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很高興能和馬爾克、莫莉他們聊天,並為他們開始約會感到由衷欣喜。我甚至都不覺得嫉妒。真的,一點兒都不妒忌。我把馬爾克視為接近她的唯一合法途徑。當然我可以直接監視她:讀她的電子郵件、試著竊聽她的手機。但我還沒做那些令人討厭的事就已經覺得自己是個討厭鬼了。

如果馬爾克和莫莉能進展到肉體上的親昵,我祝福他們。

倘若他們有了肉體關系,而馬爾克能夠慷慨地通過一次小小的,快速無痛掃描,再更新一次我的記憶庫,那就更妙了。

呸!好吧!我承認,我妒忌他。我渴望知道所有馬爾克會和她做的事:情感的沖動、感官的刺激,以及性。但自從這些與我絕緣以後,我不得不面對這個問題:肉體的快樂是判定生命是否值得延續下去的唯一標準嗎?

我不能接受這個觀點。畢竟,身體遭受重創的人仍然能夠設法使自己的生命意義非凡,使生命生機勃勃。看看斯蒂夫•霍金吧!通過簡單的搜索,我找到了這位偉大的宇宙學家說過的一句最恰如其分的名言:“專注於力所能及的事,別讓殘疾成為阻礙,並因此後悔。不要讓自己的心靈和身體一樣殘疾。”他是對的。我必須得跨過這道自怨自艾的坎兒,平心靜氣地思考自己手裏已有的選擇。

什麽才能讓本來就極度孱弱的生命值得延續下去呢?這是非常關鍵的,我必須找出答案。也許網絡可以告訴我答案。雖然我開始了搜索,但我仍心存疑慮。

我的第一個搜索目標是在科學範圍裏。有一篇論文,探討的是“幸福的相關神經區”。合著者們自創了各類區域,分別命名為自主、個人成長、積極關系、接受自我的程度、愉快與不愉快情緒的比率。接著文章開始羅列數據,將人生的意義量化為大腦各個部分的腦電活動水平。答案似乎與問題的關聯性並不大。但這沒什麽奇怪的:科學家們總是以客觀的態度對待我們最終的主觀體驗。

我又從別的方向進行搜索。古希臘的哲學家們也沒能給我帶來什麽安慰。按照他們的說法,做正確的事比感到幸福更重要。這個說法能讓我滿意嗎?不管怎麽說都令人懷疑。雖然我的智商增長了不少,但我仍認為自己還不夠資格挑戰蘇格拉底和亞裏士多德。智商和智慧還是有區別的。我認為,智慧,來源於你一輩子對社會和你自己的觀察和思考,來源於對他人所犯的錯誤及其後果的觀察,來源於你自己所犯的錯誤,並接受由此產生的後果;智慧是需要時間的。我有信心,終有一天,我會修成智慧之果。我擁有全世界的時間。

接著我又求助於更現代的哲學家。我發現康德反復強調著黃金法則;我猜這應該是規範個人行為的金科玉律。我也許應該考慮一下。

叔本華說,最好是從未出生為人。這對我來說沒問題,我生來就不是人。

不朽的刻薄鬼,安布羅斯•比爾斯1將幸福定義為“在想到別人的苦難時,油然而生的愜意。”偉大的老比爾斯啊。

一位印度聖人說幸福是一門藝術,能讓你想要的正好與你已經擁有的一致。這多方便啊。讓蕓蕓眾生能夠苦中作樂。

佛教徒把結束苦難作為他們的目標,並通過冥想以及遵守特定的戒律達到涅槃的境界。我能做到冥想嗎?我能做到四大皆空嗎?如果我成功了,會留下什麽呢?我有靈性嗎?或是靈魂嗎?

基督徒則說,幸福就是安住於神之愛中。我是基督徒嗎?馬爾克肯定不會盲目地接受幾千年前未開化的牧羊人寫下的既令人迷惑又自相矛盾的經書。所以我也不會。

我再次降低了自己的期待,繼續尋找答案。

從互聯網上隨機找到的段子裏發現的答案有:激情四射地活著才是幸福的關鍵、自我實現是生活的目標、我們之所在存在是因為我們要去幫助別人。(雖然喜劇演員斯蒂文•賴特曾這樣問道“那麽其他人存在的目的是什麽?”)。還有人說,每一分鐘都不應該虛度,因為我們所擁有的時間是那麽有限。不過時間我倒有很多。還有的說,家庭才是幸福的最大的源泉(不過馬爾克的家庭顯然不是這樣的,而且還恰恰相反。)

所有這些徒勞無功的搜索都使我沮喪。

我發現有人標榜自己是個“幸福快樂的家夥”。他說:“幸福不是要去尋找的,而是要制造的。是你選擇了幸福。”顯而易見,幸福是可以通過訓練獲得的技能、一種心理習慣。

在一本名為《幸福研究》的雜志中,我知道了,彩票中了大獎並不能帶來幸福。

從一份名叫《世界幸福數據庫》的資料裏,我了解到丹麥是世界上幸福指數最高的國家。(我好奇丹麥如此之高的啤酒銷量是否與此指數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