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山長水遠 做別人情感的傾聽者與思考者

唐代許渾詩雲:“山長水遠步步愁。”聽了一個人說了一個晚上她的心路歷程和婚戀故事後,我能想到可以將之概括的就是成語“山長水遠”,比喻其道路的遙遠艱難。

我本來想做一個調解者,但是聽著聽著我發覺我最好做一個傾聽者和思考者。也許這才是對別人情感的理性對待方式,因為我不可能代替別人作選擇。雖然我也不知道她所說的是否只從自己出發,是否客觀。

我看到她的第一感覺是這個人太累了,8年的失敗婚姻讓所有東西都在她的臉上體現了出來,她的面容不像20多歲的,她的言談也不像20多歲的。不過她的不斷向外尋找的計劃倒像20多歲的。無論是她的面容還是心靈都留下了某種滄桑的痕跡。她很堅強,有幾次想哭又忍住不哭,但也很壓抑孤獨。

她不像我,因為她不夠平靜,穩不住自己,所以只能封閉,以封閉來鎖住自己,不讓它飄走;她的所有堅強其實都源於自我封閉,而不是自我樹立。因為自我封閉的內心是黑暗的,所以工作後遇到一點光明的機會就會拼命往前奔跑。正因為自我封閉,到了第八年實在忍受不住,她才告訴雙方家長,使得大家缺乏心理緩沖期,一下子接受不了。

而自我樹立的心靈就像一棵樹,頂天立地,開放通脫,接受陽光雨露,也接受狂風暴雨;接受自然愛撫,也接受人掰蟲蛀。這一切對於自我樹立的心靈都不算什麽,它知道這是一種成長的必然經歷,無論如何,都會長成一棵大樹。

我的建議是問題不一定都要解決,而是讓她知道自己也有問題,要自我反思,尋找回那個平靜、真實、通脫的真我;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要忠實於內在的聲音;不要怨恨,而要放開自己,把心放在一個更寬闊的地方,才能得到大自在。其實很多事情,都需要快刀斬亂麻,回到根源,直指本心。

她說到父母不幸福的婚姻,也說到母親對妹妹的偏心,這其實都是其心理根源。對於前者,我無話可說,因為已經過去。對於後者,我倒是別有一番見解。當然,過於偏心就意味著冷漠。我小時候也感覺父母偏心我弟弟,但是年紀漸長,我反而覺得這種偏心對於我來說,是一種成長的機會,對我有好處。因為小的是弱者,大的關心弱者,讓一下小的是很正常的;我也是做大哥的,我覺得偏心,反而培養了我的責任感和包容心;更重要的是,做大的以後可能要支撐一個家,所以必須做得更好。我現在是副教授博士後了,而只讀了中專的弟弟,現在也被聘為工程師。我並不是小看我弟弟,而是說大哥大姐要做好自己。

正因為這樣一種心態,她感覺自己缺乏愛,所以雖然不太喜歡她先生,但是被“你不喜歡我,我一定要把你追到手”的征服欲所蒙蔽,她認為自己找到了一種精神寄托,找到了一種精神的出口,所以不到20歲就結婚生子。太早結婚了,沒有成熟的機會,沒有深愛和理解就做人妻子和母親,的確不太好。他們的結合其實不是出於有思考的愛,而是沖動居多,是外在的吸引,而非內在的自我支撐和愛的支撐。愛人之間不成熟,婚姻也就很難成熟。

其實,我覺得如果她還在乎另一個人的話,那麽她的愛並沒有丟失,只不過是蒙上了塵埃。因為你憎他,罵他,聽到他講話就煩,就是因為你心裏面有他。這一種在乎使得你並沒有忘記他,反而記住他。即使你憎他一世,你反而記住他一世,這其實就是愛的另一種表現。如果你將這一層塵埃抹去,你會發覺你的愛是這麽真切,清晰。但是她說已經沒有這一種在乎的感覺了,覺得很漠然。如果這樣,他們的確到了分手的邊緣,因為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然是冷漠。她說感覺不對勁,所以有時也會思考,甚至持續幾個小時的思考。

我雖然覺得婚姻的感覺重要,但婚姻不全是依靠愛的感覺,要維持的話需要責任和包容。因為愛是一種感覺,但是感覺是靠不住的、短暫的,所以需要理性,需要雙方的苦心經營和堅持。感覺是為了更好地去理解,理解是為了更好地去感覺。愛是一種過程,是一種解決問題的過程,在婚戀中,感情問題可以用理性來控制,但是感情問題最終靠感情解決。愛最終是一種生活,她其實沒有怎麽經歷這種愛的生活,因為她只是結婚了,生了小孩了,但這是不夠的,還需要養育小孩,需要和丈夫磨合,和家公家婆相處,需要將愛情婚姻打造成一種生活,一種和諧的生活,一種瑣碎但是溫馨的生活。

回到根本,“你丈夫是否盡了丈夫的責任、父親的責任?你是否盡了妻子、母親、兒媳的責任?離婚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雙方是否沒有愛了?自己是否明白需要什麽?你是否受工作和人際關系的變化影響?假如不離婚,雙方是否要改變什麽?雙方如何解決兩地分居問題?痛苦是因為沖動,因為不成熟,因為長期壓抑,還是因為的確已經漠然?你覺得別人對你不好,這是否完全屬實?你要問自己幾個問題:‘你是什麽?你有什麽?你做了什麽?你需要什麽?你需要改變什麽?’”其實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一個人當初選擇了結婚,要為婚姻負責;現在選擇離婚,也要為此負責,並且反思婚姻,反思自己。