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事

盛宣懷病故後,家人花40萬巨金買通工部局洋人,獲準把靈柩擡到大馬路(南京路)轉了轉,致喪事盛況空前,轟動了上海灘。張謇恰好因事到滬,就去盛家吊唁,誰知盛家出來應酬的都是親戚和門客,一問方知,家屬全都去看梅蘭芳的戲了。張遂苦笑而出。

魯迅去世前一個多月,即1936年9月5日,寫了一篇題為《死》的雜文,當中一段話,被普遍認為是魯迅的遺囑:“我只想到過寫遺囑,以為我倘曾貴為公保,富有千萬,兒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寫好遺囑了,現在卻誰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張罷。當時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寫給親屬的,其中有的是: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胡宗南任第一軍軍長時,駐徐州。一日,胡的父親從浙江孝豐老家來看他。衛兵去報告,胡說:“此人我不認識,叫他回去。”衛兵出來回報胡父,胡父甚詫異,對衛兵說:“他是我兒子,我是他老子,他怎麽會不認識我?你再去對他講,叫琴齋(胡宗南號)自己出來見我。”衛兵只好再進去報告,胡宗南立馬翻臉說:“哪來的混賬老頭,如此無賴,快把他攆走!”隨後又派一心腹副官跟蹤其父,認準所住旅館。當晚,胡宗南才換上便裝去旅館看父親,給了老人300塊錢,說:“以後你不要隨便到司令部來找我,快回家吧。”胡父大罵兒子勢利,竟不認親生父親。一怒之下,錢也沒要,向老鄉借點盤纏回了老家。

段祺瑞討過幾房姨太太,這與當時的軍閥政客們看似無二,所不同者,是段已經有了尊重女性的意識,他娶姨太太,從不采取欺男霸女、巧取豪奪的手段。他的第四位姨太太入門時愁眉不展,段一打探,原來她已經有了意中人,段便吩咐妻子要像嫁女兒一樣,成全她和意中人的婚事。段祺瑞讓姨太太出嫁,一時傳為佳話,也多少能體現出段在私生活上較為檢點的一面。

軍閥範紹增家是名副其實的大家庭,光姨太太就三四十個。範紹增專設了總管事、管事數人,其下配汽車司機、弁兵,花匠、跑街的、打雜的,中廚、西廚和飼養員等各色人等,林林總總,不下百十人。抗戰爆發後,國民黨政府內遷重慶,一時權貴雲集。範紹增為了讓太太們跟上時代的步伐,專門從上海聘來一幫教師,培養妻妾們學習西方文化。太太們開始西化,當中較有文化的兩個姨太太趙蘊華、何蜀熙,隨即成了重慶上流社會的花使,對範後來的飛黃騰達,起了不小的作用。範尤其寵愛十七姨太,兩人常在球場、遊泳池等場合追逐嬉戲。關於十七姨太的風流韻事頗多傳聞,有好事者寫成《十七姨太外傳》出版,一時重慶“洛陽紙貴”。

1933年春天,範紹增的小妾紫菊(原為小老婆張紹芬房裏的丫頭),在重慶開明學校讀書時,與尚未成婚的校長王世均產生私情。後事情敗露,王世均被範抓到範莊關起來,眼看兩人大禍臨頭。這時,被張紹芬請來的兩位親家王瓚緒、陳蘭亭求範饒他倆一命,王母也在一旁叩頭求情。範紹增雖說是個粗人,但重人情,講義氣,粗中有細。尋思再三,他決定把人情做到底。當眾宣布:一、收紫菊作幹女兒,王世均作幹兒子;二、備辦幾桌酒席,為二人道喜;三、送紫菊大洋5000,作嫁妝費。全場皆大歡喜。王瓚緒連聲贊嘆:“範哈公,你搞得漂亮!”

抗戰期間,宋氏家族的姊妹兄弟一度都在重慶。蔣介石對宋美齡說:“我想讓子文、子良、子安他們邀請阿姊和大阿姊一起到黃山聚餐。”宋美齡打電話給宋慶齡,宋慶齡沒答應,宋美齡勸道:“這是我姊弟自家聚會,其他人沒有呀……”宋慶齡聽後猶豫了一下,說:“不來啰,這兩天我正犯病,身體很不適意。”宋美齡一聽即說:“我馬上派醫生來給你看看。”宋慶齡說:“不用了,我正在服藥。”這次由蔣介石提議的家宴,宋慶齡最終也沒去。

林森雖貴為一國元首,但生活上簡樸之至,得過且過。林的夫人鄭氏早亡,林便終身不再續娶,家裏因此也無直系親屬,長年獨身一人。這與北洋政府的大總統、國務總理們動輒妻妾成群形成鮮明對照。林平生不嗜煙酒,不近女色,經常獨自上街購物。抗戰期間在重慶,林坐車經過上清寺,路旁有一賣木桶的小販,即下車買了個洗腳盆拎回車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