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偽證的最高境界(第3/3頁)

這一套辣雞,將來回去完全沒有用武之地啊!

他把最後一張推演廢紙揉成一團,狠狠丟進壁爐裏,長嘆一聲:“唉,還是毛主席說得對:西方民豬政治最大的弊端,就是領導人為了迎合民眾及其代表,而不得不說謊!

這種技能練了有什麽用?只要對國家有利的事情,就應該集中力量辦大事嘛,幹嘛想著怎麽騙議員?

至於騙韭菜的口才,就更沒用武之地了。對韭菜應該進行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升他們奉獻的政治覺悟就好了嘛。”

吐槽歸吐槽,如今已經箭在弦上,準備工作都做到這一步了,顧驁也只能當是“頭腦風暴”,鍛煉一下自己的智力博弈了。

人生重要的不是知識存量,而是學習和思維能力。研究一次,不管結論有沒有用,至少也是腦力的淬煉。

“這種把‘修改’偽裝成‘解釋’的行徑,最大的風險就是一旦短時間內被反方戳穿你蒙混過關的企圖,那麽負責提供質詢解釋的當事人,會有極大的風險。以至於他們不太敢經常睜著眼睛說瞎話,怕將來夜路走多了撞到鬼。在美國,偽證罪和其他類似的試圖妨害司法/立法公證的罪名,都是很重的。而且目前這些罪名大有被過度濫用的趨勢。這也是布熱津斯基時代不敢跟基辛格時代那麽囂張的一個側面原因……”

顧驁如是往下推理,想到這一步時,已經是後半夜了,中間其實還走了不少不可行的彎路,便不多贅述了。

想到這一點後,他知道,自己今天的一切研究成果,估計都不會上學術期刊了。

因為真要是有什麽幹貨,基辛格肯定不讓刊的,而是偷偷秘密印發,只給本档派的總統、國務卿、核心档鞭等幾個人看。

因為,這方面的技能,從來都是控辯雙方水漲船高的。布熱津斯基時期,之所以畏首畏尾,就是因為此前基辛格時代那點謊言技巧,漸漸被議員們回過味兒來了。

不好騙了呀。

“真是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幹!對了,後來86年的時候,李根是怎麽掩蓋‘伊朗門’秘密交易的惡劣影響的?記不太清了,不過好像很失敗啊。克琳頓任期內,是怎麽掩飾‘拉鏈門’(萊溫斯基案)的‘偽證罪’指控的?誒,這個好像有點印象,前世看哪個澀情報告解讀過來著……”

對付“偽證罪”和對付“提供虛假質詢意見罪”的法理學原理,應該是一樣的吧?

前者在美國的法律體系裏,歸納為“妨害司法公正”,而後者是歸納為“妨害立法獨立”。

從法益級別來說,這裏面可以類比一下。

“要趕緊找出近年來聯邦最高法院和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全部關於偽證罪非罪案例的判詞和解讀!”

在茫茫題海中尋找藥房的顧驁,終於抓住了一絲努力的藥引子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