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這部書的開始屬草,是在盧溝橋事變之前二年,這部書的開始刊布,是在事變之後將近三年。

現在發表一部新的中國通史,無論就中國史本身的發展上看,或就中國史學的發展上看,都可說是恰當其時。就中國史本身的發展上看,我們正處於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轉變關頭,正處於朱子所謂“一齊打爛,重新造起”的局面;舊的一切瑕垢腐穢,正遭受徹底的滌蕩剜割,舊的一切光晶健實,正遭受天捶海淬的鍛煉,以臻於極度的精純;第一次全民族一心一體地在血泊和瓦礫場中奮紮以創造一個赫然在望的新時代。若把讀史比於登山,我們正達到分水嶺的頂峰,無論四顧與前瞻,都可以得到最廣闊的眼界。在這時候,把全部的民族史和它所指向道路,作一鳥瞰,最能給人以開拓心胸的歷史的壯觀。就中國史學的發展上看,過去的十來年可算是一新紀元中的一小段落;在這十年間,嚴格的考證的崇尚,科學的發掘的開始,湮沒的舊文獻的新發現,新研究範圍的墾辟,比較材料的增加,和種種輸入的史觀的流播,使得司馬遷和司馬光的時代頓成過去;同時史界的新風氣也結成了不少新的,雖然有一部分還是未成熟的果。不幸這草昧初辟的園林,突遇狂風暴雹,使得我們不得不把一個萬果壘壘的時代,期於不確定的將來了。文獻的淪陷,發掘地址的淪陷,重建的研究設備的簡陋,和生活的動蕩,使得新的史學研究工作在戰時不得不暫告停滯,如其不致停頓。“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的英賢,固尚有之;然而他們生產的效率和發表的機會不得不大受限制了。在抱殘守缺的時日,回顧過去十年來新的史學研究的成績,把他們結集,把他們綜合,在種種新史觀的提警之下,寫出一部分新的中國通史,以供一個民族在空前大轉變時期的自知之助,豈不是史家應有之事嗎?

著手去寫一部通史的人,不免劈頭就碰到一個問題,以批評眼光去讀一部通史的人,也不免劈頭就碰到同一的問題,那就是,拿什麽的“筆削”做標準?顯然我們不能把全部中國史的事實,細大不捐,應有盡有的寫進去。姑勿論一個人,甚至一整個時代的史家沒有能力去如此做。即使能如此做,所成就的只是一部供人檢查的“中國史百科全書”,而不是一部供人閱讀的中國通史。那麽,難道就憑個人涉覽所及,記憶所容,和興趣所之,以為去取嗎?這雖然是最便當的辦法,我懷疑過去許多寫通史的人大體上所采的不是這辦法。無怪佛祿德(Froude)把歷史比於西方的綴句片,可以任隨人意,拼成他所喜歡的字。我們若取任何幾種現行的某國或某處通史一比較,能否認這比喻的確切嗎?但我們不能以這樣的情形為滿足。我們無法可以使幾個史家各自寫成的某國通史去取全同,如自一模鑄出,除是他們互相抄襲。但我們似乎應當有一種標準,可以判斷兩種對象相同而去取不同的通史,孰為合當,熟為高下,這標準是什麽?

讀者於此也許會想到一個現成的答案:韓昌黎不早就說過:“記事者必提其要”嗎?最能“提要”的通史,最能按照史事之重要的程度以為詳略的通史,就是選材最合當的通史。“筆削”的標準就在史事的重要性。但這答案只把問題藏在習熟的字眼裏,並沒有真正解決問題。什麽是史事的重要性?這問題殊不見得比前一問題更為淺易。須知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並不是一種絕對的情實,擺在該物的面上,或蘊在該物的內中,可以僅就該事物的本身檢察或分析而知的。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乃相對於一特定的標準而言。什麽是判別重要程度的標準呢?

“重要”這一概念本來不只應用於史事上,但我們現在只談史事的重要性,只探究判別史事的重要程度的標準。“重要”一詞,無論應用於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較上,都不是“意義單純”(Univocal)的;有時作一種意義,有時作另一意義;因為無論在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較上,我們判別重要程度的標準都不是唯一無二的;我們有時用這標準,有時用那標準。而標準的轉換,我們並不一定自覺。唯其如此,所以“重要”的意義甚為模糊不清。在史事的比較上,我們用以判別重要程度的可以有五種不同的標準。這五種標準並不是作者新創出來的,乃是過去一切通史家部分地、不加批判地、甚至不自覺地,卻從沒有嚴格的采用的。現在要把他們盡數列舉,並加以徹底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