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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巧,到了19世紀晚期,各種初始工業,不論是男性工業、女性工業或男女雙性工業,都成了較大規模制造業的受害者,正如工業化國家中的手工生產一樣。就全球而言,日益盤踞在社會調查者和各政府心頭的“家庭工業”,仍然不少。19世紀90年代,它占德國全部工業就業人口的7%,瑞士是19%,奧地利或許多到34%。[5] 這樣的工業一般被稱為“苦工”,在新出現的小規模機械化(值得注意的是縫紉機)和聲名狼藉的低廉工資與被壓榨勞力的協助之下,這些工業在某些情形下甚至還有所發展。然而,當其勞力越來越女性化,而義務教育又剝奪了它們的童工(通常是它們必要的一部分)時,它們便越來越失去其“家庭制造業”的性質。在傳統的初始工業漸被淘汰之際(手搖紡織、支架編結等),絕大部分的家庭工業都不再是一種家庭事業,而成為報酬過低的工作——婦女可以在簡陋小屋、閣樓上和後院中進行的工作。

家庭工業至少讓她們一邊有可以賺錢的事做,一邊又可以照顧家庭和孩子。這便是為什麽需要錢花但又離不開廚房和幼小子女的婦女,相率從事這種工作的原因。因而,工業化對於婦女地位的第二項重大影響,是更為劇烈的:它將家庭和工作場所分開。如此一來,婦女便大致被排除於公認的經濟(領工資的經濟)以外,使婦女傳統上相對於男性而言的低下地位,因經濟上的依賴性而更變本加厲。例如,農民沒有妻子便幾乎不能稱其為農民。農場的工作需要男人也需要女人,雖然其中一性被認為具有支配力量,但若就此假定家庭收入乃由一性而非兩性賺取,卻是荒謬的。但是在新式經濟中,家庭收入通常越來越是由某位特定的成員賺取。這類成員外出工作,在固定的時候由工廠或辦公室回家。他們所帶回來的錢,則分配給其他家庭成員使用。這些其他成員,即使其對家庭的貢獻在其他方面也是同樣必要的,卻顯然不直接賺取金錢。雖然主要的“賺取面包者”通常是男人,帶錢回家的人卻不一定只有男人。但是,不容易由外面帶錢回家的人,通常卻是結了婚的女人。

這種家庭與工作場所的分離,順理成章地造成一種性別——經濟的劃分。對於婦女而言,她主要的功能是理家,尤其是在家庭收入不固定和不寬裕的情況下。這一點可以解釋中產階級為什麽經常抱怨勞動階級婦女在這方面的不足。類似的抱怨在前工業時代似乎並不普遍。當然,除了富有之外,這個情形也造成了夫妻間的一種新互補性。只是,無論如何,妻子不再賺錢回家。

主要的“養家者”必須設法賺到足夠養活全家人的錢。因而,他(因為他通常是男性)的收入最好固定在足夠維持大家生活的層次,不需要家中其他人出力賺錢養家。相反,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最多不過被認為是貼補家用,而這一點,又加強了傳統認為婦女(當然還有兒童)的工作低下而且待遇不佳的想法。畢竟,付給婦女的工資可以少一點兒,因為她不必賺錢養家。由於收入高的男人的工資會因收入差的婦女的競爭而減低,他們自然便要設法盡可能排除這樣的競爭。如此一來,婦女便被迫在經濟上依靠男人,或從事永遠的低工資職業。同時,從婦女的觀點來說,依賴就成了最適宜的經濟策略。由於靠自己賺取一種好生活的機會很少,她得到好收入的機會,便在於和能賺大錢的男人結合。除了高級娼妓(想當高級娼妓,不比日後想當好萊塢影星容易)以外,她最有前途的事業便是婚姻。但是,即使她想賺錢過日子,婚姻也使她極不容易這樣做,部分因為家事和照顧丈夫子女使她離不開家;部分是由於大家認為所謂的好丈夫是好的“養家者”,因而男人更堅持傳統上不想讓妻子工作的態度。在社會上,讓人家看到她不需要工作,即是她的家庭並不窮困的明證。所有這一切都旨在使一個已婚婦女淪為依附者。習慣上,婦女在婚前都會外出工作。而當她們孀居或被丈夫遺棄時,更往往不得不外出工作。但是她們在為人妻時,一般是不出外工作的。19世紀90年代,德國已婚婦女中只有2%從事為人所認可的職業;1911年的英國,也只有10%左右。[6]

由於許多成年的男性“賺取面包”者,其本身顯然無法賺取足夠的家庭收入,因此女工和童工的工資事實上對家庭的預算而言往往是必要的。再者,由於女工、童工的工資出名的低廉,而對他們又很容易施以威嚇(尤其因為許多女工是年輕的女孩),資本主義經濟就鼓勵盡量雇傭他們,只要男人不反對,法律和習俗不禁止,或者工作的性質不過分耗用體力。因此,即使是根據人口調查的有限資料來看,從事工作的女人還是很多。人口調查無疑過分低估了“受雇”已婚婦女的數量,因為她們許多有報酬的工作並未申報,或與婦女的家事無法區分:如招收寄宿者,兼差為清潔婦、洗衣婦等等。19世紀80年代和19世紀90年代,10歲以上的英國婦女34%均“受雇於人”,男人則有83%,而在“工業界”,德國的婦女占18%,法國的婦女占31%。[7] 在本書所論時期剛開始時,婦女在工業界的工作仍然幾乎完全是集中在少數幾種典型的“女性”部門,尤其是紡織業和成衣業。不過,食品制造業雇傭的婦女也越來越多。然而,大多數以個人身份賺取收入的婦女,卻是在服務業中工作。奇怪的是,家仆的人數和比例卻有極大的差異。它在英國所占的比例或許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高(或許比法國或德國高兩倍),但是到了19世紀末,卻開始顯著下降。以英國這個極端的例子而言,1851—1891年間,這一數目增加了一倍(由110萬人上升到200萬人),而在這段時期的其余年份,又幾乎保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