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第3/4頁)

第四種標準可以叫做“訓誨功用的標準”(Standard of Didactic utility)。所謂訓誨功用有兩種意義:一是完善的模範;二是成敗得失的鑒戒。按照這標準,訓誨功用愈大的史事愈重要。舊日史家大抵以此標準為主要的標準。近代史家的趨勢是在理論上要把這標準放棄,雖然在事實上未必能徹底做到。依作者的意見,這標準在通史裏是要被放棄的。所以要放棄它,不是因為歷史不能有訓誨的功用,也不是因為歷史的訓誨功用無注意的價值,而是因為學術分工的需要。例如歷史中的戰事對於戰略與戰術的教訓,可屬於軍事學的範圍;歷史人物之成功與失敗的教訓,可屬於應用社會心理學中“領袖學”的範圍。

第五種標準可以叫做“現狀淵源的標準”(Standard of Genetic Relation With Present Situations)。我們的歷史興趣之一是要了解現狀,是要追溯現狀的由來,眾史事和現狀之“發生學的關系”(Genetic Relation)有深淺之不同,至少就我們所知是如此。按照這標準,史事和現狀之“發生學的關系”愈深則愈重要,故近今通史家每以詳近略遠為旨。然此事亦未可一概而論。歷史的線索,有斷而復續的,歷史的潮流,有隱而復顯的。隨著社會當前的使命,問題,和困難的改變,久被遺忘的史跡每因其與現狀的切合而復活於人們的心中。例如吾人今日之於墨翟、韓非、王莽、王安石,與鐘相是也。

以上的五種標準,除了第四種外,皆是今後寫通史的人所當自覺地,嚴格地,合並采用的。不過它們的應用遠不若它們的列舉的容易。由於第三種標準,對文化價值無深刻的認識的人不宜寫通史。由於第五種標準“知古而不知今”的人不能寫通史。再者要輕重的權衡臻於至當,必須熟習整個歷史範圍裏的事實。而就中國歷史而論,這一點決不是個人一生的力量所能做得到的。所以無論對於任何時代,沒一部中國通史能說最後的話。所以寫中國通史永遠是一種極大的冒險。這是無可如何的天然限制,但我們不可不知有這種限制。

除了“筆削”的標準外,我們寫通史時還有一個同樣根本的問題。經過以上的標準選擇出來的無數史實,並不是自然成一系統的。它們能否完全被組織成一系統?如是可能?這是什麽樣的系統?上面說過,眾史事不是孤立無連的。到底它們間的關系是什麽樣的關系?同時的狀況,歷史的“橫切片”的種種色色,容可以“一個有結構的全體之眾部分的關系”(Relation between parts of an organized whole)的觀念來統馭。但歷史不僅是一時的靜的結構的描寫,並且是變動的記錄。我們能否或如何把各時代各方面重要的變動的事實系統化?我們能否用一個或一些範疇把“動的歷史的繁雜”(changing Historical Manifold)統貫?如其能之,那個或那些範疇是什麽?

我們用來統貫“動的歷史的繁雜”可以有四個範疇。這四個範疇也是過去史家自覺或不自覺地部分使用的。現在要把它們系統地列舉,並闡明它們間的關系。

(甲)因果的範疇。歷史中所謂因果關系乃是特殊的個體與特殊個體間的一種關系。它並不牽涉一條因果律,並不是一條因果律下的一個例子。因為因果律的例子是可以復現的;而歷史的事實,因其內容的特殊性,嚴格地說,是不能復現的。休謨的因果界說不適用於歷史中所謂因果關系。

(乙)發展的範疇。就人類史而言,因果的關系是一個組織體對於另一個組織體的動作,或一個組織體對其自然環境的動作,或自然環境對一個組織體的運用(Action)或一個組織中諸部分或諸方面的交互動作(Interaction)。而發展則是一個組織體基於內部的推動力而非由外鑠的變化。故此二範疇是並行不悖的。發展的範疇又包括三個小範疇。

(1)定向的發展(Teleogical Development)。所謂定向的發展者,是一種變化的歷程。其諸階段互相適應,而循一定的方向,趨一定鵠的者。這鵠的不必是預先存想的目標,也許是被趨赴於不知不覺中的。這鵠的也許不是單純的而是多元的。

(2)演化的發展(Evolutional Development)。所謂演化的發展者,是一種變化的歷程,在其所經眾階段中,任何兩個連接的階段皆相近似,而其“作始”的階段與其“將畢”的階段則劇殊。其“作始”簡而每下愈繁者謂之進化。其“作始”繁而每下愈簡者謂之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