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略方針 大錯特錯(第6/7頁)

受共諜誤導的錯誤決策

(一)徐蚌會戰前國軍作戰照合理的研究可採用之三個方案:

在民國三十七年歲尾東北幾省淪陷,華北傅作義已告不支,此時在華中之國軍經先後補充整理,尚有:

第八兵團劉汝明部兩個軍

第七兵團黃伯韜部五個軍

第十三兵團李彌部兩個軍

第二兵團邱清泉部五個軍

第十六兵團孫元良部兩個軍

第三綏靖區馮治安部兩個軍

第六兵團李延年部四個軍

第十二兵團黃維部四個軍

以上兵力共計為二十六個軍,約四十五萬人(由於轉戰日久,兵力不足)。

此外尚有:

京滬杭警備總部湯恩伯部

華中長官部白崇禧部

西安綏署胡宗南部入川部隊

山西之閻錫山部

西北新疆之部隊

長沙李默庵部

川康之張群所部

廣州之余漢謀部

福州之朱紹良部

桂林之李品仙部

在移晉中之劉安祺部

李振清部(移晉中)

侯鏡如部(移晉中)

以上部隊,有的經作戰殘破,或以後整編,實力不一。

右列各部隊除在山西、新疆之部隊由於地理關係,不能南調外,其余各部兵力尚有約七、八十萬人。

以上兩大項所列兵力,估計尚有約百萬以上,但整個與敵人實力比較,仍居劣勢,不過如部署適當,尚堪一戰,或者可以戰勝,至少不致失敗如此之快。

茲將決戰可行之方案分列如下:

甲案:利用長江大河之障礙與敵決戰。

由兵力劣勢,選擇決戰地形最為重要。所謂最有利之地形,莫如利用長江大河之障礙,節約兵力,遲滯敵之行動,適時適地各個擊破敵人。

長江自古以來,兵家視為天險,曹操曾敗於赤壁,孫傳芳敗於龍潭,東京、南宋亦依靠長江維持長久之局面,我海、空軍、戰車優勢甚多,足以彌補陸軍兵力之不足。其作戰方法,應將我軍全部調往長江以南,依部隊實力狀況分段部署,各以一部擔任長江南岸之警戒,主力分段集結較後方適當地點補充整理訓練,肅奸防諜,如敵在某一地或數地渡江,即分別使用我陸、海、空軍擊破殲滅之,重演赤壁、淝水、龍潭之戰。由於共軍訓練差次,北方人多,不習水戰,觀於以後金門、登步作戰情形,依長江作戰當有勝利把握,此乃上策也。

乙案:利用淮河,以淮河為障礙阻敵南下。

依甲案要領守備,待敵南渡,適時擊破之。此案之缺點,即敵人可以避開淮河正面,而從淮河上遊威脅淮河國軍之左翼,亦可能從安徽上遊湖北、四川南下,因此須再在長江上遊加強部署。此雖屬可行,但不如甲案之有利。

丙案:在徐州附近與敵決戰。

徐州附近地形是不利防禦作戰的地形;附近無險可守,地方亦不富庶,四面受敵,乃易攻難守之地形。

徐州後方之補給路線與南京間之津浦鐵路,易被敵人截斷,徐州與浦口間之要地為蚌埠,徐州與蚌埠相隔兩百公裏,要保持徐州之後方聯絡而使補給不致中斷,則徐蚌間之宿縣一帶必須駐有重兵,方能維持。如果宿縣一帶被敵佔領,則徐州守軍孤立,斷難持久,最後必陷失敗之命運。

依據前面之記載,一九四八年七月初旬,黃伯韜兵團與共軍戰於河南黃泛區,獲勝,七月七日黃兵團以鐵道輸送到蘇北新安鎮(運河以東)附近集中,將駐海州之第四十四軍王澤濬部歸黃指揮,並曾在郯城、邳縣堵擊該地之共軍(該地共軍之行動,判斷是聲東擊西之欺騙行動)。就戰場言,徐州附近是主戰場,是決戰之要地,海州及運河以東,不是決戰要地,可以放棄,南京國防部將國軍從徐州至海州沿鐵路數百裏一字長蛇的部署,兵力不集中而分散,是一大錯,因為主戰場是徐州附近,則黃兵團應集中徐州附近,或徐州以南;運河以東至海州不是決戰之地,此時可以放棄,而南京竟將黃兵調往運河以東新安鎮一帶,不獨減少徐州主戰場之兵力,而且在徐州決戰時,再將黃兵團調往徐州,側敵行軍,分散兵力,曝露弱點,易被敵人截斷,運河又是行軍的障礙,在在使黃兵團陷於危殆,以致被敵擊破,故為大錯。

關於上列甲、乙、丙三案之採取:甲、乙兩案是有利之案,蔣不採用,偏要採用不利之丙案,其情形如下:

依當時軍隊調動情況,即可知蔣是要採用丙案的:在民國三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華中共軍開始進攻濟南王耀武部時,在徐州附近及隴海路東段各部隊沒有行動,迄至是月廿四日濟南失陷,徐州附近國軍依然沒有行動,至十一月十日,始令劉汝明部從商邱開蚌埠,黃伯韜部從海州、新安鎮調徐州,碾莊之李彌部調徐州,邱清泉部集中徐州以西地區,孫元良部從皖北蒙城調往徐州,李延年部調蚌埠,黃維部從豫南東移,準備參加徐州會戰,可見蔣要在徐州附近與敵決戰。至於蔣為什麽要採用徐州決戰之案?照吾人推測,其原因可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