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習慣(第2/2頁)

1933年2月4日,茅盾帶著一本剛剛出版的《子夜》偕妻兒去魯迅家。當時茅盾還不習慣簽名送書,魯迅則有收藏簽名本的習慣。魯迅翻開《子夜》的扉頁一看,是空白,就把茅盾拉到書桌旁,打開硯台,遞過毛筆。茅盾說,這一本是給您隨便翻翻的,請提意見。魯迅說,不,這一本我是要保存的,不看的,我要看,另外再去買一本。魯迅還請茅盾參觀了他專門收藏作者贈書的書櫃,其中有些書還精心包上了書皮。自此以後,茅盾以作者身份送書,便都簽上名字。

葉楚傖好酒,編《國民日報》時,習慣於邊喝高粱酒,邊嚼花生米,邊寫評論。

林語堂自稱除了睡覺,無時無刻不在抽煙,所有文章都是尼古丁構成的。

潘光旦出門時總拎著一個黃色的舊皮包。他不抽紙煙,只抽煙鬥。他與不少文人一樣,有翻用舊信封的習慣。

魯迅常衣冠不整,給人不修邊幅的感覺,但與此形成反差的是,他身邊隨時使用的文具和書籍等,卻一向規矩整齊,一塵不染。許廣平說:“如書籍齷齪了,急起來他會把衣袖去揩拭,手不幹凈,也一定洗好手才翻看。書架的書,是非常之整齊,一切的文具用品,是經他手的,都有一定的位置,不許亂放。他常說:‘東西要有一定的位置,拿起來便當,譬如醫藥瓶子,換了地方,藥劑師是會犯配錯藥的危險的。’”

魯迅和許多文人一樣,有把舊信封拆開翻轉再利用的習慣,他甚至還用牛皮紙自制信封。據許廣平回憶,魯迅做的信封“非常之整齊勻稱,絕不歪斜,大小異形,用一定的方法、技巧,純熟而又敏捷。”魯迅對廢紙等的利用十分在行,許廣平說:“每於包裹的東西拆開之後,不但紙張攤平,放好,留待應用,而且更把繩子卷好,集在一起,預備要用的時候,可以選擇其長短粗細,適當地用。”

魯迅慣於喝濃茶,許廣平回憶,魯迅在北京時,“獨用一只有蓋的舊式茶杯,每飲一次泡一次。”魯迅抽煙也是一根接一根,在北京時,不大用火柴,而是用煙頭點下一根煙,那時也不用煙缸,滿地都是煙頭。許廣平說:“一天過了,察看著地下煙灰、煙尾巴的多少,就可以窺測他上一天在家的時候多呢,還是出外。”

趙健臣在上海當莊客時,有一次和湯百萬走在大街上,趙要叫黃包車,被湯攔住,湯說:“這樣好的柏油馬路都不走,太可惜了!”還說:“有錢不用,就容易找錢。”趙後來牢記這些話,終成億萬富翁。他曾回憶說:“我在上海當莊客,每月只規定零用其錢五元。為了躲避朋友的邀約,晚飯後我就上街去溜馬路,常獨自一人到‘大世界’去玩,因為只花二角錢的門票,既可吃茶又得看戲,甚為劃算。”

雲南出茶葉。當年西南聯大有個姓陸的同學,泡茶館是出了名的。某一時期,他的盥洗用具就放在茶館裏,每天起床後就到茶館洗漱,然後泡一杯茶,吃兩個燒餅,看書。一直到中午,起身出去吃午飯。飯後回來又是一杯茶,直到吃晚飯。晚飯後,又是一杯,直到燈火闌珊時,才挾著一本書回宿舍睡覺。

畫家湯定之吸煙但不吸紙煙。他在家吸水煙,外出吸雪茄。

畫家顏文樑有戀舊的習性。他年輕時外出寫生放畫具的竹筐,直至去世還留在家裏。他的父親去世前一天,曾給他一個蘋果,他沒吃,日久成灰,顏文樑便用一個玻璃器皿將蘋果收藏起來,留作紀念。

報人錢薺塵居上海鳳陽路,他有個習慣,有客人來訪,不用茶水而用糖招待;他的另一個習慣是和客人談話時,讓兩只貓依偎在身邊,邊撫摸邊聊天。

南開的創辦者嚴範孫每天都展看家裏的山水畫,有人問其何故,他答:“此身雖在塵囂,此心卻不可不置諸秀巒清澗之間。秀巒清澗不可得,其惟於丹青尺幅中求之。所謂慰情聊勝於無也。”

名士馬一浮平時生活有“一上一下”的習慣。一上,指應邀赴宴時,必淩踞上席而坐,雖達官豪客也不客氣;一下,指友人請他題詩寫文,甘願殿後,從不以名家身價與人計較高低。

汪曾祺有隨意翻書的習慣,這是在西南聯大讀書時養成的。他晚年回憶說:“我不好好上課,書倒真也讀了一些。中文系辦公室有一個小圖書館,通稱系圖書館。我和另外一兩個同學每天晚上到系圖書館看書。系辦公室的鑰匙就由我們拿著,隨時可以進去……有的同學看書是有目的有系統的。一個姓範的同學每天摘抄《太平禦覽》。我則是從心所欲,隨便瞎看。我這種亂七八糟看書的習慣一直保持到現在。我覺得這個習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