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蘭迪·霍金斯的喪命之地

蘭迪·霍金斯,何許人也?誰都不知道,因為他是個毫不起眼的老家夥。

從外表看,他顯然沒有引人注目的資本:醜陋的朝天鼻,卷曲的紅頭發,已經過時二十多年的牛仔夾克。可惜他穿著鞋,但倘若誰有幸看到他的腳,就會發現它們與他的鼻子簡直是絕配,因為他的腳看起來就像天生短了幾寸。沒錯,簡直像是發育不全。

他的工作也不值一提。目前他在巨人超市的肉档上賣肉,不過那是他最近才開始幹的差事。他的上一個工作是在加油站當加油工,而在那之前他是另一個加油站的加油工。他曾經以為自己可以在搖滾樂隊裏當個鼓手,但經過苦苦思索,他最終明白,與其在樂隊裏敲鼓,不如在自己家裏敲鼓。

也許是他的態度問題?他相當溫和,盡管他也有各種各樣的習慣。而且他安靜得要命,但在他自己看來,他是全天下最有意思的人,可在別人眼中,他簡直就像還沒裝修的毛坯房一樣單調、乏味、無聊。

如果他是個百吉餅,那肯定也是最扁最扁的一個。

可後來是什麽讓蘭迪·霍金斯變得如此特別呢?特別到被人綁著手吊在鮮肉冷藏室裏,和那些成扇的牛肉做伴?

兩件事。

一是我們之前提到的他的習慣。

二是他所認識的人。

原來蘭迪有吸食冰毒的惡習。大多數時候,他吸毒是為了熬夜看動畫片或一些亂七八糟的電影。有人可能會反對說,蘭迪之所以夜裏不願睡覺是因為他怕死,而睡覺對他來說就像到陰曹地府的門口去逛街。此外,他還認為睡覺是浪費生命,而浪費生命的結果就是更快地走向死亡。實際上,蘭迪甚至不一定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恐懼。再者說了,誰不怕死呢?

問題是蘭迪的毒癮,也許潛意識中他希望以此來延年益壽,可實際上卻事與願違,毒品只會更快地把他送上死路。你瞧,蘭迪的供貨人開始提價了,冰毒的開銷一漲再漲。蘭迪是個不喜歡惹麻煩的人,而他又絕對沒有尋找別的供貨人的頭腦。

可假如一個新的供貨人主動來找蘭迪呢?

這樣的事確實發生了。這個陌生的家夥找到蘭迪,說他手裏有貨,而且價格非常便宜。這是個油嘴滑舌的家夥,臉上總是掛著一副難以捉摸的微笑。蘭迪甚至覺得他的笑容太過刻意,他懷疑這家夥不僅販毒,同時也吸毒。管他呢,蘭迪喜歡便宜的東西。

於是,蘭迪中斷了和原供貨人的交易,開始和這個新的毒販子搞到了一起。

蘭迪就是從這裏開始惹上麻煩的,至少在那些抓他的人看來是如此。

鮮肉冷藏室的門發出巨大的嘎吱聲,而後才徐徐打開。蘭迪大驚失色,鼻孔上冒出一個圓圓的氣泡,血色的氣泡,他還差一點拉到褲子裏。

那兩個把他踹得半死的人——一個矮矮胖胖的女人(蘭迪居然覺得她挺有味道)和一個高高大大的男人——走了進來,不過現在他們還帶來了第三個人。

那第三個人肩膀很寬,但卻極瘦,瘦得活似一副套著白西裝的骨頭架子。而更怪的是,他頭頂上一根毛都沒有,看起來更像骨架了。光光的腦袋就像剛擦過鞋油的皮鞋,閃閃發亮。沒有眉毛,也沒有睫毛。他的每一寸皮膚——透著模糊的不健康的褐色,看起來就像炸雞的顏色——十分光滑,仿佛塗了油一樣亮晶晶的。

“蘭迪·霍金斯。”男子說道。從他的口音判斷他絕對不是本地人,而這裏的“本地”指的是北美大陸。也許他是個德國人或波蘭人,或者來自某個東歐國家。蘭迪·霍金斯不知道“歐洲垃圾[1]”這個詞,如果他知道,此時就一定會用上。

那人指著他問:“就是他?”

蘭迪想說話,但卻開不了口,因為他的嘴巴裏含著自己的臭襪子,外面還貼了一張膠帶。

哈裏特點點頭,“我已經確認過了。”

英格索爾仿佛欣賞一幅作品似的頻頻點頭。他的手指像蜘蛛腿一樣爬上了蘭迪的下巴,越過已經幹涸的血跡,來到腫得猶如花椰菜一樣的耳朵上,然後經過額頭上的一串數字。那可不是用鋼筆寫的數字,而是用刮胡刀片劃出來的。

他提起蘭迪的頭,看到了他後脖頸上一片狼藉的皮肉。

“有意思。”瘦瘦的男子說道。他用指尖輕輕撓著已經結痂的地方,一下,兩下,“新手段?”

“新工具而已,”哈裏特解釋說,“我睡了一覺,洗了個澡,然後從廚房裏隨便挑了幾樣東西就過來了。那是幹酪擦弄的,我還用壓蒜器弄斷了他三根手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