任國家元首,建立了舉國一致的抗戰基礎。林主席逝世後,總裁兼國府主席,大家甚至把他當作一種萬靈藥使用,省政府主席人選有困難,把他推出去兼任,大學發生風潮,也把他推出去做校長,但事實上卻沒有收到預期效果。如果我們今天還要勉強他做總統,無異是強迫總裁行其所短而棄其所長,實非愛護領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