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章 錢還是不錢(下)

小郭很坦誠:“嚴格來說,墻尖未遂是有。綁架肯定沒有。”

曹雲:“有或者沒有,我出場了,他就有,我就這麽自信。沒有賠償誠意,就代表不認錯,不悔罪,我會申請以成年人對他們進行審判。開聽證會,開到最高法聽證會我也陪著。反正我很閑。”

趙雪一邊聽得淚奔:“曹大哥,這不對啊。小茹才是罪犯。”

曹雲道:“罪犯也有權利對不對?另外,那具屍體該給多少也得給。不要以為死了就可以了,屍體未滿十八歲,其父母擁有部分民事義務,要求屍體父母掏錢合法合理。”

小郭:“曹雲,你就直接說你想怎麽樣。”

曹雲:“我們各司其職,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該抓的人你要抓,該立案你要立案。你沒做到,我會找你麻煩。你本職工作做好之後,我會找他們麻煩。另外我反對以個人立案,這很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一次團夥犯罪,分工明確。拍照的拍照,脫衣服的脫衣服,領導者發布命令,由其他執行。符合犯罪團夥的特征,同時我相信,他們合夥欺負人不是一次兩次。”

小郭:“就是朝死裏整?”

曹雲:“對,在此期間,有任何人比如校長,教育負責人打電話說情的,都麻煩你告訴我。他們全部連坐。這個案子不較真,不搞事,我就沒錢拿。我要把所有能榨出油的人全部榨一次。”

趙雪:“可是本案關鍵是非法持槍殺人。”

曹雲:“假設罪名成立,小茹該賠償死者多少錢,那是應該的。我們都是司法工作者,要時刻以法律為依據,維護法律的尊嚴。至於小茹是否非法持槍殺人,那是法官和陪審團的事。”

小郭說明道:“幾個小孩被槍擊現場嚇的都尿了,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

曹雲:“我當事人也是小孩,她現在在看守所內被人欺負,沒有機會接受所謂的心理輔導。小郭,我剛才是從我的角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案子。我現在以正義的角度來說案子,小茹把這幾個人都殺了,算不算為民除害?我們現在沒孩子,將來你們有孩子後,希望孩子在學校被欺淩嗎?你再看這些人的手段,扒衣服,拍照。甚至還安排好了男生準備墻尖。並且是在學校的宿舍,肆無忌憚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真實新聞中發生欺淩的地點通常是學校廁所之類的半公共場所。相比本案,真實更為囂張。

小郭慢慢點頭:“行,我這邊公事公辦,也是應該的。我確實只考慮他們的心理成長障礙,沒考慮到公平公正。”

曹雲:“派遣警備隊連夜抓人,更有震懾力……明天也可以拉。”

小郭道:“這案子在很多人看來,小茹如果能以未成年人身份拿下非法持槍的罪名,就算是小茹的勝利。本案最大問題是小茹不配合警察,不說明槍支的來源,因為這點,我相信法官會判的很重。”

曹雲反問:“你怎麽就肯定小茹沒說實話呢?再說,真的上了法庭,以小茹的形象,我有把握讓法官相信她。順便再告你們瀆職。別著急,一步步來嘛,我如果是你,我一定會選擇相信小茹。我不是站立在小茹角度這麽說,而是客觀角度這麽說。”

曹雲解釋:“小茹沒有案底。根據查證,她沒有和社會青年混在一起。她表現的像社會青年是給同學和老師看的,她在尋求認同感和集體關懷。再者以小茹的能力,別說制式用軍手槍,讓她弄把管制刀具,她也未必有地方買。還有,小茹不是傻子,買套餐就送伯萊塔這樣謊言也太弱智了。”

小郭:“確實。剛接案子時,我就懷疑小茹是拿了某些人的外賣。不過我調查了所有外賣員和快餐店的員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外賣食物存放位置在餐廳監控的死角,很難知道是誰幹了什麽。我小組四個人花費了一個通宵去看店外的幾處監控,沒發現嫌疑人,我只能選擇不相信小茹。”

趙雪:“我認為本案中槍是最大問題。M9絕對不是普通犯罪者可以搞到的。小茹能擁有M9我肯定其中有隱情。”

曹雲思考許久,問:“你們看監控,有注意到進入快餐店,路過快餐店的人嗎?”

小郭道:“人實在太多了。快餐店在商場之內,恰逢節日,商場外人潮攢動。根本無法鎖定嫌疑人。”

曹雲道:“在成熟犯罪體系中,他們的犯罪行為屬於串聯行為。我是老板,要殺葉嬌。我聯系趙雪送槍,趙雪在我犯罪團夥中負責日常保管和保養槍械,趙雪會負責把槍械送到指定地點。小郭是殺手,按照我的吩咐,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去拿手槍。在小郭殺死葉嬌之後,趙雪會去某個地點取回槍支。這種串聯模式好處非常多,不過對人員的能力和素質要求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