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曦(第2/6頁)

詹姆翻翻白眼,“你指的,還是提利昂吧。”

“不止他,還有瓦裏斯大人,還有那個獄卒。”

“若他們還在塔內,早給發現了。我派士兵拿著鐵鎬和鐵錘進去搜查,敲開墻壁,鑿穿地板,發現了好幾十條秘密通道。”

“你明知道也許還有幾十條沒發現的!”事實上,有的通道如此狹小,詹姆只能派小侍酒或馬童爬進去探索。他們找到一條直通黑牢的地道,一口猶如無底深淵的石井,有一個房間堆滿了頭骨與焦黃的骨骸,外加四大口袋來自於韋賽裏斯一世時期、已然失去光澤的銀幣。他們還遇到了上千只老鼠……但既沒找到提利昂,更沒發現瓦裏斯的蹤跡,詹姆最終決定停止無益的行動。其間,一個男孩曾被一條狹窄的通道卡住,費盡辛苦才拖出來;另一個男孩從天梯上摔下去,摔斷了腿;還有兩名衛兵在探索某條岔道時雙雙失蹤,其他衛兵聲稱隔著石墻聽到微弱的呼喊,但等詹姆派人推翻墻壁,對面唯有泥土和碎石而已。“小惡魔是個狡猾的小怪物,他很可能還躲在墻裏面,煙火能把他熏出來現身。”

“就算提利昂還躲在城堡之內,他也不可能藏在首相塔裏。那座塔幾乎被我們砸成廢墟了。”

“把這座肮臟的城堡全砸碎就好了。”瑟曦宣稱,“戰爭結束之後,我打算在河邊新修宮殿。”昨晚她還在夢想這個,那將是一座雄偉的白城堡,周圍有樹林與花園環繞,遠離君臨的喧囂和臭氣。“這座城市就像個大糞坑,若條件允許,我寧願把宮廷搬到蘭尼斯港,在凱巖城治理國家。”

“這比燒毀首相塔的愚行更蠢。聽著,只要托曼還坐在鐵王座上,全國的人心向背就會把他當做真正的國王;將他藏在巖石底下,他便成了覬覦王位的地方諸侯,和史坦尼斯同一級別。”

“這個我知道,”太後尖刻地說,“我是說我‘想’把宮廷搬到蘭尼斯港,並非真要這麽做。你是一向這麽遲鈍呢,還是少了只手人也變傻了?”

詹姆不理會她的譏刺。“火燒起來,很可能不聽你使喚,從塔樓蔓延到整座城堡。野火是不能信任的。”

“哈林大人向我保證他手下的火術士能控制火勢。”最近半個月,煉金術士公會加班加點地趕制野火。“就讓全君臨都看到這場大火,作為給予我為敵者的教訓。”

“你說起話來簡直就像伊裏斯。”

她鼻孔一張,“注意言辭,爵士先生。”

“好吧,告辭。記住我愛你,親愛的老姐。”

我怎麽會愛上你這臭脾氣的怪物?等他離開後,她疑惑地想。他是你的孿生弟弟,你的影子,你的另一半啊。一個聲音低聲說。那是過去的事,曾經的往事,她心想,以後不再是了。對我而言,如今的他成了個陌生人。

和喬佛裏富麗堂皇的婚禮相比,托曼國王的婚禮樸素多了,規模也小得多。誰也不想再來一番折騰——尤其是太後;誰也不想再花費那麽多錢財——尤其是提利爾家。所以到頭來小國王只是簡單地挽著瑪格麗·提利爾去紅堡聖堂發下婚誓,不到一百位貴族作了見證,而他哥哥當初娶同一個女人時邀請了上千名賓客。

新娘美貌又歡快,神采飛揚,新郎還是個娃娃臉,身材肥胖。他用孩子特有的嗓門尖聲尖氣地背誦誓詞,保證愛情純正、忠誠不渝,把自己和梅斯·提利爾這個結第三次婚的女兒捆在了一起。瑪格麗穿著與小喬結婚當天同樣的服裝:純白輕盈的象牙色絲衣、密爾蕾絲裙搭配無數顆小珍珠的裝飾。瑟曦仍著黑色喪服,以示對長子的哀悼。是啊,小喬的寡婦可以開心談笑、飲酒作樂,把前夫拋到九霄雲外,她這個做母親的卻無法忘記自己的孩子。

你們大錯特錯,太後心想,你們太心急了。再等一年、兩年,不行嗎?高庭應該滿足於與王室訂婚。瑟曦狠狠地瞪著站在妻子與母親中間的梅斯·提利爾。結果小喬屍骨未寒,你就強迫我來舉辦這場滑稽的婚禮,大人,這事我決不會忘。

接下來是交換鬥篷的時間,新娘優雅地跪地,讓托曼為她系上沉重的金色大鬥篷——這是當年勞勃迎娶瑟曦時所穿的新郎鬥篷,鬥篷上用瑪瑙珠子拼出拜拉席恩家族的寶冠雄鹿。其實照瑟曦的意思,她想用喬佛裏在婚禮上所穿的那件上等紅天鵝絨鬥篷。“那可是我父親大人迎娶我母親大人時使用的鬥篷,”她給提利爾家解釋過,但荊棘女王連這點也不肯相讓。“是嗎?又是那團老布?”老太婆叫道,“就我看來,那東西太舊太俗氣了……而且照實說,不是有點不吉利嗎?雄鹿更適合勞勃國王真正的傳人嘛,至少在我那個年代,新娘子是要穿她丈夫的顏色,而非穿她公婆的顏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