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刺殺 25死亡玫瑰(第2/4頁)

我無事可做時,憂傷和痛苦便把我吞沒。讓我支撐下去的唯一理由是科恩的許諾。只要這件事做完了,也就沒有什麽好牽掛的了。

終於,醫生允許我出院。我在總統府邸分到了一個房間,和媽媽住在一起。她幾乎從不在家裏,吃飯睡覺都在醫院。所以照顧我成了黑密斯的事,他要保證我每天正常吃飯、吃藥。這不是一件容易事。我又犯了原來在十三區時的老毛病,不經允許就在這大宅子裏亂轉。一會兒去辦公室、臥室,一會兒鉆到舞廳和浴室,尋找著奇怪的小小的藏身之處。我終於找到了一個堆滿毛皮衣服的衣櫥和書房的一個小隔間,又在一個堆滿廢棄家具的房間找到了一個久已不用的浴缸。我找的這些地方又暗又靜,沒人找得到。我縮了起來,把自己變小,試圖從人們的眼前完全消失。在這寂靜的地方,我不停地轉動手腕上的手環,上面寫著:精神障礙患者。

我叫凱特尼斯·伊夫狄恩。我十七歲。我的家在十二區。十二區已經不存在了。我是嘲笑鳥。我導致了凱匹特的崩潰。斯諾總統恨我。他殺死了我的妹妹。現在我要殺死他。這樣,饑餓遊戲就結束了……

我發現我也會周期性地回到自己的房間,不知道是出於對嗎啡的依賴,還是黑密斯把我搜了出來。我吃飯、吃藥、按要求洗浴。我倒不在乎水,而是不願看到鏡子裏燒傷的身體。植皮的地方還是嬰兒皮膚似的粉紅色,那些已經燒壞,但還並非無可救藥的地方顯得紅紅的、熱乎乎的,有的地方好像已經融化似的。沒有燒傷的皮膚卻是白色的,毫無血色。我渾身的皮膚就像經過補綴、樣子怪異的破棉被。成片的頭發也被燒焦,余下的頭發剪得長短不一,就像狗啃的。這就是凱特尼斯·伊夫狄恩,燃燒的女孩。如果僅僅是難看,也就罷了,關鍵是我的這副狼狽樣讓我想起自己所遭受的痛苦和這痛苦的根由,以及之前發生的一切。它使我想起了我是怎樣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妹妹變成了火球。

閉上眼睛也無濟於事,火焰在黑暗中越加奪目。

奧裏利烏斯有時會來看我。我對他印象不錯,他不會說些愚蠢的話,諸如,我現在安全啦,總有一天會快樂起來啦,甚至是帕納姆國一切都會好轉啦之類的話。他只是詢問我是否感覺想說話,如果我不搭腔,他就坐在椅子上睡著了。我猜他來看我主要是為了打個盹。這種安排對我們倆都合適。

雖然我說不出具體時間,但斯諾總統行刑的時間卻越來越近了。他遭到審判,被判了死刑,這是黑密斯告訴我的。我在走廊裏也聽到士兵們的議論。我的嘲笑鳥服裝出現在我的房間,還有我的弓。這弓掛在身上倒挺威風,只是沒有箭。也許早就毀掉了,更大的可能是不允許我持有武器。我心裏琢磨著是否該為那個場合做些準備,可終也沒想起什麽。

一天傍晚,我躲在一個漂亮的屏風後面,在窗台前一張帶軟墊的椅子上坐了很長時間。之後,我從那裏出來,向左轉,而不是向右轉。我發現自己來到一個奇怪的地方,馬上失去了方向感。這裏和我居住的那塊地方不一樣,好像也沒人可以問路。可我很喜歡這地方,心想很快就會找到方向的。這裏很安靜,厚厚的地毯和掛毯吸收了聲音。燈光也很柔和,色彩淡雅,一切顯得那麽寧靜平和。但是我卻聞到了玫瑰的氣味。我趕緊躲在窗簾後面,抖得厲害,根本跑不動了,我等著變種動物的出現。最後,我意識到根本沒有變種動物。那麽,我聞到的是什麽氣味?是真的玫瑰?我是不是靠近了那邪惡生物生長的花園?

我躡手躡腳地往前走,氣味越來越濃烈,簡直讓人受不了。這氣味也許沒有變種動物身上的那麽濃烈,但更純,也許是沒有和下水道和火藥混合的緣故吧。我走過一個轉角,與兩個吃驚的衛兵迎面相遇。他們當然不是治安警,治安警已經不存在了。但是也不是穿整潔的灰軍裝的十三區士兵。這兩個人,一男一女,穿著破爛的反抗軍的服裝,打著繃腿、面色憔悴,正守護著通往花園的大門。當我要進去時,他們把槍交叉成×。不準我進入。

“小姐,你不能進。”那男的說。

“這位戰士,”那女的糾正他道,“伊夫狄恩戰士,你不能進去。這是總統的命令。”

我耐心地等著他們放下槍杆,我不說,要讓他們慢慢明白,在那門後有我需要的東西。只是一枝玫瑰,一朵花。我要在殺死斯諾之前,放在他的上衣兜裏。我貿然出現似乎讓兩個士兵很擔心。他們討論著是不是要叫黑密斯,這時一個女人在我身後說:“讓她進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