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富蘭克林死了?
凱爾西記得這個人, 上周幫歇洛克將行李搬回租屋時,兩人在樓下遇上打石膏的富蘭克林。
富蘭克林正在和房東在討價還價,激烈地爭執著火災後的重修問題。
起火原因是富蘭克林意識不清地亂扔煙蒂, 但他損失了一大筆貨物,顯然暫時拿不出賠償款。
“五天前, 我看富蘭克林還是中氣十足, 斷了一條腿也沒影響他將樓道當做歌劇院。”
凱爾西指的當然是富蘭克林的大喊大叫,企圖以嗓門音量來獲取壓倒性勝利。“他竟然去世了?死因呢?”
這題雷斯垂德表示他會答。
“今天上午, 富蘭克林在新的租屋裏, 被人發現死亡。”
雷斯垂德根本不認為有必要再查富蘭克林。
“一次意外火災, 沒有讓他戒了嗜酒的老毛病。而他的幸運值用完了,昨夜沒能逃過死神召喚。被證實飲酒過量死亡,哦, 這是福爾摩斯先生檢驗後的結果。”
正因為歇洛克都檢查了屍體,雷斯垂德才不明白他為什麽要揪著富蘭克林一事不放,必須來找凱爾西。
雷斯垂德一開口就沒能忍住, “連環縱火案的兇手是哥達。他已經全盤招供,為什麽留下血掌印, 又為什麽選擇六個不同縱火點。
這些與富蘭克林一個便士的關系都沒有, 為什麽還要調查一個意外死亡的人?”
說到這裏,雷斯垂德猛地想起是誰找出了連環縱火的關聯。
他放緩了語氣, “我非常感謝福爾摩斯先生,發現了哥達縱火的規律,是以一個數列變化在選定地點。因此,這次才能如此迅速地結案。”
既然已經結案, 四十分鐘前,為什麽要他硬生生地從睡夢中喚醒!
上帝知道他有多難得早睡。而他還不能抱怨, 必須感謝歇洛克至少遵守規章,沒有直接撬門闖入今早封鎖的富蘭克林租屋。
等雷斯垂德說了一長串,後知後覺發現屋內的安靜,兩道目光靜靜地落在他的身上。
“演講結束了?”
歇洛克仿佛優秀的觀眾,靜靜等演說家表演結束,還應景地鼓掌。
隨即他話鋒一轉,“那就到提問時間。請問我什麽時候表示去查富蘭克林,是為了否定之前連環縱火案的調查結果?”
難道沒有?
雷斯垂德仔細回憶,好像真的沒有。
歇洛克只說富蘭克林的死有些違和,並沒說那位斷腿倒黴蛋與兇手哥達相關。
搞了半天,竟然不是要推翻連縱火案的結論!
雷斯垂德松了一口氣。真不是他嫌麻煩,實在對新聞報道頭疼,就怕下一個標題是『L警探草菅人命,錯抓連環縱火犯』。
很快,雷斯垂德又猛提一口氣。
既然不是否定連環縱火案,那他剛剛說的話就是無關緊要了。浪費了歇洛克的時間,真不會被懟嗎?
凱爾西沒有戳破雷斯垂德的小心思,也願同情探長三秒鐘。
誰讓L探長的首次登報,曾經是她一力促成。但是這次真沒有半個英文單詞的關系,媒體職業者都有發現熱點的眼睛。
“湯姆,你覺得哪裏違和?”
凱爾西出言緩解氣氛,“是縱火案的現場有富蘭克林的東西?還是他與某位受害者認識?”
歇洛克的視線從雷斯垂德身上淡淡掃過,暫時沒對他說什麽,而正色回答凱爾西:“第三次案件中的受害人詹姆斯,他與富蘭克林曾經出現在同一酒吧。時間是八月二十。”
那就是五十天前。
八月二十,富蘭克林經歷了火災,剛出院不久。
連環縱火案,第三次作案在九月十三,一棟便宜租房被燒。
根據報道,詹姆斯是六起案件中傷得最嚴重的受害人。他在逃跑時,眼睛被著火木頭砸中,雙目失明了。
凱爾西理清時間線,“僅憑兩者在酒吧打過照面,不足以懷疑什麽。你詢問過詹姆斯,他與富蘭克林認識嗎?”
雷斯垂德也看向歇洛克,他完全不記得有這一段供述。
歇洛克給出否定答案,“下午我去找了詹姆斯,他確定自己不認識富蘭克林。”
雷斯垂德瞪雙眼,只表達一個疑問:都不認識,還有什麽問題!
歇洛克卻取出懷表,看了看時間,“夜間九點十分,距離昨夜富蘭克林的死亡時間大約還有一兩個小時。現在坐馬車前往現場,正好能重現昨夜的情況。”
雷斯垂德再瞪眼,左看看右看看,真沒人回答他的疑問嗎?究竟什麽還要去現場?
凱爾西卻懂了,歇洛克察覺的違和,一定就在富蘭克林的住所。那就去走一趟,“還需要我帶什麽嗎?”
歇洛克搖頭,“要帶的是頭腦,這點你從來無需我提醒。”
雷斯垂德抿唇,如果不用提醒凱爾西,那需要提醒誰?
他忽然覺得胸口痛,似乎是無形中箭,這該不是想多了吧?哦,不能怪他想多了,和魔鬼相處,難免要多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