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五章 加盟商(第2/4頁)

良久後,望著自己計算出來的數字,陳強輕嘆一口氣:“手上的錢不夠啊,主要是前些天搞動感單車,投入太多了,現在的資金,開一家小型的健身房都有些勉強。”

計算的結果讓陳強有些郁悶,按照他目前的自己情況,怕是還要賣上幾個月的課程,才能開一家分店。

事實上這麽短的時間內能夠賺到這麽多錢,陳強應該可以滿意的,只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沒有人會嫌錢少,特別是健身房這一行利潤實在是太大了,這讓陳強覺得,仿佛有一堆錢擺在自己面前,而自己的口袋卻裝不下。

就在此時,敲門聲響起,陳強手下的一名健身教練推門進來。

“陳,外面有個史密斯先生,想要見你。他看起來不想是客戶。”健身教練開口說道。

“好的,我馬上出去。”陳強放下了紙和筆,然後走了出去。

那個叫史密斯的人是個身材高大的白人,他的身高要超過一米九,看起來很是強壯的樣子。

兩人互相介紹後,陳強將史密斯引到了自己的辦公室中,分賓主落,陳強這才開口問道:“史密斯先生,你來找我,不知道有什麽事情?”

“陳先生,我就直說了吧,我打算開一個健身房,所以需要訂購一些健身器材,我對你這裏的健身器材很趕興趣,我打聽到這些健身器材都是你親自設計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得到你的授權,讓我去定制同樣的健身器材。”史密斯開口說道。

這個時代美國的健身器材主要是由詹德公司生產的,當初陳強也是因為看不上詹德公司的產品,所以才自己設計了健身器材。比較起來的話,陳強所設計的健身器材當然是更勝一籌,不過陳強卻沒有那個本錢去開設生產健身器材的工廠。

如今這個史密斯很明顯是看中了陳強設計的健身器材,所以上門來,希望得到陳強的授權。

那個年代對待發明專利的態度跟後世是不同的,如果按照後世美國的標準,學習別人的先進技術也算是“偷竊”的話,那麽美國可以算是二十世紀最大的“竊賊”,在美國工業大發展的時期,他們從英國、法國和德國“偷”走了無數的技術。所以網上才有人說,白皮都是雙標的,美國學別人技術的時候,就是學習,中國學別人技術的時候,就成了“偷”。

在那個時代,什麽專利和知識產權保護是不存在的。很多的發明創造都會遭到“山寨”,而對於發明家來說,他們要麽是與資本家合作,生產自己的發明,要麽就是自己開公司,生產自己的發明。就比如愛迪生,他除了是發明家以外,還是通用電氣的創始人,通用電氣最早就是生產愛迪生的各項發明。

而那個發明健身器械的瑞典醫生古斯塔夫-詹德,最終也是開了一家健身器械公司,並且將他發明的健身器械賣到了全球。

當時很多的發明家搞發明創造也不是為了賺錢,有些人為了推廣自己的發明,也完全不在乎什麽專利,如果有人生產他們的發明,讓他們的發明被更多人使用,那對於發明家來說就是最好的獎勵了。

所以即便是別人不征求陳強的同意,直接照抄生產陳強發明的健身器材,陳強也沒啥辦法。這個史密斯來征求陳強的授權,已經算是很紳士的做法了,而正常情況下,這不過是走個過場,陳強作為發明人,也一定會同意的。

這就像是陳強去找約瑟夫-普拉提,希望得到約瑟夫-普拉提的授權,可以在健身房中開設普拉提課程。約瑟夫-普拉提非但沒有要什麽專利使用費,反而很熱心的跑來授課。

當然這也與那個時代專利保護意識不強,專利保護的法律也不健全有關。但最關鍵的是,那些搞發明創造的人,初衷不是為了靠著發明而獲得巨額專利費,他們當中有很多人是真的為了改變人們的生活而進行發明創造的。當一個人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在追求夢想,或者自己正在從事一件偉大的事情時,談錢就顯得太掉價了。

面對史密斯的要求,陳強心中卻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於是陳強開口問道:“史密斯先生,你打算把健身房開在哪裏呢?”

“陳先生,你放心,我的健身房會開在布魯克林,地點距離你這裏很遠,絕對不會影響到你這裏的生意的。”史密斯趕緊說道。

“那請問你的健身房已經想好名字了麽?”陳強又問道。

“想了幾個,但是還沒有最終確定。”史密斯回答說。

“你覺得叫‘陳強健身’這個名字怎麽樣?”陳強笑著問道。

史密斯猛的一愣:“陳先生,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史密斯先生,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希望邀請你作為我的加盟商。”陳強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