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根據地”出了問題(三)(第2/2頁)

居委會要搞什麽統計,請業主代表幫忙。

人家在業主群裏發一下,有些業主不僅不支持反而陰陽怪氣嘲諷。

指望這些老死不相往來的業主齊心協力,簡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這些“主人”根本不可能組織起來發揮主人翁精神,這在全國很普遍,也很悲哀。

一邊是轄區群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邊是相比之下還是比較有良心的物業。

韓朝陽能說什麽,幹脆也打起太極拳:“各位業主,大概情況我知道了,我認為大家的訴求很合理。不過這不是在場的某一個業主的事,尤其涉及到解聘現在的物業公司,可以說是全小區兩千多戶居民的事,我建議大家先消消氣,冷靜下來想一想。另外我覺得大家的思想觀念,包括張經理的思想觀念都存在錯位,都沒能擺正位置,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服務合同關系,兩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現在呢,物業公司認為自己是小區管理者,業主是被管理的對象;而各位業主呢,認為自己是主人,物業公司是自己花錢雇來的仆人。對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各有理解,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認識也就大相徑庭,這種觀念上的巨大差異導致大家在相互溝通中存在巨大障礙,這可能也是雙方很難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的思想根源。”

“小韓,你說得有道理,但現在的問題是物業在財務上存在問題!”

“劉阿姨,有沒有問題審計後才知道,既然大家認為這件事要搞個清清楚楚,那就通知更多業主參與。要不這樣,我幫大家夥跟居委會溝通,你們準備準備,張經理也準備,回頭安排個時間,大家夥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談,有問題解決問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居委會幫大家夥調解,如果調解不了再想其它辦法。”

韓朝陽深吸口起,一邊環視著眾人一邊很認真很誠懇地說:“各位,我不是幫張經理說話,我只是想給大家闡述一個事實,在周邊的所有住宅小區中,我們東明小區不僅是物業費最少的,治安也是最好的,環境衛生和小區綠化到底怎麽樣大家比我更有發言權。剛才有同志在氣頭上,說氣話要換物業,我們燕陽不是沒有小區換過物業,城市花園的事大家應該都聽說過,他們的情況跟我們的情況不同,之前的那個物業公司確實不怎麽樣,小區業主‘攻堅克難’,終於把黑物業趕走了。結果呢,換了物業不到三天,業委會分裂,業主們站隊,然後是對罵、互撕,有的說業委會成員腐敗,有的說業委會成員懶政、怠政,反正說什麽的全有。一致對外時真是團結一心,一起流過汗,甚至一起流過血,但就是沒流過淚,可是把黑物業趕走之後許多業主流淚了,有的甚至把房子賣了搬其它地方去住,不願意再與曾並肩作戰的業主做鄰居,連朋友都沒得做了。小區裏的情況更是一團糟,車亂停、小廣告貼得到處是,垃圾也沒人清理,這是上過電視的。”

不齊心,很正常。

劉阿姨暗嘆口氣,沒再說什麽。

“法律專家”談小英也意識到換物業不一定是什麽好主意,或許換一個會比現在更遭遇,仰頭看著2號樓方向若有所思。

“再說自管,新民小區是自管的,物業費很少,說白了就是衛生費,但大家可以去看看,新民小區現在成什麽樣了,環境衛生、綠化和停車有多混亂就不說了,只說治安。以前沒圍墻,新民社區居委會好不容易說服業主一起出資把圍墻搞起來,結果許多業主圖出入方便又人為地破壞圍墻,小區財物頻頻失竊,昨天下午又丟一輛電動車。”

“作為社區民警,我覺得我們東明小區各方面總得來說還是可以的,但一樣有許多不足,請各位業主多一點寬容,多理解理解物業的難處。張經理,你一樣要深刻反思,要轉變思想擺正位置。保安隊要加強服務意識,尤其在遇到突發事件時要有擔當,今天中午的事保安隊處置不當,吳俊峰同志和柳保全同志要作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