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敢落於人後

但不久我反給搞迷糊了。

因為他竟當起官來了。

我至少聽說過不下十次他拒絕投靠朝廷、不肯當官、不願征軍的事,但這次當官,卻是他自己搶著要當的。

當時黃河泛濫,吞噬四省十八縣,南方百姓,發動賑災募捐,得銀六百萬兩,分三批押送,敖曼余為了爭得總指揮的位置,不惜單劍奮身,比武十七陣,連傷十一人敗四人殺二人,終於當成了押運災銀的總統領。

他不是不要當官的嗎?

不管如何,他在這一次已作了一次他個人能力的大展示,當時跟他比武搶官當的高手都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敗、傷、死在他那瘦骨伶仃的劍下。

不過,到頭來,這趟鏢銀還是出了事:使得本來就沒人緣的他,在江湖上更加聲名狼藉。

鏢銀給劫了。奇怪的是,敖曼余在三百四十余裏的押送途中,遭遇三次劫鏢,但都能順利打退殺敗強梁賊寇,但得到了點收派集賑災銀兩的葉鄉之際,當著視察災情欽差大臣面前一打開箱子,裏邊空空如也。賑災大臣何華田立即下令收押敖曼余,敖曼余拒捕,誰也拿他不住,終於讓他逸逃而去。

事後,我問這一路上一道押銀的兩名副指揮,他們都是江湖上享有盛名的人物,同時也是孫公公的心腹大將那一趟都只屈居輔佐之職,難免“猶有余悸”。

他們是“一柱擎天”馬賓和“中流砥柱”列賓。

列賓的說法是:“敖曼余太傲慢了。此人不能共事,剛愎自用。”

馬賓的看法亦然:“姓敖的小子自作自受,失鏢的事,全是他一人失職,連累災民,罪不容誅。”

由於這件事牽連無辜災民百萬,我對敖氏的自命不凡、驕忽誤事,也很不能原諒;可是,問題是:鏢銀是怎麽失的呢?

列賓冷瞄著我,反問:“你哪裏來的?誰派你來的?”

馬賓逼了近來,冷冷地道:“你要幹什麽?想幹什麽?”

我連忙表明身份,幾乎連諸葛先生的手諭和神侯府的密諭都一一出示,這才免了難。

這使我感到馬賓和列賓二人態度反常,所以引起我的疑心,四處尋訪,希望能找出敖曼余好好問問。

可我一直沒把他給找著,不過有關他的資料我卻愈卻集愈多:

他原來是“正劍門”掌門人霍桑的入室弟子。霍桑本來很賞識他,但他卻另創了一套“偏激奇劍”,在一次同門大比試中,他劍敗三十五人,劍劍走偏鋒,招招另辟險徑,式式自成一派。“正劍門”原是當時十大劍派中最強、最盛也最古老的一派,但這一年選拔最優秀弟子去晉升位“武學功術院”院士的門內比劍中,竟由一個不用本門正宗劍法的弟子勝出,霍長老自是大怒,霍桑一怒之下,將敖曼余逐出門墻,聲言:“從今而後,一刀兩斷,不許見邪派劍術,道消魔長;不忍見正道劍法,毀於邪魔!”

敖曼余本就是孤兒,他也無所謂(究竟有沒有因而傷心沮喪,坦白說,我也不知,我只是猜慮的:人說敖曼余一向目中無人,我行我素,我卻認為目無余子多是因為別人先沒看得起他,他才會索性看不見人,而我行我素泰半是由於他人不能認同而施的一種迫於無奈的態度。),依然仗劍(他的“偏劍”)行天下。

之後就是這樣子:賞識他的人,官方招他,他不理,說是這時局裏寧可當通緝犯也不當欺民官。官家的人都火了他。

武林中的人,也有看得起他的,想得到他的加盟,他也一樣相應處理,說“獨來獨往,自由自在,不想任人差遣”,要有人欺他人孤勢單,他一定反擊,別人踩他腳趾他就砍人尾巴,別人敬他一尺他就敬人一丈。根據資料的蛛絲馬跡,他確曾仗劍管了不少不平事,幫了不少可憐人,但他幫的人都是無名無權無勢的,他得罪的人可都是惹不得的。

最糟糕的是:他並不完全是只身孤影,單槍匹馬的,他對招攬他的不一定理睬,但對年輕一輩的無名之士,卻屢肯予以提拔協助,在武術上乃至江湖上揚名立萬的險途上,不惜費心耗力,不時給予指點、支持、甚至還加以激勵、鞭策,這當然使他也有一幹江湖上的後起之秀擁戴,但卻帶來了三大弊病:

一,這些後起之秀,本身並沒有什麽名氣、勢力,但因涉世未深,血氣方剛,容易生事結仇,人多把這怨氣歸結到敖曼余頭上來。

二,敖曼余門下有了這幫年輕沖動之士,頗惹人注目,人以為他孤傲不辟,也就罷了,老成群結黨,自立門戶,卻是武林中名門各派之大忌。

三,敖曼余花了太多時間,照顧這些武林新秀、江湖後浪,但這些人一旦有成,第一個打倒的對象,多是敖氏自己,而敖氏本人似也不以為忤,在別人眼光看來,他簡直是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這些石頭往往也礙著別人的路。無論如何,他就算應付得過來,也一定得耗了不少時光與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