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船上逼婚(第2/10頁)

“良心不敢說,但我不想害人性命。好了,你說說第三個條件是什麽!”“第三個條件不用說了。”

“哦!怎麽不用說!”

“我辦不到?”

“你完全可以辦得到。”

“我辦得到?”

“第三個條件是不準欺侮婦孺,你連一般平民百姓的家也不去偷,想來是不會欺侮他們了!”

“我夜貓子不會這麽沒出息,跑去欺侮婦女和小孩的。”

“所以我就不說出來了。”

“那麽說,你提出的三個條件,我已能做到兩條半,只有偷這一點,我做不到。你可以收下我這個弟子了吧?”

“仁兄,你別誤會了,我只說我們只可以交個朋友,可沒有說收你為什麽弟子。我再說一句,我可不是什麽奇人異士。沒任何本領教你,或許我可以教你讀書寫字。”

“讀書寫字?””就是讀書寫字,我現在也沒辦法教你,因為我有急事要辦。”

“我讀書寫字幹嗎?我又不想去當秀才和考舉人。”

“那我就沒別的本領教你!”

“那交朋友怎麽交法?”

“當然是互幫助啦!你要是有難,我會盡力幫助你,我雖然第一次在江湖上走動,也知道為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惜。不過,你一定要將偷竊的劣習改掉,我可不能幫你去偷的人財物。”

“偷貪官汙吏、士豪劣紳、為富不仁的人的不義之財也不行嗎?”

“好吧!他們的不義之財你可以取,其他人的財物、你千萬不可以去偷,尤其是路人和旅客們的財物,更不可偷。”

“我答應,今後絕不去偷他們的財物。”飛夜貓所以答應,來這些條件他完全可以做到,一點也不困難,而且後面的條件,他從來沒有犯過;二來他心裏始終認為公孫不滅是一個閱歷不深的奇人異士,哪有交朋友是這樣的交法?還講條件的?這明明是收自己為弟子了,只是不說而已。這大概又是奇人異上與眾不同的作風吧?明明是答應收自己為弟子,而說是交朋友。好吧,交朋友也好,收自己為弟子也好。這之。我以後就跟著他,我誠心誠意拜他為師,他總不會不教我一些功夫吧?

公孫不滅見他答應下來,便說:“那我們這個朋友交成了!”

“是!今後我們有難同當,有福同事,生死相隨。”

公孫不滅說:“不不!我們有福同享就行了,不必有難同當,更不必生死相隨。”

飛夜貓一怔:“不這樣,怎麽算是交朋友了?”

“我是說。我有難,你不必同當,我不想連累你,更不想你隨我一塊去死。你有難,我可以同當。盡力幫助你。”

飛夜貓愕然:“這公平嗎?”

“不不,我的難,你怎麽也同當不了,也幫不了,你還是聽我的話好。不然,我們這個朋友就交不成了!”

公孫不滅說的是實話,他與當今最可怕的東廠人結仇,要去救他在地獄中受難的外公,不想將任何人施進去,弄得不好,會株連不知多少無辜的人,而飛夜貓卻完全誤會了他的意思,以為公孫不滅瞧不起自己,認為自己沒本事幫他的忙。便問:“你認為我設半點本事幫助你嗎?”

“不不,我不是這樣意思,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我的事,你最好還是別插手好,不然,你死了還是小事,還會牽連到你許許多多相識的人,甚至你的家鄉父老們。我不想這麽多無辜的人為我而白白冤死。”

飛夜貓聽了心中驚然:難道這位奇人異士,與一個十分厲害、兇殘的大魔頭結仇?想起自己除了輕功好之外,什麽也不會,除了逃跑;根本不敢與人交鋒過招,何況還是一個十分厲害的大魔頭?自己的確幫不了忙,便說:“好吧,那我不插手好了!”

“好,那我們這個朋友真正交成了,現在我們可以分手了!”

飛夜貓睜大了眼:“分手?我不跟你嗎?”

“不不,你現在別跟著我。”

“那我今後去哪裏找你?”

“你也別來找我,我以後會來這一帶找你。”

“我們總有一個約定的地方才好吧?”

公孫不滅想了一下說:“這樣吧,你想見我,到績溪縣城裏的扈家去等我好了。”

“績溪扈家,那可是一縣的首富人家呵!”

“啊!你認識扈家?”

“這一帶的有錢人家,我都認識,但他們不認識我。”

“你去偷過他家的財物了?”

“沒有。我打聽過,扈家的富有,是跑生意辛苦賺來的,並不是那種為富不仁的老財,靠霸占他人財產而得來。”

“可惜扈家最近遭到了不幸,扈老爺慘遭橫山五虎危害,財物搶劫一空,棄屍荒野。”

飛夜貓一怔:“橫山五虎敢進城打家劫舍了?”

“不!扈家老爺是去委源經商,在半路上慘遭他們殺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