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淑女與強盜 (第2/5頁)

蕭十一郎道:“不能。”

他回答得實在幹脆極了,沈璧君怔了怔,忍住氣道:“為什麽不能?”

蕭十一郎道:“因為這地方是在半山上,因為拉車的馬沒有一匹會飛的。”

沈璧君道:“可是……我來的時候……”

蕭十一郎道:“那是我抱你上來的。”

沈璧君的臉立刻飛紅了起來,連話都說不出了。

蕭十一郎悠然道:“現在你自然不肯再讓我抱下去,是不是?”

沈璧君忍耐很久,終於還是忍不住道:“你……你為何要……要帶我到這裏來?”

蕭十一郎道:“不帶你到這裏來,帶你到哪裏去?你若在路上撿著一只受了傷的小貓小狗,是不是也會將它帶回家呢?”

沈璧君飛紅的臉一下子又氣白了。

她從來也沒有想到要去打男人的耳光,但現在她若有了力氣,也許真會重重地給這人幾個耳刮子。

蕭十一郎慢慢地站了起來,慢慢地走到神案前,盯著她的腿。

沈璧君的臉又紅了,真恨不得將這條腿鋸掉,她拼命將這條腿往裏面縮,但蕭十一郎的眼睛卻連一刻也不肯放松。

沈璧君又羞又怒,道:“你……你想幹什麽?”

蕭十一郎淡淡道:“你的腳已腫得像只粽子,我正在想,要用什麽法子才能將你的鞋襪脫掉。”

沈璧君幾乎忍不住要大叫起來,這男人居然想脫她的鞋襪,她的腳就連她的丈夫都沒有真正看到過。

只聽蕭十一郎喃喃道:“看樣子脫是沒法子脫掉的了,只有用刀割破……”

他嘴裏說著,竟真的自腰畔拔出了一把刀。

沈璧君顫聲道:“我本來還以為你是個君子,誰知你……你……”

蕭十一郎道:“我並不是君子,卻也沒有替女人脫鞋子的習慣。”

他忽然將刀插在神案上,又將那桶水提了過來,冷冷道:“你若想快點走回去,就趕快脫下鞋襪,放在這桶水裏泡著,否則你說不定只有一輩子住在這裏。”

在那種時候,你若想要一位淑女脫下她的鞋襪,簡直就好像要她脫衣服差不多困難。

因為在那種時候,一個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脫下自己的鞋襪,那麽別的東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脫下來了。

沈璧君現在卻連一點選擇也沒有。

她只希望這人能像個君子,把頭轉過去。

蕭十一郎的眼睛卻偏偏睜得很大,連一點轉頭的意思都沒有。

沈璧君咬著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面去走走?”

蕭十一郎道:“不能。”

沈璧君連耳根都紅了,呆在那裏,真恨不得死了算了。

蕭十一郎道:“你不要以為我想看你的腳,你這雙腳現在已沒有什麽好看的,我只不過想看看你中的究竟是什麽毒而已。”

他冷冷地接著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說不定連別的地方也要讓人看了。”

這句話真的比什麽都有效。

沈璧君慢慢地,終於將一雙腳都泡入水裏。

一個人若能將自己的腳舒舒服服地泡在熱水裏,他對許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會改變些的。

脫鞋子的時候,沈璧君全身都在發抖,但現在她的心已漸漸平靜了下來,覺得一切事並不如自己方才想象中那麽糟。

蕭十一郎已沒有再死盯著她的腳。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這時他已經選出了幾種藥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裏慢慢地咀嚼著,仿佛在品嘗著它們的滋味。

沈璧君垂頭看著自己的腳,卻分不清自己心裏是什麽滋味。

她居然會在一個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腳——她只希望這是場噩夢,能快些過去,快些忘掉。

突聽蕭十一郎道:“把你受傷的腳擡起來。”

這次沈璧君並沒有反抗,她好像已認命了。

這就是女人最大的長處——女人都有認命的時候。

有許多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嫁給一個又醜又笨的丈夫,還是照樣能活下去,就因為她們能夠“認命”。

有很多人都有種很“奇妙”的觀念,覺得男人若不認命,能反抗命運,就是英雄好漢。

但女人若不認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傷口並不大,只有紅紅的一點,就好像剛被蚊子叮了一口時那種樣子。

但紅腫卻已蔓延到膝蓋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現在手腳還難免要發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時,絕未想到後果竟如此嚴重。

蕭十一郎已將嘴裏咀嚼的藥草吐了出來,敷在她的傷口上,她心裏也不知是羞惱,還是感激。

她只覺這藥冰冰涼涼的,舒服極了。

蕭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塊布條,放到水裏煮了煮,再將水擰幹,用樹枝挑著送給沈璧君,道:“你也許從來沒有包紮過傷口,幸好這還不是什麽困難的事,你總該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