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第2/4頁)

第一種標準可以叫做“新異性的標準”(Standard of Novelty)。每一件歷史的事情都在時間和空間裏占一特殊的位置。這可以叫做“時空位置的特殊性”。此外它容有若幹品質,或所具若幹品質的程度,為其他任何事情所無。這可以叫做“內容的特殊性”。假如一切歷史的事情只有“時空位置的特殊性”而無“內容的特殊性”,或其“內容的特殊性”微少到可忽略的程度,那麽,社會裏根本沒有所謂“新聞”,歷史只是一種景狀的永遠持續,我們從任何一歷史的“橫剖面”可以推知其他任何歷史的“橫剖面”。一個民族的歷史假若是如此,那麽,它只能有孔德所謂“社會靜力學”,而不能有他所謂“社會動力學”;那麽,它根本不需有寫的歷史,它的“社會靜力學”就可以替代寫的歷史。現存許多原始民族的歷史雖不是完全如此,也近於如此;所以它們的歷史沒有多少可記。我們之所以需要寫的歷史,正因為我們的歷史絕不是如此,正因為我們的史事富於“內容的特殊性”,換言之,即富於“新異性”。眾史事所具“內容的特殊性”的程度不一,換言之,即所具“新異性”的程度不一。我們判斷史事的重要性的標準之一即是史事的“新異性”。按照這標準,史事愈新異則愈重要。這無疑地是我們有時自覺地或不自覺地所采用的標準。關於這標準有五點須注意。第一,有些史事在當時富於“新異性”的,但後來甚相類似的事接疊發生,那麽,在後來這類事便減去新異性;但這類事的始例並不因此就減去“新異性”。第二,一類的事情若為例甚稀,他的後例仍不失其“新異性”,雖然後例的新異程度不及始例。第三,“新異性”乃是相對於一特殊的歷史範圍而定。同一事情,對於一民族或一地域的歷史而言,與對於全人類的歷史而言,其新異的程度可以不同。例如十四世紀歐洲人之應用羅盤針於航海,此事對於人類史而言的新異程度遠不如其對於歐洲史而言的新異程度。第四,“新異性”乃是相對於我們的歷史知識而言。也許有的史事本來的新異程度很低,但它的先例的存在為我們所不知。因而在我們看來,它的新異程度是很高的。所以我們對於史事的“新異性”的見解隨著我們的歷史知識的進步而改變。第五,歷史不是一盤散沙,眾史事不是分立無連的;我們不僅要注意單件的史事,並且要注意眾史事所構成的全體;我們寫一個民族的歷史的時候,不僅要注意社會之局部的新異,並且要注意社會之全部的新異;我們不僅要注意新異程度的高下,並且要注意新異範圍的大小。“新異性”不僅有“深濃的度量”(Intensive Magnitude),並且有“廣袤的度量”(Extensive Magnitude)。設如有兩項歷史的實在,其新異性之“深濃的度量”可相頡頏,而“廣袤的度量”相懸殊,則“廣袤的度量”大者比小者更為重要。我們的理想是要顯出全社會的變化所經諸階段和每一段之新異的面貌和新異的精神。

假如我們的歷史興趣完全是根於對過去的好奇心,那麽,“新異性的標準”也就夠了。但事實上我們的歷史興趣不僅發自對過去的好奇心,所以我們還有別的標準。

第二種標準可以叫做“實效的標準”(Standard of Practical Effect)這個名詞不很妥當,姑且用之。史事所直接牽涉和間接影響於人群的苦樂者有大小之不同。按照這標準,史事之直接牽涉,和間接影響於人群的苦樂愈大,則愈重要。我們之所以有這標準,因為我們的天性使得我們不僅關切於現在人群的苦樂,並且關切於過去人群的苦樂。我們不能設想今後史家會放棄這標準。

第三種標準可以叫做“文化價值的標準”(Standard of Cultural Values)。所謂文化價值即是真與美的價值。按照這標準,文化價值愈高的事物愈重要。我們寫思想史文學史或美術史的時候,詳於灼見的思想而略於妄誕的思想,詳於精粹的作品而略於惡劣的作品(除了用作形式的例示外),至少有一大部分理由依據這標準。假如用“新異性的標準”則灼見的思想和妄誕的思想,精粹的作品和惡劣的作品,可以有同等的新異性,也即可以有同等的重要性,而史家無理由為之軒輊。哲學上真的判斷和文學美術上比較的美的判斷,現在尚無定論。故在此方面通史家容有見仁見智之殊。又文化價值的觀念隨時代而改變,故此這標準也每隨時代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