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臉 魔戒(第2/3頁)
◎建立告密制度至武則天稱帝前重要案件一覽表
年份 | 年號 | 案件 | 案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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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 垂拱三年 | 宰相劉祎之被賜死 | 下屬告密 |
草民楊初成謀反案 | 事敗 | ||
宗室李孝逸謀反案 | 被人誣陷 | ||
都督馮元常案 | 酷吏誣陷 | ||
688 | 垂拱四年 | 郝象賢謀反案 | 誣告加酷吏陷害 |
宗室起兵案 | 事敗 | ||
宰相騫味道案 | 誣告加酷吏陷害 | ||
689 | 永昌元年 | 宗室十二人謀反案 | 事敗 |
紀王李慎案 | 被株連 | ||
宰相魏玄同案 | 酷吏誣陷 | ||
將軍黑齒常之案 | 酷吏誣陷 | ||
690 | 載初元年 | 宰相韋方質案 | 酷吏誣陷 |
舒王李元名案 | 酷吏誣陷 | ||
某地民眾謀反案 | 地痞流氓誣告 | ||
都督王安仁謀反案 | 酷吏謀殺 | ||
李上金、李素節案 | 酷吏誣陷 | ||
宰相裴居道案 | 酷吏誣陷 | ||
宗室李潁等十二人案 | 不詳 | ||
殿中監裴承先案 | 酷吏謀殺 |
很清楚,這十九個案子,除劉祎之一案事出有因,李穎等宗室十二人被殺情況不明外,只有三起謀反案屬實,其余十四個都是冤假錯案。其中,被株連的一起,被他人誣陷的兩起,誣告加酷吏陷害的兩起,酷吏謀殺的兩起,酷吏自己誣陷的七起。冤案與告密和酷吏的關系,不言自明。
那麽,這些家夥為什麽能頻頻得手?
刑訊逼供加威脅利誘。他們發明了一系列酷刑,甚至編纂了名叫《羅織經》的實用手冊,人手一本。其基本原則有兩條:只要動刑,一定讓人犯生不如死;如果認罪,就確保對方不吃皮肉之苦,舉報他人還可以爭取免死。結果,不少人一進審訊室就編造供詞,案子也雪球般越滾越大。
比如徐敬真案。
此案發生在聖母神皇自名武曌的三個月前,由於案情復雜而未列入前表。簡單地說,就是徐敬業的弟弟徐敬真在逃亡途中被捕。為了活命,他誣陷了一大批朝廷大臣,包括平定揚州兵變的功臣魏元忠。這就明擺著是冤案,因此行刑之時神皇便派出使者赦免其死罪。使者害怕來不及救人,又派騎兵飛馳刑場先行傳遞信息,刑場上一片歡呼。
魏元忠卻安坐不動。他說:虛實未知。
使者氣喘籲籲趕來,對魏元忠說:大人請起!
魏元忠又說:還沒宣讀敕令。
使者趕緊宣讀,魏元忠這才慢慢起身謝主隆恩。據正史記載,原本陰雲密布的天空,這時突然艷陽高照。
事後,神皇問元忠:為什麽總是有人告你的狀?
魏元忠答:因為獵人總在等著鹿肉下鍋。[25]
其實他只說對了小半,如果不把太後算進去的話。實際上酷吏不過獵犬,真正的獵人是武則天。她的獵物也不是魏元忠,而是帝位,那才真是逐鹿問鼎。然而她不可能像漢高祖或唐太宗那樣馳騁疆場,因此沒有戰士只有打手,酷吏集團及其代表的特務政治也就存在和延續了十一年。[26]
然而十一年來,打破的是魔戒,放出的是心魔,這就是人性中潛在的惡。這種惡原本被天地良心和倫理道德關進了牢籠,卻被武則天放了出來。那麽請問,這是什麽聖母神皇?這是什麽彌勒出世?分明是老巫婆和女魔頭!
釋放了心魔的神皇卻決定變成女皇,因為隨著魔戒的解除,所有的障礙都被掃蕩。剩下的事情,就是撕下那若隱若現半遮臉面的薄紗,以便正式換上皇帝的新衣。[27]
只不過,這要用別人的手。
[20]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二月己未條。參加聚會的飛騎是天子禁衛軍,駐防玄武門。
[21]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22]見兩《唐書》之酷吏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23]司馬光在表述這一事實時,所舉酷吏之名是周興和來俊臣,系年則在垂拱二年三月。但據兩《唐書》之酷吏傳,來俊臣上書得召見在“天授中”,故此處暫不提來俊臣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