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古代步兵軍陣的戰術特征與發展歷程(第2/17頁)

秦代軍陣的隊列,可以從秦陵兵馬俑軍陣中獲得較具體的認識。一號俑坑以步兵為主,軍陣寬57米,最前排每行68人,平均每人占寬度近0.9米。兵馬俑形體比真人略大,則實戰中每名士兵占據的寬度在0.8—0.9米之間。[13]但出於俑坑地宮形制的局限,兵馬俑坑並不能完全代表真正軍陣。因為俑陣中要留出夯土隔墻的空間,以便架設頂層棚木。這樣,十道隔墻把軍陣主體分割為十一個縱隊(除了最前端三橫列弩兵)。每個縱隊寬度為一輛戰車,或四名士兵。這與中國古代步兵以伍(5人)、什(10人)為基本編制單位的習慣不符。這可能是工程制約了對真實軍陣的再現:戰車的寬度決定了地宮縱隊的最大寬度,如果再要加寬,就需要頂層的棚木更長,這無疑增加了成本和施工難度。秦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方陣中沒有盾牌的遺存。江陵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盾和甲都是違法者繳納罰款的計量單位,說明秦軍中不應缺乏盾牌。但秦俑中為何沒有裝備盾牌,卻不太容易解釋。

從戰國到漢代的兵書中也多有強調步陣必須密集、嚴整的原則。《司馬法·定爵》篇雲“凡陳,行惟疏,戰惟密”[14],即指出軍陣作戰時隊列一定要密集。但此處的“行”需做一辨析:“行”主要由兩個含義,一是指軍陣的行列;一是動詞“行進”之意。此處“行”與“戰”對稱,則應當是行進之意。意思是當軍陣移動時,為了機動迅速,戰士行列應當疏散一些,但對敵作戰時,則必須密集。《尉繚子·兵令上篇》亦雲:“陣以密則固,鋒以疏則達”[15]。即戰陣密集是為了堅固,使敵軍不易突破。但“鋒”宜稀疏,此“鋒”與陣相對舉,其意義不甚明確,可能是指起先鋒作用的騎兵、戰車部隊,類似秦陵兵馬俑中由車、騎兵組成的二號坑方陣,他們沖鋒時要靠馬匹奔馳的速度,所以在進攻中不能太密集。《六韜·戰步》篇在討論步兵遭遇到敵車、騎兵的突然攻擊時,認為必須“堅陣疾戰”[16],即靠堅固的步兵行列抵擋敵軍進攻。

漢代到隋代的數百年中關於步兵戰陣的兵書理論較少。但從這一時期的軍事實踐看,步兵仍沿襲以外圍盾牌為掩護,組成緊密軍陣的傳統。為對抗這種步陣,必須從其最外圍隊列打開缺口。在南朝劉宋元嘉末的內戰中,沈法系對抗太子邵一方的進攻,他命士兵砍伐塹壕外的大樹,將樹幹縱向倒放。敵步兵前來進攻時,隊列被倒地的樹幹、樹枝分開,盾牌行列出現了缺口:“賊劭來攻,緣樹以進,彭棑多開隙”(彭棑即盾牌)。沈法系乘機命令弓箭手射擊,射死大量敵軍。[17]劉宋後廢帝時,桂陽王劉休範起兵進攻建康,蕭道成指揮反擊,雙方展開一場數百人規模的戰鬥。蕭道成部下的“三齊射手七百人,引強命中”,戰鬥力很強,休範軍展開進攻時“皆推楯而前”。蕭道成則指揮射手迂回到敵側面,“分兵橫射”,繞開了敵盾牌防護的正面,射死、傷敵百余人,迫使其撤退。[18]這和商紂之際“比幹”的步兵隊列方式完全一致。

到唐初的《大唐衛公李靖兵法》,則提出了一種比較稀疏的步陣排列方式,軍陣基本單位為50人隊,每隊占據十步見方的空間,隊之間左右間距也是十步。隊間空隙之後二十步,則是後排的預備隊(駐隊):

諸教戰陣,每五十人為隊……隊別相去各十步,其隊方十步,分布使均。其駐隊塞空,去前隊二十步。[19]

一步為五尺,當時一尺約今0.3米,則一步為1.5米,十步為15米,這是每隊五十人占據的空間。至於每隊的隊列:

諸每隊布立,第一立隊頭,居前引戰;第二立執旗一人,以次立;左傔旗在左次立,右傔旗在右次立。其兵分作五行,傔旗後左右均立。第一行戰鋒七人次立,第二行戰鋒八人次立,第三行戰鋒九人次立,第四行戰鋒十人次立,第五行戰鋒十一人次立,並橫列,鼎足分布為隊。隊副一人撰兵後立,執陌刀,觀兵士不入者便斬。[20]

如此,自第一至第五行分別有普通士兵7、8、9、10和11人。另外,隊頭在整個隊列之前;執旗、左右傔旗共三人,站在隊頭身後的第一行中,則第一行共有10人。這樣,每隊列成5個橫行,平均每行10人。由於每隊占據的橫寬為15米,平均每名士兵橫向占據1.5米的寬度。與兵馬俑等軍陣相比,李靖步陣的士兵隊列相對稀疏。但李靖同時又說,為了防止敵軍集中兵力突擊,我軍指揮官所在的隊要由三個普通的五十人隊組成,這種三合一隊占據的空間不變,還是十步見方,則士兵密度比普通戰隊要大三倍。按照李靖的部屬,每支三千人左右的軍隊,指揮官身邊要有兩到三個這種密集戰隊。在進行日常操練時,甚至還要進行五隊、十隊合成一隊的訓練。當500人擁擠到15米見方的空間中時,以每人占據0.5米的寬度計算,每行可容納30人,前後共17行,每行前後縱深不到一米,這種擁擠程度顯然無法作戰,需要向外擴展空間,但李靖對此並未做出說明。所以,《大唐衛公李靖兵法》中的步兵隊列原則,今日多有難以解釋之處,姑且存疑以俟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