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中世紀的自治(第2/2頁)

大多數人認為這種具有一定執行權的咨詢會議源自英國,而這種由“國王和他的議會”共同治理國家的政治制度,並不是不列顛群島所獨有,歐洲很多國家都是這樣。在一些國家,比如法國,中世紀後皇權的迅速滋長大大限制了“議會”的影響力,完全是形同虛設。從公元1302年開始,城市的代表就一直參加議會,可直到5個世紀之後,他們的權力才得到“議會”的認可與維護。經過法國大革命天翻地覆的動蕩,終於徹底廢除了國王、教士及貴族的特權,使普通百姓的代表真正成為了這片土地的統治者。在西班牙,“cortes”(國王的議會)早在12世紀的前半期就已經向平民開放。在德意志帝國,許多重要的城市已經被列入“皇家城市”的等級之中,帝國議會必須傾聽並采納代表的意見。

腓力二世被廢黜

在瑞典,1359年召開第一次全國議會,就已經有民眾的代表參加。在丹麥,1314年復興了古老的全國大會,雖然貴族階層控制著國家事務的權力,但城市的代表的權力並沒有被完全剝奪。

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有些國家的代議制度發生了不少有趣的故事。比如冰島,9世紀就開始舉行定期會議討論國家大事,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將近1000年的時間。在瑞士,幾個不同城市的自由市民努力捍衛他們的議會,成功抵禦了封建鄰居的企圖。

最後,再來看看那些低地國家。比如荷蘭,早在13世紀,許多公國和州郡的議會就有第三等級的代表參加了。到16世紀的時候,一些小省份聯合起來反抗他們的國王,在一次莊嚴的“三級會議”上,正式廢除了國王陛下的權力,把神職人員驅逐出議會,廢除了貴族特權,建立起新的權力機構。隨後,七個地區一起組成了新的尼德蘭聯合省共和國,政府的一切事務均由他們自己決斷。在長達兩個世紀的時間裏,城市議會的代表們管理著自己的國家,沒有國王,沒有主教,也沒有貴族,城市因此變得非常美好,善良的自由民成為了這片土地的主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