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見第十三(第3/5頁)

陳獨秀最後一次被捕,替他作辯護的律師,是甲寅派首領古文家章士釗。其辯護詞隨後在上海《申報》發表,標題是:“黨即國家乎?”章士釗說:陳獨秀“非危害國家也,國民黨不能代表國家,是為二物。陳氏反國民黨,不反國家,何危害民國可言乎”?

1931年底,朱家驊被任命為教育部長。他掌管全國文教,頗有建樹。他的信念是:“我們教書的今天參加中樞政治,至少要為文教方面做點事。”他注重教育改革,努力促進中國教育制度的現代化,他說,高等教育“應求充實,勿事鋪張,必須提高研究學術之程度,並注意於實用人才之培植”;中等教育“應切合社會需要,救濟國民生計”,同時,“對於成年文盲之充斥,須力謀掃除”。

1932年,許德珩出獄不久,楊杏佛找到他,要他參加民權保障同盟。許說:“我自己的人權都保障不了,還保障人家的民權。”楊杏佛答說:“我們就是需要你這樣的人來保障民權。”

1933年,離柔石等“左聯五烈士”被殺害已整整兩年,當時的報章都不敢載這事。《現代》雜志編輯施蟄存後來回憶說:魯迅的名文《為了忘卻的紀念》,“曾在兩個雜志的編輯室裏擱了好幾天,編輯先生不敢用,才轉給我。”施也“有點躊躇”、“不敢決斷”,“請老板張靜廬先生拿主意。張讀後沉吟不決,考慮了兩三天,毅然決定:上!那理由是:一舍不得魯迅這篇異乎尋常的傑作被扼殺,或被別的刊物取得發表的榮譽;二經仔細研究,這篇文章沒有直接觸犯統治者的語句,在租界裏發表,頂不上什麽大罪名。”

傅斯年曾對胡適說:“我們自己要有辦法,一入政府即全無辦法。與其入政府,不如組黨;與其組黨,不如辦報。”“我們是要奮鬥的,惟其如此,應永遠在野,蓋一入政府,無法奮鬥也。”

魯迅去世後,葉公超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把魯迅的所有作品重讀一遍。葉贊揚說:“我有時讀他的雜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時又感到他所‘瞄準’(魯迅最愛用各種軍事名詞)的對象實在不值得一顆子彈。罵他的人和被他罵的人實在沒有一個在任何方面是與他同等的。”胡適責怪葉公超說:“魯迅生前吐痰都不會吐在你頭上,你為什麽寫那樣長的文章捧他?”葉說:“人歸人,文章歸文章,不能因人而否定其文學的成就。”

蔣百裏曾說,中國民族夙非以武力見長,民族歷史不以武功著稱;但每從自衛上發出力量來,亦能戰勝強敵,也就是說中國不能打侵略戰爭,而長於自衛。“七七事變”後,蔣百裏常說:“打不了,也要打;打敗了就退,退了還是打;五年、八年、十年總堅持打下去;不論打到什麽天地,窮盡輸光不要緊,千千萬萬就是不要向他妥協,最後勝利定規是我們的。你不相信,你可以睜眼看著;我們都會看得見的,除非你是一個短命鬼。”蔣的話幾乎是傳誦一時,只可惜他成了“短命鬼”。

抗戰初,朱家驊主政浙江。日軍占領杭州前,國民黨為實行“焦土抗戰”,曾準備焚毀杭州。朱家驊極力反對,他多次對下屬說:“外面焦土抗戰的風氣很盛,一旦杭州撤退時,你們一定要防止。”並布置人手嚴防,使該計劃未得實施。朱家驊認為這地方上的財產總還是中國的,不能將自己的城市付之一炬。

1938年8月,胡適寫信給周作人,說他夢見苦雨齋中吃茶的老僧飄然一杖天南行,“天南萬裏豈不太辛苦?只為智者識與輕與重。”周作人答說:“老僧始終是個老僧,希望將來見得居士的面。”

王陸一系“三原才子”,於右任的得力助手。孫中山奉安南京時,征哀詞,應者數百,唯王的哀文膺選,受世人稱贊。他後來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秦晉監察使,不幸英年早逝。不少人提出為王立碑紀念,時值抗戰國難,關中復又大旱,饑民載道,看到老百姓如此淒惶,於右任對倡議者說:“還是省幾個錢,讓百姓多喝幾碗粥吧!”

1941年5月,《大公報》獲得美國密蘇裏大學新聞學院頒發的獎章,這是一個世界性的榮譽。張季鸞在《本社同人的聲明》中說:“中國報,有一點與各國不同。就是各國的報是作為一種大的實業經營,而中國報原則上是文人論政的機關,不是實業機關。這一點,可以說中國落後,但也可以說是特長。”

雷海宗認為,中國知識分子在太平盛世可靠皇帝與團體間無形的組織維持自己的勢力,天下一亂,他們就失去自立自主的能力,大權就轉移到流氓的手中。士大夫最多守成,無應付局面的能力。亂世士大夫的行為幾乎都是誤國禍國的行為。從東漢末年的黨禍、宋朝的新舊黨爭直到明末的東林黨,“都是在嚴重的內憂或外患之下的結黨營私行為。起初的動機無論是否純粹,到後來都成為意氣與權力的競爭;大家都寧可誤國,也不肯犧牲自己的意見與顏面,當然更不肯放棄自己的私利。各黨各派所談的都是些主觀上並不誠懇客觀上不切實際的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