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證詞

曹雲道:“我今天登門打擾的第二件事:我對檢方提出的指控不滿意。你們只提出了墻尖未遂。本案實際存在毆打,故意傷害肯定有。雖然沒有造成小茹輕微傷,但是他們行為符合治安處罰條例中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案件發生在封閉空間,嫌疑犯將其他人驅趕出門外,本質上有綁架的嫌疑。侮辱罪客觀存在。”

校園欺淩案中,很多為惡者逃脫懲罰,並不全因為未成年和教育部門包庇的原因,還存在法律的空白。

侮辱罪屬於自訴刑事案。虐待罪主體是家庭成員。加之未成年人護符,假如受害者不構成輕微傷,即使心靈受到極大傷害,司法機構也是有心無力。

諸如逼迫他人吃便便,未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傷害的,涉嫌觸犯侮辱罪。自訴罪,三年封頂,未成年護符一出,基本就沒刑期了。受害者遭受的心靈創傷並不影響量刑,量刑只考慮受害者身體遭受的傷害。

曹雲見九尾不解,解釋道:“一旦確定故意傷害,對方必須賠償小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還有精神損失費。小茹是學生,明年就要高考了,這時候住院會對其前途造成無比巨大的影響。你們就別管我要怎麽起訴索賠,你們給我個結論就可以了。”

九尾道:“你為什麽……”

“咳。”諸葛明咳嗽提醒。

九尾慢慢點頭:“我很明確告訴你,綁架罪是不成立的。勒索錢財或者綁架為人質,才算綁架。侮辱罪也不成立,不符合‘公然’這個硬性要求。至於故意傷害,我承認存在。”

曹雲沒有強求,繼續道:“第三件事,帶頭大姐雖然死了,但是該定的罪名要定,我好向他們家人索賠。”

九尾、諸葛明:“……”

曹雲:“看什麽看,酒駕撞別人的車,導致他人受傷,自己死亡,他死了就可以不要賠錢了?受傷者怎麽辦?”

諸葛明深吸氣:“請說第四件事。”

曹雲:“王冰懺悔態度很好,得到了小茹的諒解。法律講究公平公正,你們可以將情況和其他嫌疑犯說明一下。小茹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她是確實受到了欺負。是吧?”

諸葛明讀出意思,問:“多少錢才能得到小茹的諒解呢?”

曹雲回答:“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態度和誠意的問題。”

諸葛明:“不給錢也是可以獲得小茹諒解的?”

曹雲:“不給錢是有可能獲得小茹諒解,只要有誠意,態度好。現在小茹好不容易才諒解了小冰,如果他們拿不出比小冰更多的誠意,更真誠的態度,我想很難被小茹所諒解。”

諸葛明捂嘴,他不想罵臟話。有不少人認為諒解賠償不公平,認為錢可以買刑期。諸葛明想對他們說:那是你們不認識曹雲。

正常諒解賠償,有一個億身家施暴者,按照案件情況和受害者家庭情況,給個幾十萬或者百把萬諒解金差不多了。曹雲的標準是:你有一個億,我要八千萬,不然你這就是誠意不夠,態度不夠真誠。錢乃身外之物,你連錢都舍不得,何談誠意呢?

諸葛明道:“曹雲,我知道了,你可以專心準備小茹的庭審吧。你死要錢,行,這是你本事。如果你只會要錢,把官司給輸了。我看不起你。”

曹雲笑:“雖然我不在乎你看得起我與否,不過我不會輸的。”

諸葛明:“那我們法庭上見。”

曹雲:“你決定上庭做我對手?你覺得九尾很沒用?”

九尾看諸葛明,這是她的案子。不能因為有曹雲,就臨時更換檢控官。

諸葛明明白這道理,道:“不,九尾是本案檢控官。”

曹雲嘆氣:“看來有點難打。”

諸葛明怒:“你這話什麽意思?”

曹雲:“我意思是和九尾做對手,我把握不大。如果是你諸葛明,呵呵,直接白斬你。”

諸葛明怒極反笑:“你不用挑撥離間,我不會中你的激將計。”

曹雲:“你承認是激將計,也就說明你承認自己不如九尾。”

諸葛明再擠點笑容:“我確實不如九尾。”

曹雲哈哈大笑,站起來:“走了,兩位檢察官,再見。”

……

六人欺淩,一人死亡,一人求得諒解。這個案子似乎已經完全顛倒,小茹不再是非法持械開槍殺人的人,而變成了一名純粹的受害者。

四名孩子家長聽說諒解書之後,都聯系上了葉嬌。葉嬌按照曹雲交代的不共同會面的原則,按照先後電話順序分開預約見面。

會面之後,曹雲先說明了王冰的誠意。潛台詞是:你們給的錢不能比王冰的少。同時曹雲加了一句:“這件事肯定是要有人受到嚴懲的,否則怎麽給小茹一個交代,否則怎麽以正視聽?”潛台詞:肯定不接受最後一人諒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