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敢如此膽大妄為?

——尼爾・蓋曼自述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問過我最怕被問的那個問題,我希望永遠也不會有人問。所以,我決定自己質問自己,然後自己作出回答,這就好像害怕飛機被劫持,總是自己偷帶炸彈上飛機的乘客一樣——我希望這樣做可以提高這件事發生的概率,從而避免別人也做同樣的事情。

問題就是:你竟敢如此膽大妄為?

或者說,這個問題可以擴大為“身為一個英國人,你竟敢如此膽大妄為,妄圖寫一本關於美國、美國神話傳說和美國精神的書?你竟敢如此膽大妄為,妄圖寫出是什麽令美國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種精神顯得如此特殊?”

作為一個英國人,我對此最直接的反應就是聳聳肩膀,發誓說這種事情絕對不會再次發生。

但在《美國眾神》一書中,我的確膽大妄為地做到了,寫作這本書實在是狂妄自大之舉。

我年輕時寫了和夢有關的一系列故事漫畫書,名為《睡魔》(這是一部故事集,目前還在印刷中,共有十本繪本小說,如果你沒看過的話,可以看一看)。那時我就一直有同樣的疑惑:“你住在英國,怎麽可以把故事的大部分情節設定在美國?”

在媒體上,我會指出其中的原因:英國,實際上已經相當於美國的第五十一個州。我們都看美國的電影和電視劇。“我筆下的西雅圖,可能無法讓西雅圖本地人感到滿意,”我過去是這樣解釋的,“但是,我寫的完全可以媲美從未去過西雅圖的紐約人筆下的西雅圖。”

顯然,我錯了。我根本做不到同樣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我所做的是更加有趣的替代之選:我創造了一個完全虛構的美國,一個睡魔的故事會在其中發生的虛構世界,一個遊離於現實世界的邊緣之外、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癲狂的世界。

這個做法讓我心滿意足,直到我娶了一位美國妻子,又一直渴望住在亞當斯一家風格的房子裏,於是我移居到了美國。

慢慢地——過了一段時間——我才意識到,無論是我筆下所寫的那個完全虛構的美國,還是真實世界裏的美國,在“所見即所得”的表面之下,是比虛構世界有趣得多的存在。

我懷疑移民們都有普遍的經歷(即使你是像我這樣的移民——口音已經聽不出來任何區別,但仍然緊抓不放、近乎迷信地堅持自己的英國公民身份)。一方面,你在這裏,另一方面,美國也在這裏。這個國家的存在感比你更加強。於是,你試圖理解、搞定——那些一直在與它對抗的部分。它實在太大了,容納了太多矛盾的事物,它很高興自己不被人理解。你隱隱約約意識到,你最好的期望,就是自己成為寓言 “盲人摸象”中的一個盲人,他們有人摸到象鼻,有人摸到象腿,有人摸到象身,有人摸到象尾,然後就認為大象長得像一條蛇、一棵樹、一堵墻或者一根繩子。作為作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描述全部場景中小小的一個部分。

它太過巨大,大到無法窺探全貌。

直到1998年夏天之前,我其實並不知道自己打算寫什麽類型的書。當時,我在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待了四十八小時,就在那時,我知道自己下一本書到底應該寫什麽了。支離破碎的一串故事情節、難以分類的一堆人物角色,還有類似故事框架結構的微弱想法,全都浮現在我腦海裏。也許是因為當時我遠離美國,反而可以看得更加清晰;也許是因為之前時機未到。這本書可能是驚悚小說、懸疑小說、愛情小說,或者公路小說。它可能是講述移民的經歷故事、講述人們來到美國時心中的信仰,以及他們所信仰的事物會遭遇什麽變故的故事。我是英國人,我喜歡自己的英國人身份,我一直保留著我的英國護照,我盡量保留我的英國口音。我在美國已經居住了將近九年之久,久到我早已得知我從影視劇裏得到的關於美國的認知是錯誤的。

我想寫神話傳說,我想把美國寫成一個充滿神明的地方。

我回到酒店房間,寫下三頁紙的故事大綱——關於我所構想的這本書的更詳細的描述。我想給書起名為《魔力美國》(靈感來自“汙點”樂隊的一首歌),但感覺不太對勁。我試圖給它起名為《美國之王》(靈感來自埃爾維斯・卡斯特羅的唱片),但還是感覺不好。於是,我在第一頁大綱的最上面寫下《美國眾神》(靈感沒有來自任何人),心想,我早晚會想出一個更合適的書名。

編輯寄給我書籍封面設計的時候,我還沒開始正式寫作。封面上有一條路、一道閃電,還有用大寫字母標出的書名“美國眾神”。似乎沒有什麽要挑剔的——老實說,我從一開始就很喜歡它——於是,我正式開始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