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第2/2頁)

然而大部分人都還對當年盛況有記憶。

問起來,便有人告訴他們,早十來年前船市就落敗了。

落敗的緣由也很簡單。當年的展半城——也就是小姑娘家裏——實在太有錢了,令官家意識到此地碼頭油水豐厚。

大約十幾年前,夔州新換了知州。新知州是貪瀆之輩,帶了一群姻親門生入川,個個如狼似虎。

恰逢展家出事,展員外沒能打點好關系,便被趁虛而入。

——由夔州府出面主持,在桃葉渡下遊不足百步處,建了新碼頭、開了官市場。全盤照搬了展家的發跡之路,只是主人換了新貴。

民不與官爭,展員外見勢頭不妙,很快就變賣房地,舉家搬遷了。

而那個節骨眼兒上展家出的事——正是小姑娘的死。

但流傳在白帝城的版本,卻同小姑娘所說大不相同。

沒有私奔,有的只是跟隨母兄前往外祖父家,半途遭遇強梁,沒能幸免於難。

而小姑娘的兄長目睹妹妹遇害,悲憤之下手刃賊子,引來了一場官司。

所幸按最終按“入室傷人,格殺之無罪”宣判,並未因此留下什麽案底。

展員外匆匆出讓搬遷,多少也與此有關——似是怕人在此事上動文章,惹來禍患。

當時看來,此舉頗為懦弱消極,可如今回顧起來,卻免除了一場大禍。

——十來年間,不少人下場爭這塊兒肥肉。鬥得你死我活,破產的破產見官的見官。至今還活著的這些人,無不有官府撐腰,彼此間盤根錯節,難分彼此。

展員外當年若沒走,還指不定被怎樣構陷迫害。

得知家中雖落敗,卻保住了家產和平安,小姑娘多少也擱下了心頭牽掛。

樂韶歌問她是否想回家看看,她動搖了片刻,到底還是搖頭了,“都死了十幾年了。且不說他們能不能看見我,便是看見了,也不過是平地起波瀾。萬一一個受不住,被我給嚇死了怎麽辦?”

樂韶歌:……

確實……也對。

不過,樂正公子還是往小姑娘老家走了一趟。

不論用的是什麽法子,總之問出了當年小姑娘的哥哥出現在客棧裏的原委。

——劉穆之給他送了信兒。

其中不乏諉過之詞,可見其人之無擔當。

展家因此恨透了劉穆之,卻也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

但至少,劉穆之確實沒有想過害死她。當然也就不會因她死去,而覺著自己解脫了,心底暗喜。

她的遇害,至少一樁不幸至極的巧合罷了。

得知這真相時,小姑娘著實消沉了一陣子。

恨是一種非常極端的情緒,便如毒蛇。一旦萌生出來,就必須得寄放在某個人身上不成。

而恨一個好人,是一件很戕心的事。因為恨與被恨是正邪不兩立。明知對方是好人還恨他,那就只能承認自己是壞人了。

所以恨一個人之前,往往要先說服自己——這個人壞透了,虛偽透了。可若終於說服了自己,這個人是合該千刀萬剮的,卻驟然發現他原來也沒壞到這個地步……

尤其她都因此送了命,她遭遇的不幸早已無法挽回。難得有個現成可恨的人,最後卻發現自己的死更多是因為倒黴……

“真是不痛快……”小姑娘一屁股坐下來,把頭埋進胳膊裏,一惱就是大半天,“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恨他。反正就是他害我的!”

這一次樂韶歌絲毫沒有遲疑,“我站在你這邊。”

“哦……”半晌後,“……你人還不錯嘛。”

樂韶歌輕輕撥了撥小瓶子安慰她,“是因為他可恨。”

……當然也是因為這小姑娘恨得很講道理、恨得很節制。畢竟都因此喪命了,說到報復也還是要“看他到底害我多少”。相對於她恨的程度,她恨的理由已經太過充分了。

“沒錯!他一面同人議親,一面還要翻我家門墻。一面想回京謀功名結親,一面還帶我私奔。害我賠上一條性命。我恨他還是輕的。”

“沒錯。”樂韶歌適時換了話題,“……說起來,你已多年沒有回鄉,我帶你四處看看如何?”

“嗯。”有個同仇敵愾的人,讓小姑娘心裏舒坦了不少。她嗯得很嬌嫩。

不知為什麽,樂正公子眉心似是微微一動,便露出些一言難盡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