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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向日本政府提出最後一次調停,正是袁世凱逃離朝鮮的7月19日。

同一天,大鳥公使來電,報告他在“老人亭會談”的提議事實上遭到朝鮮政府拒絕,所以準備實行乙案。

開戰之前,日本政府有點兒原地踏步了。

對英國提出的調停方案,不留情面地予以拒絕,恐怕在外交上有失禮貌。在修訂條約簽字之後,本可以不必介意英國的動向了,可是,不能不擔心“中、英之間有無什麽密約”。

日、中之間發生糾紛,英國會以武力介入,這一點還不能完全否定。

但陸奧外相確信這是不可能的。

清政府的政策一直由李鴻章包辦,而他最為信賴的是俄國,可以說傾注了全部精力爭取俄國介入,至於英國的調停建議,李鴻章害怕它將同俄國競爭,只是在禮節上應付而已。

從情報來分析,清廷同英國之間還沒有那種密約武力介入的關系。不過,以不失禮貌為度,陸奧外相想:“向清廷提出最終不能答應的條件,自然就會使調停中止。”

提出調停的是英國駐東京臨時代理公使。他首先說明這是根據駐北京英國公使的電報提出的。

陸奧立刻感到這是李鴻章的最後掙紮。

英國公使說,小村代理公使在北京向總理衙門提出“第二次絕交書”,使清朝當局異常憤慨。但是,如日本政府還有和平誠意,清政府仍然不放棄重開談判之願望。

對此,陸奧外相苛刻地說,朝鮮問題日益發展,今非昔比了,日本曾提議共同改革,但遭到清政府拒絕。現在即使清政府推翻前言,想派遣共同委員,日本政府也要同清政府約定,凡是日本依靠自力著手的事項,清政府一律不許插嘴。

所謂日本依靠自力著手的事項,擴大一點兒解釋就是改革方案的全部。這等於說,即使召開共同委員會,清政府對所有的事也沒有發言權。

盡管如此,陸奧仍擔心被逼無奈的清政府說不定會接受這個苛刻條件。日本已經完成了開戰準備,而清政府才剛剛開始,讓它爭得準備時間,對日本是不利的。

陸奧給了五天期限,說:“朝鮮問題弄到今天這種地步,皆因清政府玩弄陰險手段,因循拖延所致。因此,此次所提條件,同意與否,均不得拖延。五日為限,五日不作回答,即認為已被拒絕。”

陸奧所定的期限為7月24日。

他在《蹇蹇錄》中寫道:

對於如斯迫切之要求,如清廷之緩慢而疑念頗多之政府,固無輕諾之理……

此外,陸奧又添了重要的一句:“倘若清政府於此期間仍往朝鮮增派軍隊,日本政府即認為是威脅措施。”

三日後,英國公使又造訪日本外務省,遞交了英國外交大臣電訓的備忘錄:日本政府對清政府所要求的事項,與日本政府從前聲明之談判基礎相悖謬,所提日本單獨著手之事,不許清政府插嘴等言,純屬無視中日《天津條約》的精神。倘日本政府固執此項政策,掀起戰端,其後果全部由日本政府負責。

語氣嚴厲。

然而,陸奧確信英國不可能以實力介入,於是,駁斥其備忘錄:“中日《天津條約》除規定日、清兩國向朝鮮派遣軍隊之手續外,對其他無任何約束力。”

中日《天津條約》本身和中日《天津條約》的精神之間不相吻合。

陸奧頗有自信,認為英國不會以實力介入,但內心深處肯定也懷有“萬一介入該如何處置”的危懼。

7月23日,英國公使又拜會陸奧。

“萬一日、中兩國間爆發戰爭,上海是英國權益之中心地,日本政府須承諾不在上海港及其附近各地進行戰鬥。”

原來如此!陸奧放下了懸著的心,英國還是認清了日、中兩國之間開戰已不可避免,原本就沒有介入之意。英國所關心的只是本國權益所集中的上海一帶的安全問題。

陸奧當場做了明確的答復:“戰火不會燒到上海。”

日本政府原地踏步的另一個原因是天皇的發言。

漢城大鳥公使來電報告,乙案正準備執行,接到報告的明治天皇命令德大寺侍從長:“雖然即將執行乙案,但日本政府並沒有想盡一切辦法,你去問問外務大臣的意見。”

這一問,把外務大臣陸奧宗光在形式上給束縛住了。

但是,事到如今,陸奧再也不想考慮什麽辦法了。骰子已經擲出,想挽回已絕無可能,只有前進這一條路了。不過,也要尊重天皇的意思,所以,原地踏步,再做做樣子。

外相給大鳥公使的訓令中另加了一句話:“望以我軍固守王宮及漢城,倘以為不妥,則不必執行。”

大鳥公使認為很妥當,才決意實行乙案,所以,這句假定語氣的話完全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