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改制與“革命”(第6/7頁)

做過王莽的“典樂大夫”的桓譚在所著《新論》裏曾以漢高帝與王莽比較,指出王莽失敗的原因,說道:

維王翁(即莽)之過絕世人有三焉:其智足以飾非奪是,辨能窮詰說士,威則震懼群下,又數陰中不快已者。故群臣莫能抗答其論,莫敢幹犯匡諫。卒以致亡敗。其不知大體之禍也。夫(知)帝王之大體者,則高帝是已。高帝曰:張良、蕭何、韓信,此三子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故得天下,此其知大體之效也。王翁始秉國政,自以通明賢呈,而謂群下才智莫能出其上,是故舉措興事,輒欲自信任,不肯與諸明習者通,……稀獲其功效焉。故卒遇破亡。此不知大體者也。高帝懷大智略,能自揆度群臣。制事定法,常謂曰:庳而勿高也,度吾所能行。為之憲度內疏政合於時。故民臣樂悅,為世所思。此知大體者也。王翁嘉慕前聖之治,……欲事事效古而不知……已之不能行其事。釋近趨遠,所尚非務。……此不知大體者也。高祖欲攻魏,乃使人窺視其國相,及諸將卒左右用事者。乃曰:此皆不如吾蕭何、曹參、韓信、樊噲等,亦易與耳。遂往擊破之,此知大體者也。王翁前欲北伐匈奴,及後東擊青徐眾郡赤眉之徒,皆不擇良將,但以世姓及信謹文吏,或遣親屬子孫素所愛好,或無權智將帥之用。猥使據軍持眾,當赴強敵是以軍合則損,士眾散走。……(此)不知大體者也。

第六節東漢的建立及其開國規模

新朝倒塌後,革命勢力的分化和沖突,乘時割據者的起仆,和一切大規模和小規模的屠殺,破壞,這裏都不暇陳述。總之,分裂和內戰,繼續了十四年,然後全中國統一於劉秀之手。

劉秀成就帝業的經過,大致如下。他起兵初年追隨其兄劉之後。昆陽之戰後不久,劉為更始所殺。時秀統兵在外。聞訊立即馳往宛城,向更始謝罪,沿途有人吊唁,他只自引咎,不交一句私語,他沒有為劉服喪,飲食言笑,一如平常。更始於是拜他為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是年,更始入駐洛陽,即派他“行大司馬事”,去安撫黃河以北的州郡。當他渡河時,除了手持的麾節外,幾乎什麽實力也沒有。他收納了歸服的州郡,利用他們的兵力,去平定拒命的州郡。在兩年之間,他不獨成黃河以北的主人,並且把勢力伸到以南,在這期間,更始定都於長安,封他為蕭王;他的勢力一天天膨脹;更始開始懷疑他,召他還京了;他開始抗拒更始的命令了,他開始向更始旗下的將帥進攻了。最後在更始三年六月,當赤眉迫近長安,更始危在旦夕的時候,他即皇帝位於鄗南,改元建武,仍以漢為國號(史家稱劉秀以後的漢朝為後漢或東漢,而別稱劉秀以前的漢朝為西漢)。先是,有一位儒生從關中帶交他一卷“天書”,上面寫著:

劉秀發兵捕不道,

四夷雲集龍鬥野;

四七之際火為主。

是年,赤眉入長安,更始降。接著,劉秀定都於洛陽。十二月,更始為赤眉所殺。赤眉到了建武三年春完全為劉秀所平定。至是,前漢疆域未歸他統治的,只相當於今甘肅四川的全部和河北山東江蘇的各一部分而已。這些版圖缺角的補足,是他以後十年間從容綽裕的事業。

劉秀本是一個沒有多大夢想的人。他少年雖曾遊學京師,稍習經典,但他公開的願望只是:

作官當作執金吾,

娶妻當娶陰麗華。

執金吾仿佛京城的警察廳長,是朝中的第三四等的官吏。陰麗華是南陽富家女,著名的美人,在劉秀起兵的次年,便成了他的妻室。他的起兵並不是抱著什麽政治的理想。做了皇帝以後,他心目中最大的政治問題似乎只是怎樣鞏固自己和子孫的權位而已。他在制度上的少數變革都是朝著這方向的。第一是中央官制的變革。在西漢初期,中央最高的官吏是輔佐君主總理庶政的丞相,和掌軍政的太尉,掌監察的禦史大夫,共為三公。武帝廢太尉設大司馬,例由最高的統兵官員“大將軍”兼之。成帝把禦史大夫改名為大司空,哀帝又把丞相改名為大司徒。在西漢末期,專政的外戚例居大司馬大將軍之位,而大司徒遂形同虛設了。劉秀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反大司馬復稱太尉,不讓大將軍兼領。同時他“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備員而已”(東漢人仲長統語)。他把三公的主要職事移到本來替皇帝掌管文書出納的尚書台。在官職的等級上,尚書台的地位是很低的。它的長官尚書令祿只千石,而三公祿各萬石。他以為如此則有位的無權,有權的無位,可以杜絕臣下作威作福了。第二是地方官制的變革。西漢末年,把刺史改稱為州牧,把他的秩祿從六百名增到二千石,但他的職權並沒有改變。州牧沒有一定的治所,每年周行所屬郡國,年終親赴京師陳奏。他若有所參劾,奏上之後,皇帝把案情發下三公,由三公派員去按驗,然後決定黜罰。劉秀定制,州牧復稱刺史,有固定治所,年終遣吏入秦,不用親赴京師,他的參劾,不再經三公按驗,而直接聽候皇帝定奪。這一來三公的權減削而刺史的權提高了。第三是兵制的變革。劉秀在建武七年三月下了一道重要的詔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