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第2/6頁)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肉,並用培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裏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著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流城那邊有什麽新聞?”他問克裏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裏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交戰。”

“嗨,到處都在交戰。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克裏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著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握緊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媽的,讓我來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都是些寄生蟲而已,”克裏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只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戴鐵鐐的囚犯。”

布蕾妮陰沉地望著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卷入戰火。”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裏,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裏,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遊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隨意穿越河流,一會兒這頭一會兒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裏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裏伯爵啊。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著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著呢。”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這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索羅斯向國王誇口,當初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裏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聽人說,那裏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裏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裏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隱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這麽做,也得有馬才行。”

“這裏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裏的聲音。”

“沒錯,這裏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詹姆沒法忍住笑,“那當然嘍,但瞧瞧總可以吧。”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著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於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著飛來飛去,停靠在隨處可見的馬屎堆上。目光所及確實只有三匹馬,它們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布。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韁繩都好好的呢。在這兒,我給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著銀釘,褥子的顏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跡,“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灰馬給一塊金幣,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幣。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