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第3/7頁)

“你的最後一箭老是失手。”魯尼說。

話音未落,蘋果便完好無損地掉進河中。

“看到沒?”魯尼說。

“你拿大滿貫的那天,就是無法再進步的時候。”說罷拉蕾薩卸下弓弦,將長弓輕巧地塞入皮套之中。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產自盛夏群島的稀有木材。佩特碰過這把弓,但拉不動。“斯芬克斯”看起來弱不禁風,實際上那雙細長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時拉蕾薩一邊將腿跨過板凳,一邊伸手去取酒杯。“龍有三個頭,”他拖著柔和的多恩拖長腔調宣布。

“這是個謎題嗎?”魯尼想知道,“傳說中斯芬克斯總是出謎題。”

“這不是謎題。”拉蕾薩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筆酒樽”聞名天下的烈性蘋果酒,他卻喜歡來自他母親家鄉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舊鎮,這種紅酒也價格不菲。

“懶人”裏奧給拉蕾薩取了“斯芬克斯”的綽號。傳說中的斯芬克斯是個四不像:人面,獅身,鷹翼。拉蕾薩正是如此:他父親是多恩人,母親卻為黑皮膚的盛夏群島人,他自己的皮膚如柚木般黝黑,跟學城大門兩側的綠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薩的眼睛是瑪瑙色。

“從來沒有一條龍會長三個腦袋,除了盾牌和旗幟上的紋章,”助理學士阿曼堅稱,“那充其量只是圖案而已。況且,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

“沒有死光,”拉蕾薩道,“乞丐王的妹妹還活著。”

“她不是腦袋在墻上撞碎了嗎?”魯尼說。

“不對,”拉蕾薩說,“你說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蘭尼斯特獅子手下的勇士殺害。我講的是雷加的妹妹,龍石島陷落前出生在那裏,名曰丹妮莉絲。”

“‘風暴降生’!我想起來了。”莫蘭德高舉酒杯,剩余的蘋果酒飛濺出來。“為她幹杯!”他一飲而盡,“砰”的一聲將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個嗝,用手背抹抹嘴。“蘿希在哪兒?讓我們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輪,怎麽樣?”

助理學士阿曼面色驚恐:“小聲點,蠢貨,這種事開不得玩笑。隔墻有耳啊,到處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線。”

“噢,尿褲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議咱們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竊笑,接著,一個輕柔狡猾的聲音從佩特身後傳來。“我就知道你是個叛徒,青蛙。”“懶人”裏奧由搖晃的古舊木板橋走過來。他一身綠金條紋的綢緞上衣,黑絲披肩在肩頭由一朵玉雕玫瑰別住,衣襟前染滿酒漬,由顏色判斷,是深紅色的酒。一縷淺金頭發懸垂下來,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蘭德看到他就怒發沖冠。“操你奶奶的。滾一邊去。這裏不歡迎你。”拉蕾薩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讓他冷靜,阿曼則皺起眉頭,“裏奧大人,據我所知,您不是被學城禁足,還要待上……”

“……三天。”“懶人”裏奧聳聳肩,“佩雷斯坦說世界已有四萬年歷史,莫拉斯卻說有五十萬年。總而言之,三天算什麽?”露台中有十幾張空桌,裏奧偏偏坐到他們這桌。“請我喝杯青亭島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許我不會把你的祝酒詞稟告老爸。我在‘多變輪盤’那裏牌運不佳,又把最後一枚銀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醬乳豬,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總得吃飯哪。對啦,你們這幫小子都吃些什麽?”

“羊肉,”莫蘭德咕噥。聽起來他不太滿意。“我們分食一塊煮羊肉。”

“那肯定管飽。”裏奧轉向拉蕾薩。“怎麽著,豪門之子應該慷慨點兒,斯芬克斯。我知道你獲得了銅鏈條,請我喝一杯以表慶賀怎麽樣?”

拉蕾薩回以微笑。“我只請朋友喝酒。而且我並非豪門之子,我說過,我母親是生意人。”

裏奧淡褐色的眼睛裏閃爍著酒意和惡毒。“你母親是只盛夏群島的猴子,哼,反正只要兩腿間有個洞,多恩人就會上。噢,別生氣啊,你的皮膚或許跟榛果殼一樣,但至少會洗澡,不像我們的雀斑豬倌。”他朝佩特揮揮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齒,佩特心想。豬倌“雀斑”佩特是諸多民間故事的主角,一個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鄉巴佬,他總能戰勝欺壓他的惡人,包括肥胖的領主、傲慢的騎士和虛偽的修士。他雖愚笨,卻往往由拙生巧,每個故事的結尾,“雀斑”佩特要麽坐上領主的高背椅,要麽跟某位騎士的女兒同床共枕。但故事畢竟只是故事,在真實世界裏,豬倌不可能有好日子過。有時佩特會想,母親一定是恨他,才給他取了這樣一個名字。

拉蕾薩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嗎?”裏奧說,“我喉嚨這麽幹,怎樣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