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三章 籃球規則制定者

韋恩堡活塞隊的老板弗雷德-佐爾納望著這個NBA的標志,不住的點頭,他對這個標志非常滿意。

在場的眾人當中,唯獨他是不怎麽懂籃球的,這個美國汽車業的巨頭,玩籃球就像後世有錢人玩手遊,別管懂不懂遊戲,先充值買上一套能裝逼的裝備再說。他所關注的是新聯盟夠不夠高大上,夠不夠有牌面,至於其他的事情,他只管掏錢。

而其他人可不是這種有錢的土豪,他們關注的是其他方面。比如波士頓花園的總經理沃爾特-布朗,費城體育館的老板彼得-泰累爾,還有華盛頓尤林體育場的老板米格爾-尤林,他們最關心的則是比賽的賽程。

“常規賽每支球隊會跟對手交手四次,兩次主場,兩次客場,我們現在一共有八支球隊,算起來的話一支球隊一個賽季要打28場比賽,其中14個主場,14個客場,也就是說我的體育館每年要承辦14場比賽。”波士頓花園的總經理沃爾特-布朗一邊說著,一邊計算著14場比賽能夠給自己帶來多少的收益。

未來的NBA,一支球隊一個賽季要打整整82場的常規賽,不過那時候NBA聯盟有30支球隊。如今陳強的新聯盟只有8支球隊,一支球隊一個賽季打28場比賽已經不少了。

更何況四十年代的交通並不發達,從紐約到華盛頓都要坐一天的火車,所以也不可能像未來那樣,安排那種背靠背的比賽。正常情況下,去比賽地點要花費一天,打比賽花費一天,回來再花費一天,滿打滿算一個星期只能打兩場比賽,28場比賽打完也得花三個多月的時間。

然而對於幾位球館老板來說,一個賽季28場比賽卻並不多,這些球館老板巴不得每天都打比賽,球館也能多賣一些門票,賺更多的錢。

未來有很多的球員吐槽,NBA的賽程又多又密集,而且身體對抗程度還那麽高,一個賽季打82場比賽太多了,太容易讓球員受傷了,看看人家橄欖球的NFL,一個星期就打一場比賽,比NBA輕松多了。球隊教練為了應付這種情況,甚至發明了主力球員輪休戰術。

然而NBA聯盟卻並沒有打算縮減賽程,一旦減少比賽場次的話,便會影響到聯盟的收入,球隊老板、球館老板、廣告贊助商等等的收入也會減少,NBA背後有太多的利益團體,他們不要求增加比賽場次就不錯了,怎麽會允許減少比賽場次。

球員們也只是嘴上抱怨一下罷了,畢竟NBA球星的薪水都很高,不說那些年薪千萬級別的明星球員,哪怕是普通的輪換求援,一年的薪水也比得上普通美國人一輩子的收入,既然賺得是這份錢,就應該承受更高強度的工作。

波士頓花園的總經理沃爾特-布朗繼續向下看去:“常規賽結束以後,戰績前四名進入到季後賽,季後賽是淘汰賽模式,第一名對第四名,第二名對第三名,最終勝利者將獲得總冠軍。季後賽采取五局三勝制,排名領先的球隊將擁有一個主場優勢。”

陳強點了點頭:“說的不錯,理論上說,獲得總冠軍的球隊最多可以比沒有進入季後賽的球隊多六個主場,因此球隊也會獲得更多的門票收益。我設計這個規則,就是鼓勵各支球隊努力打球,因為你們球隊的成績,會直接影響到你們的收益。”

聽了陳強的解釋,沃爾特-布朗、彼得-泰累爾和米格爾-尤林這三個擁有大球場的老板紛紛點頭表示贊同,對於他們來說,這是一個很有利的規則,只要是球隊打的足夠好,那麽他們的球館也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收益。

只聽陳強接著說道:“先生們,其實這些賽程安排之類的都是小事情,我這份新聯盟的策劃書,最關鍵的是對籃球規則的改變,各位請翻到第十頁。”

眾人紛紛翻到第十頁,隨後每個人的表情都發生了變化。

來開會的這些人當中,有人懂球,也有人不懂球。比如活塞的老板,那個土豪弗雷德-佐爾納,他就是不懂球的,所以對於修改規則什麽的,壓根就沒有自己的意見。

而諸如凱爾特人老板沃爾特-布朗、勇士老板彼得-泰雷爾,華盛頓國會老板尤格爾-尤林,由於本身就是經營體育場館的,所以對於籃球運動肯定是有所了解的。但他們更關心的是籃球能夠給球館帶來的收益,而不是籃球規則的變化。

羅切斯特皇室隊經理萊斯特-哈裏斯和巴爾的摩子彈隊經理本-克萊默,都兼任教練的工作,所以這兩人都是懂球的。但是由於陳強給了這兩隊的投資,所以這兩位懂球帝也不敢對陳強的提議說三道四。大金主都開口要改規則了,他們除了跟著玩,也沒有別的選擇。

除此之外,真正懂球的就是那個布法羅野牛隊的總經理費裏斯。歷史上五十年代的NBA,費裏斯也曾為制定了很多條的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