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三章 籃球規則制定者(第3/3頁)

不過野牛隊總經理費裏斯卻並不理解陳強的用意,他開口說道:“陳先生,如果重新啟用三秒規則,並且增加三秒區的話,那麽球員在籃下進攻就會變得更加的困難,站在籃筐兩側接球得分的戰術也就完全廢掉了,這會大大的拖慢比賽的進攻節奏。現在的籃球比賽,進攻節奏已經夠緩慢了,那麽多無聊的進攻,讓人看著昏昏欲睡。我不反對修改規則,但我認為不應該讓比賽節奏變得更慢,而是應該加快比賽的節奏。”

“費裏斯先生,我很認同你的想法,所以請看後面,我第二條修改,就是五秒規則的修改。現在的五秒規則是,後場持球球員被嚴防五秒後,將會被判定為爭球,我將其改為持球球員被嚴密防守,五秒內沒有傳球、投球、運球,都應該被判罰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陳強開口說道。

陳強所說的就是五秒違例規則。

在1932年的時候,籃球運動就制定了五秒規則,當時的五秒規則是,後場持球球員被嚴密防守五秒後,判定為爭球,陳強所出的1942年,用的就是這個規則。之所以當時會有如此奇葩的規則,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8秒違例,而設計這個五秒規則的初衷是為了讓球員盡快的將球運過半場。

到了1956年的時候,由於出現了進攻24秒違例的規則,不用在擔心球員在後場拖時間,於是五秒規則就變成了持球球員在前場別對方嚴密防守五秒,判定為爭球。1985年的時候,又變成了持球求援被嚴密防守,五秒內沒有傳球、投球、運球,均會被判定違例,爭球也變成了對方擲界外球,這個規則一支沿用至今。

所以我們在籃球比賽中經常會看到,持球的球員被防死在原地動不了了,不能運球,球也傳不出去,會馬上叫個暫停,然後重新發界外球,因為如果不叫暫停的話,過五秒鐘球權就是對手的了。

除此之外,未來的NBA還有一個特殊的五秒規則,那就是當一名進攻球員在本方前場,罰球線延長線下方的位置時,不得背對或者側對籃筐運球超過5秒鐘。NBA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則,主要是因為一個叫巴克利的大屁股,這家夥總是能夠在背身持球的時候,用屁股一步步的將防守球員拱到籃下,然後輕松得分,所以NBA不得不制定了這個規則來限制巴克利的大屁股。因此這個規則也被稱為巴克利規則。

四十年代可沒有巴克利的大屁股,陳強雖然知道巴克利規則,但在提出修改五秒違例規則的時候,並沒有提起這個背身五秒的規則。

對面的野牛隊總經理費裏斯皺著眉想了半天,隨後卻搖了搖頭:“陳先生,我承認,這樣的規則修改,可以增加球員的傳球、運球或者投球的頻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比賽的節奏會加快,球員仍然可以用很多方法來拖延比賽的進程。”

陳強則不慌不忙的說道:“所以請看我的第三條規則修改,增加八秒違例的規則。進攻方在發球以後,必須要在八秒之內,將球帶到前場,否則就算違例,由對手擲邊線球。這樣的話,進攻方就不能在後場拖延時間,他們必須要盡快將球運到前場。而一旦球到了前場,他們就會面臨對手嚴密的防守,在五秒規則修改的情況下,如果他們不盡快的運球、傳球或者投籃的話,一旦對手防守到位,就會造成球權轉換。這條規則自然而然不的會逼迫球員去加快比賽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