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4/7頁)

從血泊中醒來的時候,原主許是或許絕望,分裂成了兩個人格。

主人格懦弱而予取予求,次人格執拗狠辣無所不用其極。

事實上,柳長寧穿越至今,繼承的全是原生主人格的記憶。對次人格,一無所知。

倘若不是田氏手中這一紙張契約的刺激,原主這些記憶碎片或許仍舊不會蘇醒。

一切始於貧窮,歸於罪惡。

原主次人格並不能經常出現,每一次占據身體控制權。便是這一家,對原主進行慘無人道對待的時候。

主人格沒了活下去的希望,渾渾噩噩,活的如個行屍走肉。

次人格雖仍舊有反抗的血性,出現的時間並不長,且匯聚了原主所有的陰暗情緒,陰狠而暴戾。

一月前,柳正一家最後一次壓榨原主。最終將原主的戾氣給激發了出來,次人格獲得身體主導權。

用盡全力踹翻了柳田氏,逃到了鎮子裏。因了原主畢竟營養不良,次人格俯身的原主,再如何暴戾。憑借她自己的身板,定是打不過柳正。

是以那夜連夜逃離西樵村,總好過主人格占據主導權後,逆來順受,被二姨一家壓榨賣給人伢子。

身為一個女子,倘若成了女閹人,沒了能吸引男子的誘香,不能令他們生兒育女。便徹底失去了一個做女人的尊嚴。

是以賣入皇宮為閹人的女子,倘若不是走投無路,便如何也不會踏出這一步。

次人格俯身的原主尚有兩分血性,連夜逃到北環縣。

身無分文,又無甚本領,因了自小生活在西樵村,即使次人格比主人格厲害,卻依舊是沒見過世面。

她甚至不知道出了北環縣,還有更廣闊的州郡。

原主在花石鎮遊走了三日,饑腸轆轆,在狼狽之際,遇見了出門采買的便宜夫郎。

便宜夫郎那時是關縣令之女養在縣裏的外室,出入俱是坐著馬車。

原主因了身體虛弱,餓的頭暈眼花,在大街上撞上了裴元紹的馬車。

整個縣裏,幾乎所有人都說,袁紹公子張揚跋扈,憑著關縣令之女外室的身份,招搖過市,目中無人。

但是原主卻見到了他最溫柔的一面,當時的她形容狼狽,頭發散亂,整個人又臟又臭。

他那雙如墨的眼睛看過來,沒有縣裏貴人們的輕蔑,平靜而包容。淡淡的覷了她一眼,吩咐身邊的小侍給了她一兩銀子並幾個饅頭。

原主這輩子都沒有見過那樣矜貴的男人,被那種不含任何雜質的眼神看著,便覺得自己仍舊還是個人。

她的世界原本就很小,驚鴻一瞥的墨眸,竟覺得得到了所有。

是以,隔天,當凈面換衣。自願打算去那位公子府上拜謝的原主,卻沒想到,遇到了關縣令之女。

縣令之女帶著他入了那位紅衣郎君的宅子,她與他們定了一紙契約。

契約的內容,便是那日休夫之時,便宜夫郎所說的那份契。

原主需將便宜夫郎領回家,讓他暫時當她名義上的夫郎。待關女君處理好內宅之亂,便宜夫郎便會自行離開。

作為報酬,關女君給了她整整一百兩銀子。

次人格控制著身體的原主,其實並不願意回村。可契紙不能違背,看了一眼便宜夫郎,欣然答應。

左右有這一百兩,將之給那貪財的二姨一家,她的危機便會解決。

更重要的是,平白將那公子娶回家,即使有那紙契約限制,山高水遠,她對他做什麽,也無人可管。

人的**是無窮無盡的,原主主人格軟弱又老實,次人格卻匯集了所有的怨念。

那紙契約,在原主將便宜夫郎帶回去的第二日,便被拋諸腦後。

第二日夜晚,原主偷偷摸摸的潛入便宜夫郎的屋中,企圖對他做那等事情。

只可惜原主弱雞身板,如何也不是便宜夫郎的對手,長鞭一掃,便被扔出門外。

經此變故,許是受到驚嚇。次人格往後再也沒有出現,主人格占據身體主導權。

莫名其妙得來一位夫郎,一眼見他便是滿心歡喜。

主人格控制的原主愛的偏執又卑微,任勞任怨,將所有的愛意一股腦的給他,祈求得到片刻的注視,卻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空。

不過原主卻在這樣無望的付出中得到了莫名的快,感。

柳長寧垂頭,看完腦海中的片段,眯上眼。身上的氣息無端冷冽了幾分。

她原以為,原主活得如此不堪,便宜夫郎是罪的源頭。

盡管這之後明白那人慣會偽裝,仍舊覺得他應該對原主的死亡承擔一部分責任。

可是如今有了次人格的記憶,腦海中充斥著原主對這個叫做袁紹男人的歡喜。

她竟發現便宜夫郎或許、可能是原主愛與希望的全部寄托。因了他張揚的外表,肆無忌憚的個性,對別人的指點毫不在意的態度,活出了原主想要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