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根據地”出了問題(四)

暫時安撫住情緒激動的業主,約定明天下午2點去居委會一樓會議室協商解決雙方由來已久的分歧。顧爺爺的電話也到了,那位被打的老人家傷勢不算重,頭上縫了幾針,已經包紮好了,拿了點藥正在去派出所的路上。

打架的事怎麽處理有辦案民警,當務之急是解決東明小區的事。

剛找到蘇主任,剛簡單介紹完情況,張經理到了,一進門就很委屈地訴起苦。

“蘇主任,朝陽,其它物業公司你們不清楚,我們公司的情況你們是知道的。就是擔心業主們鬧事,這幾年一直不敢漲物業費,現在是每月每平米一塊四,小區主要是小戶型,有九十多平米的,最大的一百二十八,平均下來算一百一,也就是說平均每戶每年交一千八。再算人工成本,平均一個保安一個月四千,我們也是這麽跟保安公司結算的,全年一個保安要四萬八。一個門崗至少三個人,三班倒麽,一個門崗一年光人工成本就要十五萬,就需要80戶業主一年的物業費。小區東南西北全有門,四個門哪個都不能關,320戶業主的物業費就這麽沒了。”

關掉一個門,一年能省一大筆人工成本。

但不管關閉哪個門都會影響最靠近的幾棟樓的業主出入,到時候又不知道會有多少業主鬧事。

蘇主任微微點點頭,拿起筆記下幾組數據,示意他繼續說。

“保安的人工成本只是一部分,還有保潔、客服、工程及管理人員的人工成本。綠化、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維護的費用更大,前年讓搞技防,光監控系統就花幾十萬。電梯要維保,不管有沒有壞每年都要給錢,一部電梯5000,一分不能少。”

張經理頓了頓,接著道:“小區是二次供水,供水設施要維護清理,自來水只要帶一點點雜質就有業主找。除此之外還有各種稅費,這也是一大半開支。而且物業費也就這兩年能收齊,以前入住的業主少,根本聯系不上人,好不容易聯系上,人家又說他沒住甚至沒裝修,磨到最後只收一半。不管你們信不信,我幹了五年物業,開始兩年不僅沒賺到錢,而且前前後後墊進去四十多萬,這兩年才稍微好一點,但也只是好一點。如果沒有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沒有車位管理費等收入,早撐不住了。再退一步說,如果沒點利潤誰願意撐?”

在所有物業公司經理中,他的情況也比較特殊。

他以前不是搞物業的,原來是幹水電和消防工程,東明小區的水電安裝和消防工程就是他做的。

當時東明新村的房價不僅沒現在這麽高,由於位置比較偏甚至不太好賣,開發商資金鏈斷裂,不得不用小區的房子抵工程款。

土建是大頭,房型和樓層比較好的房子被搞土建的老板搶走了,他開始不願意要那些樓層不高、陽光和戶型都不太好的房子,結果等他想要的時候又被材料供應商搶走了。

開發商沒錢,打官司也沒用,最後只能拿小區物業服務的“專營權”,可以說幹物業他是半路出家。

蘇主任對東明新村的情況比較了解,相信他沒從小區賺到多少錢,放下筆問:“把小區的廢品承包給人家怎麽回事,這不是強買強賣,激化矛盾嗎?”

“蘇主任,不是您想的那樣,其實業主可以把廢品賣給外面那些收破爛的,只是不讓外面那些收破爛的把車開進去,多走幾步路的事,變通一下不就行了。對承包的人我能有個交代,又能多少增加點收入,業主們想把廢品賣給誰也是他們的自由。”

這件事保安沒處理好,張經理越想越郁悶,又唉聲嘆氣地說:“不就是點廢品,還什麽反壟斷法,那個姓談的女人太難纏,自以為懂點法就興風作浪。”

“什麽叫太難纏,是你自己沒處理好,如果事先跟業主們溝通一下,告訴她們想把廢品賣給誰是她們的自由,只是為彌補小區物業管理經費不足不能讓外人隨便進,我相信大多業主是能理解的。這跟現在的微信公眾號是一回事,你又沒賺業主們的錢,你是賺外人的錢。”

又是羊毛出在豬身上狗買單那套理論,韓朝陽忍不住笑了。

業主們要“造反”,張經理可笑不出來,苦著臉說:“蘇主任,不管怎麽說我收了姓包的管理費,這種事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讓你私下說,又沒讓你貼告示,說到底還是思想有問題,以為小區物業歸你管小區就是你家的?老張,我們公務員都要改變工作作風,都要走群眾路線。業主們是你的衣食父母,更應該改變工作作風,更應該走群眾路線!”

“是,我……我思想是沒轉變過來。”

這件事很棘手,必須保證“根據地”的穩定。

蘇主任恨鐵不成鋼地瞪了張經理一眼,猛然擡起頭:“朝陽,業主們有哪些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